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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红楼梦》汉语拼音听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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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0 发表于: 2011-03-20
正册判词之八

 

  画:一片冰山,上有一只雌凤。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注释]
  这一首写王熙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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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1 发表于: 2011-03-20
正册判词之九

 

  画: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
  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注释]
  这一首是说贾巧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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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2 发表于: 2011-03-20
正册判词之十

 

  画: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
  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注释]
  这一首是写李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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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3 发表于: 2011-03-20
正册判词之十一

 

  画: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注释]
  这一首是写秦可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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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4 发表于: 2011-03-20
备考]“情榜”中有六十名女子吗?

 

  金陵十二钗的册子第五回中写到正册、副册、又副册三等。正册十二钗全写齐了,且各有曲子;副册仅举香菱一人;又副册写了晴雯、袭人二人,余未提及。同时,已写的也都没有明说是谁。脂批中多次提到小说原稿的末回是“警幻情榜”,榜上备列了她们的名字。按理只有三十六个女子是入册子的,然而,有的红学家以为不止此数,册子也不止三等。他们说,十二钗册子应分“正”、“副”、“又副”、“三副”、“四副”五等,共计六十人。胡适还以为“情榜”“大似《水浒传》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这一说法虽似有据,实则大成问题,我们不能不加以辩正。
  金陵十二钗的册子只有三等,决没有五等,这在小说第五回中是有明文交待的:宝玉问道:“何为‘金陵十二钗正册 ’?”警幻道:“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宝玉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女孩子呢。”警幻冷笑道:“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厨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宝玉听说,再看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除了这三等外,“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这不是说得明明白白的吗?怎么会到末回又添出“三副”、“四副”两等来呢?难道警幻说过的话不算数?再说,“又副册”写到的已经都是丫头了,册子既是“择其紧要者录之”,那么,归“薄命司”的有十二个丫头作代表也差不多了,再添二十四个丫头又有什么必要呢?甲戌本《石头记·凡例》钩玄甚细,又多方遮饰小说真意,决非与作者没有关系的后人妄增,它提到“金陵十二钗”时也只说“上、中、下女子”,与小说中警幻所说“先以彼家上、中、下三等女子之终身册籍,令彼熟玩”之语相合。可见,五等列名之说不可轻信。
  “五等说”之产生,其源盖出于两条脂批:
  ①庚辰本(戚序本略同)第十七、十八合回出妙玉时,有双行夹批(误字校改)说:“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去秦可卿有七,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风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茜雪、平儿等人无疑也。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
  ②紧接上批,又有朱笔眉批说:“树处(误字,后详)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 ’,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五等说”的唯一根据,便是畸笏叟批语未了的那一句话,这里不是明说有“正”、“副”、“再”、“三”、“四”五等吗?其实这是误解。畸笏叟的眉批是针对上面双行夹批“总未的确”之处而言的,指出作夹批者之所以言之不确,是由于未及看到末回“情榜”,只凭主观“漫拟”。然而,我们知道,夹批所列的正册中的十二钗并不是“漫拟”(后来的老红学家中“漫拟”错的倒不少),十二个女子的名字完全对,毋需等到末回才能知道。又副册是丫头,除晴雯、袭人外,所举如金钏、玉钏、鸳鸯、茜雪等人,大体也只能在这一册之中。若对这两册而言,畸笏之批未免有点无的放矢。只有副册才有“总未的确”之处,作夹批者以为这一册“皆陪客也”,这就不确切。香菱在小说中是首先出场的人物,且有象征性,写到她的笔墨甚多,她的重要性并不次于迎、惜等人,而入副册,(夹批说她在“又副册三断词”中,可能是误记,因为甲戌本第三回眉批说“甄英莲乃副十二钗之首”,这与第五回中写到的情况完全符合。俞平伯先生据此以为写香菱时,“副册”前“误”或“漏”了一个“又”字,“实在她是又副册里第三名”。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小说明明写宝玉掷下原先一本,又去开厨,另拿一本,若香菱是又副第三名,岂有与晴、袭二人不在同一本册子、同一个厨子里之理!作夹批者把香菱也当作是又副册中人,副册的依据自然就没有了,于是只好自定“陪客”标准,“漫拟”名单了。)晴、袭等人也比纹、绮等重要,而入又副册,可见作者主要还是按照人物的身份、地位来分等的。如果入副册者身份、地位的贵贱都与香菱相仿,怎知其余的不是尤二姐、尤三姐、秋桐、嫣红、佩凤、偕鸾一类人物呢?所以,夹批中“漫拟”属于副册的四人,即宝琴、岫烟、李纹、李绮就有可能都是“拟”错的。畸笏说“总未的确”的,也正是指这四个人。
  这里,关键在他批语开头被抄误的、因而不可通的两个字:“树处”。周汝昌同志以过录的靖藏本批语互校,以为“树”是“前”的草书形讹,我以为“前”也还是讹字,它是“副”字的形讹,“处”则是“册”的讹写。“副册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这就对了。畸笏的批语实在是说,夹批中漫拟的副册四人是不确的,只有看到末回方知副册之中第一、二、三、四名的芳讳。不过,他用了“正副(实即“首副”之意)、再副及三、四副”等易滋混淆的名称,又没有标点,就更容易产生歧义,即把“正副”当作“正”、“副”两册,把“再副”等同于“又副册”,加上“三副”、“四副”,岂不就成了册有五等、人有六十了么?一般读者忘了小说正文所述,单看脂批,发生误解,是不足为怪的。不过,我们那些说自己是用“科学方法”研究《红楼梦》、“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的红学家,居然连小说明文的“证据”都不去“搜求”,却由抄误的脂批引起了“五等分”错觉,这实在是令人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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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5 发表于: 2011-03-20
红楼梦曲(第五回)

 

  [说明]
  《红楼梦曲》十二支,加上前面的引子和后面的尾声,共十四支曲子。中间十二曲分咏金陵十二钗,暗寓各人的身世结局和对她们的评论。这些曲子同《金陵十二钗图册判词》一样,为了解人物历史、情节发展以及四大家族的彻底覆灭提供了重要线索。曲子是太虚幻境后宫十二个舞女奉警幻之命“轻敲板,款按银筝”唱给宝玉听的。宝玉拿着《红楼梦》原稿,“一面目视其文,一面耳聆其歌”,但听了以后仍不知道它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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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6 发表于: 2011-03-20
引子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说明]
  宋元说唱艺术在演唱时的第一个曲子通称引子。在这里,它用以概说此曲创作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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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7 发表于: 2011-03-20
终身误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说明]
  这首曲子写贾宝玉婚后仍不忘怀死去的林黛玉,写薛宝钗徒有“金玉良姻”的虚名而实际上则终身寂寞。曲名《终身误》就包含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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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8 发表于: 2011-03-20
恨无常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拋;荡悠悠,芳魂销耗。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
  [说明]
  这首曲子是说贾元春的。曲名“恨无常”,暗示元春早死——无常是佛家语言,原指人世一切即生即灭、变化无常,后俗传为勾命鬼。元春当了贵妃,但“荣华”短暂,忽然夭亡。这里兼有两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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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9 发表于: 2011-03-20
分骨肉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拋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说明]
  这首曲子是写贾探春的。曲名“分骨肉”,是与骨肉亲人分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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