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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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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2-05-11
《中医基础理论》第二节 体质的形成






第二节 体质的形成

体质的形成是机体内外环境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关系到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两个方面,并与性别、年龄、地理等因素有关。
一、先天因素
(一)先天因素的含义
先天因素,又称禀赋,是指小儿出生以前在母体内所禀受的一切特征。中医学所说的先天因素,既包括父母双方所赋予的遗传性,又包括子代在母体内发育过程中的营养状态,以及母体在此期间所给予的种种影响。同时,父方的元气盛衰、营养状况、生活方式、精神因素等都直接影响着“父精”的质量,从而也会影响到子代禀赋的强弱。
现代遗传学认为,遗传是生物按照亲代所经过的发育途径和方式,产生与亲代相似后代的过程,是遗传物质从上代传给下代的现象。在人类是通过生殖细胞的物质与信息的传递,将亲代的个体体质特征传给子代的过程。在遗传过程中,由于内外环境的影响而造成结构与功能上的差异,即生物个体之间的差异称之为变异。遗传中有变异,变异中有遗传,两者既是矛盾对立的,又是统一不可分割的。中医学的先天因素涵盖了这两方面的内容。
(二)先天因素在体质形成中的作用
先天因素是体质形成的基础,是人体体质强弱的前提条件。在生命形成的过程中,男主阳施,女主阴受,男女媾精,胎孕乃成。父母生殖之精气的盛衰,决定着子代禀赋的厚薄强弱,从而影响着子代的体质。子代的形体始于父母,父母的体质是子代体质的基础。父母体质的强弱,使子代禀赋有厚薄之分,表现出体质的差异,诸如身体强弱、肥瘦、刚柔、长短、肤色,乃至先天性生理缺陷和遗传性疾病,如鸡胸、龟背、癫痫、哮喘、杨梅疮(梅毒)等。在体质形成过程中,先天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先天因素、人体的遗传性状是身心发展的前提条件,它对于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发展,对于人体体质的强弱,具有重大的影响。但是,先天因素、遗传性状只对体质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而体质强弱的现实性,则有赖于后天环境、营养和身体锻炼等。
二、后天因素
(一)后天因素的含义
后天是指人从出生到死亡之前的生命历程。后天因素是人出生之后赖以生存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后天因素可分为机体内在因素和外界环境因素两方面。机体内在因素包括性别、年龄、心理因素,外界因素实际上就是环境因素。环境指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环境与健康的问题是生命科学中的重大课题,已经受到全球的关注。人从胚胎到生命终结之前,始终生活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中:自然环境是与社会环境相对而言的,它涉及生活环境、生产环境和食物链环境等一切客观环境。社会环境则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要素。换言之,人们所处的环境包括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和一切有关事物,例如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卫生条件、社会制度、气候条件、生态平衡以及教育水平等。
(二)后天因素在体质形成中的作用
人的体质在一生中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后天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变化着的。良好的生活环境,合理的饮食、起居,稳定的心理情绪,可以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健康。反之则会使体质衰弱,甚至导致疾病。随着人类物质生活及文化生活的不断改善,人们对于健康与长寿的要求变得日益迫切。因此,如何保养一生的体质越来越成为人们关心的课题。改善后天体质形成的条件,可以弥补先天禀赋之不足,从而达到以后天养先天,使弱者变强而强者更强的目的。
1.饮食营养:人以水谷为本,脾主运化水谷精微,为气血生化之源,故脾胃为后天之本。饮食营养是决定体质强弱的重要因素。合理的膳食结构,科学的饮食习惯,保持适当的营养水平,对维护和增强体质有很大影响。由于人的体质不同,其对营养物质的新陈代谢功能也不一样。因此,科学、合理的饮食营养应包含必需和适当两层含义。长期营养不良或低下,或营养不当,以及偏食、偏嗜等都会使体内某些成分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体质,乃至于引起疾病。《内经》中曾多次谈到饮食偏嗜对机体的危害。诸如“肥者令人内热,甘者令人中满”、“膏粱之变,足生大丁”,以及五味偏嗜会引起人体脏气偏盛偏衰而产生病变等。
2.劳动和运动:劳动的性质和条件,对人们的体质强弱有着深刻的影响。劳动一般分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两大类。在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关系也越来越密不可分。劳逸适度,劳而不倦,可增强体质。一般来说,适当的体力劳动对体质的增强有积极的作用。但是,过于繁重的体力劳动,在严重污染环境下的体力劳动,精神情绪经常处于紧张状态下的劳动,操作分工过细,促使身体局部片面发展的劳动,等等,对人的体质都将产生不利影响。反之,过度安逸又可使机体气血运行迟缓,气机阻滞,脏腑功能减弱,正气不足,而致体质虚弱多病。故当有劳有逸,劳逸适度。
古往今来,人们从“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自然现象中体会出“生命在于运动”的真谛,视体育锻炼为增强体质的法宝。历代医家总结的“养生导引之法”,诸如太极拳、五禽戏等,便是以运动来调养体质的典范。现代运动生理学研究证明,经常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可使神经系统更为活跃和灵敏,增强肌肉的耐力与收缩强度,调整内分泌系统的平衡,改善血液循环,使新陈代谢更为旺盛,废物的排泄更为顺利,这样就可使病理体质向正常体质转化。
3.年龄:年龄也是影响体质的重要因素之一。人体的结构、机能与代谢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规律性的变化。从出生之日算起,按日历计算的年龄称之为历法年龄、时序年龄或实足年龄,简称年龄。增龄,即年龄的增长,概括了一个人生长发育和衰老的全过程,包含着成熟和衰老两重意义。增龄是一个渐进过程,而且每个人的生物学年龄与历法年龄也并不是刻板同步的,个体差异相当大,有的“未老先衰”,有的“老当益壮”,可相差十年左右。所以,到目前为止,国际上对年龄分期尚无统一的意见。但总的来说,人的生命历程都是从少儿、青年到中年,再转向老年。中医学在《素问·上古天真论》和《灵枢·天年》中深刻地论述了人体脏腑气血盛衰与年龄的关系。在生长、发育、壮盛以至衰老、死亡的过程中,脏腑气血由盛而衰,影响着人体生理功能,决定着人体的体质,从而决定着各年龄期对致病因素反应的能力与类型。如小儿体质为“稚阴稚阳”之体,所谓“小儿稚阳未充,稚阴未长者也”(《温病条辨·解儿难》)。到了青春期则体质渐趋成熟,至青春期末,体质基本定型;青壮年是人体脏腑气血阴阳最旺盛时期,因而也是体质最强健阶段;及至老年,脏腑生理机能减退,体质日趋下降,逐渐呈现“老态龙钟”的衰老征象。
这里应当强调两个环节,一是青春期,二是更年期。以性成熟过程为特征的青春期是人体内机能、代谢与结构急剧变化的时期,是人生中第一个转折时期,体内各种生理活动进行着整体性的调整。更年期则是从成年期转入老年期时,全身各系统的功能与结构渐进性衰退的过渡阶段,是一生中第二个转折时期。若能处理好这两个时期,则可达到强身健体,延缓衰老的目的。
4.性别:性别通常所指的是男性与女性。男为阳,女为阴。男性多禀阳刚之气,体魄健壮魁梧,女性多具阴柔之质,体形小巧苗条。男子以气(精)为本,女子以血为先,女性又有经带胎产的特点。所以说,男子以肾为先天,女子以肝为先天。“男子多用气,故气常不足;女子多用血,故血常不足。所以男子病多在气分,女子病多在血分”(《医门法律》)。“男子之病,多由伤精;女子之病,多由伤血”(《妇科玉尺》)。可见,男女性别不同,其遗传性征、身体形态、脏腑结构与生理功能、物质代谢乃至心理特征等都有所不同,体质上也必然存在着性别差异。
5.地理环境因素:地理环境又称自然环境或自然地理环境。广义的地理环境包括整个地壳。狭义的地理环境是指存在于人类社会周围如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矿藏、生物等各种自然要素的总和。人们生活在不同的地理环境条件下,受着不同水土性质、气候类型,以及由水土和气候而形成的生活习惯等的影响而形成了不同的体质。现代科学认为,生物体中所存在的全部化学物质都来自土壤、空气和水。因为不同地域的水质与土壤的化学成分不同,土壤和岩石中的化学元素通过水的溶解或通过植物的吸收和其他动物的食用,直接或间接地进入人体,从而形成了人类体质明显的地区性差异。中国幅员广大,人体体质的地区性差异颇为明显。早在《素问·异法方宜论》中就曾详细地论述过东西南北中各地人的体质特征。地理环境及其资源的均一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控制着不同地域人类的发育,形成了人类体质明显的地区性差异。环境科学表明:当自然环境中,地壳、空气、水等的化学组成的变化,超过了人体的适应和调节能力时,就会影响人的体质,甚至会形成某些地方病和流行病。因此,中医学在诊断和治疗上强调“因地制宜”,所谓“善疗疾病者,必先别方土”。
在地理环境中,气象因素给人类体质以极大的影响。中医学的运气学说,包括中国古代朴素的气象学和医学气象学两部分。运气学说,详细地论述了气候和气象因素的变化规律对人体的影响,以及气候和气象因素与疾病的发生、发展、诊断、治疗的关系,强调“因时制宜”。风、寒、暑、湿、燥、火六气,是构成各种气象变化的基本要素,其运动变化构成了自然界中风、寒、暑、湿、燥、火六种气候,形成季节岁时的变迁。人与天地相应,四时六气万物为一体。人的体质寿天与人所处地域的气候条件、气象因素也密切相关。一般地说,恶劣的气候环境培养了人的健壮的体魄和强悍的气质,舒适的气候环境则造就了人的娇弱的体质和温顺的性格。我国的地理条件,南方多湿热,北方多寒燥,东部沿海为海洋性气候,西部内地为大陆性气候。因此西北方人,形体多壮实,腠理偏致密;东南方人,体型多瘦弱,腠理偏疏松。
6.心理因素:心理为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性格、能力等的总称。气质是个体心理特性的总和,它规定或影响着个体的各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如,同遇挫折,有人能坦然处之,有人却灰心丧气,这便是不同气质的表现。气质作为体质的内涵,反映了中医学形神合一的生命观。体质是气质的基础,气质是在体质形成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气质与体质虽分别与生理、心理有关,相互间却又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一定的体质及生理特性,易使个体表现出某种气质类型,而个性气质特征又影响着其生理特性和体质的形成及演化。所以说,“气质不同,形色亦异”。
情绪和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如,遇顺意之事则喜,遭佛愿之事易怒等。中医学的情志,泛指人的情绪、情感活动。七情的变化,每每伴随着脏腑形体的变化,从而给体质以影响。情志活动感物而发,既不可不及,又不可太过,“贵乎中节”。否则,不仅影响体质,还会导致疾病。
总之,根据形神合一的生命观,我们对体质的综合评价,必然包括生理(形态、机能、素质)和心理(心理过程和个性特征)两个主要方面,这样才能全面地反映出人的体质水平。看一个人体质的好坏,不仅要看他的机体各器官有无疾病,机能是否正常,而且还要看他的心理和精神上有无缺陷,只有身心两方面都得到健康的发展,才称得上体质健全。
由于现代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它正在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影响着居民的体质。各国都很重视这一问题,并寻求解决的办法,以图保护人的体质,提高人类健康水平。此外,不同的社会制度,及其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条件、卫生设施等的不同,也是影响人的体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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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2-05-11
《中医基础理论》第三节 体质的分类






第三节 体质的分类

中医体质学主要是根据中医学阴阳五行、脏腑、精气血津液等基本理论来确定人群中不同个体的体质差异性。其具体分类方法有阴阳分类法、五行分类法、脏腑分类法、体型肥瘦分类法,以及禀性勇怯分类法等。
一、体质分类的方法
中医学用阴阳学说来阐述生命运动的规律,说明健康与疾病的问题。所以,中医学主要是用阴阳学说从生理功能特点对体质加以分类。本节对体质的分类采用阴阳分类法。应当指出,体质分类上所使用的阴虚、阳虚、阳亢以及痰饮、脾虚、肝旺等名词术语,与辨证论治中所使用的证候名称是不同的概念,它反映的是一种在非疾病状态下就已存在的个体特异性。
二、正常体质
“阴阳匀平,命之曰人”,“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因此,理想的体质应是阴阳平和之质,但是阴阳的平衡是阴阳消长动态平衡,所以总是存在偏阴或偏阳的状态,只要不超过机体的调节和适应能力,均属于正常生理状态。因此,人体正常体质大致可分为阴阳平和质、偏阳质和偏阴质三种类型。
(一)阴阳平和质
阴阳平和质是功能较协调的体质。具有这种体质的人,其身体强壮,胖瘦适度,或虽胖而不臃滞,虽瘦而有精神;其面色与肤色虽有五色之偏,但都明润含蓄,目光有神,性格随和、开朗,食量适中,二便调畅,对自身调节和对外适应能力强。阴阳乎和质者,不易感受外邪,少生疾病,即使患病,往往自愈或易于治愈:其精力充沛,工作潜力大,夜眠安稳,休息效率高。如后天调养得宜,无暴力外伤或慢性病患,则其体质不易改变,易获长寿。
(二)偏阳质
偏阳质是指具有偏于亢奋、偏热、多动等特性的体质。偏阳质者,多见形体偏瘦,但较结实。其面色多略偏红或微苍黑,或呈油性皮肤;性格外向,喜动,易急躁,自制力较差;其食量较大,消化吸收功能健旺。偏阳质者平时畏热、喜冷,或体温略偏高,动则易出汗,喜饮水;精力旺盛,动作敏捷,反应快,性欲旺盛。
偏阳质的人对风、暑、热邪的易感性较强,受邪发病后多表现为热证、实证,并化燥、伤阴。皮肤易生疖疮。内伤为病多见火旺、阳亢或兼阴虚之证,容易发生眩晕、头痛、心悸、失眠以及出血等病症。
此类体质的人阳气偏亢,多动少静,有耗阴之热。兼之操劳过度,思虑不节,纵欲失精,则必将加速阴伤,而发展演化为临床常见的阳亢、阴虚、痰火等病理性体质。
(三)偏阴质
偏阴质是指具有偏阳不足、偏寒、多静等特性的体质。具有这种体质的人,多见形体偏胖,但较弱,容易疲劳;面色偏白而欠华;性格内向,喜静少动,或胆小易惊;食量较小,消化吸收功能一般;平时畏寒、喜热,或体温偏低。精力偏弱,动作迟缓,反应较慢。
偏阴质者对寒、湿之邪的易感性较强,受邪后多从寒化,表证不发热或发热不高,并易传里或直中内脏。冬天易生冻疮。内伤杂病多见阴盛、阳虚之证。容易发生湿滞、水肿、痰饮、瘀血等病症,具有这种体质的人,阳气偏弱,易致阳气不足,脏腑机能偏弱,水湿内生,从而形成临床常见的阳虚、痰湿、痰饮等病理性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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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2-05-11
《中医基础理论》第四节 体质学说的应用






第四节 体质学说的应用

体质的特殊性是由脏腑之盛衰,气血之盈亏所决定的,反映了机体阴阳运动形式的特殊性。由于体质的特异性、多样性和可变性,形成了个体对疾病的易感倾向、病变性质、疾病过程及其对治疗的反映等方面的明显差异。因此,中医学强调“因人制宜”,并把体质学说同病因学、病机学、诊断学、治疗学和养生学等密切地结合起来,以指导临床实践。
一、体质与病因
体质决定对某种致病因素和某些疾病的易感性。不同体质对某些病因和疾病有特殊易感性。中医病因学对这一现象早有认识,针对某种体质容易感受相应淫邪的特点尚有。同气相求”之说。如迟冷质者素体阳虚,形寒怕冷,易感寒邪而为寒病,感受寒邪亦易人里,常伤脾肾之阳气;燥红质者素体阴虚,不耐暑热而易感温邪;粘滞质者体素湿盛,易感湿邪,常因外湿引动内湿而为泄为肿等。{内经》中还有。五脏皆柔弱者,善病消瘅”、“小骨弱肉者,善病寒热”、“粗理而肉不坚者,善病痹。(《灵枢·五变》)等记载。由此可见,由于脏腑组织有坚脆刚柔之别,不同体质的人发病情况也各不相同。肥人多痰湿,善病中风;瘦人多火,易得痨嗽;年老肾衰,多病痰饮咳喘。凡此种种,均说明了体质的偏颇是造成机体易于感受某病的根本原因。
二、体质与发病
中医学认为,正气虚是形成疾病的内在根据,而邪气只是疾病形成的外在条件。邪之所客必因正气之虚。正气虚,则邪乘虚而人;正气实,则邪无自人之理。正气决定于体质,体质的强弱决定着正气的虚实。因此,发生疾病的内在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人的体质因素。
体质决定发病与否及发病情况:体质的强弱决定是否感受外来的邪气。人体受邪之后,由于体质不同,发病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立刻发病的,有不立刻发病的,也有时而复发的。体质健壮,正气旺盛,则难以致病;体质衰弱,正气内虚,则易于发病。如脾阳素虚之人,稍进生冷之物,便会发生泄泻,而脾胃强盛者,虽食生冷,却不发病。可见,感受邪气之后,机体发病与否,往往决定于体质。当然我们决不能因为强调了体质在发病过程中的作用而否定邪气的作用。众所周知,没有邪气就不可能发生疾病。但是,即使人体感受了邪气,因其体质不同,也不一定就能患病;即使患病,其临床类型和发病经过也因人而异。
三、体质与病机
1.体质与病机的从化:在中医学中,病情从体质而变化,称之为从化。人体感受邪气之后,由于体质的特殊性,病理性质往往发生不同的变化。如同为感受风寒之邪,阳热体质者得之往往从阳化热,而阴寒体质者则易从阴化寒。又如同为湿邪,阳热之体得之,则湿易从阳化热,而为湿热之候,阴寒之体得之,则湿易从阴化寒,而为寒湿之证。因禀性有阴阳,脏腑有强弱,故机体对致病因子有化寒、化热、化湿、化燥等区别。
2.体质与病机的传变:患者体质不同,其病变过程也迥然有别。在中医学中,传变是言疾病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传变不是一成不变的,一切都因人而异。体质强壮者或其邪气轻微,则正能敌邪而病自愈。如伤寒之太阳病,患病七日以上而自愈者,正是因为太阳行经之期已尽,正气胜邪之故。如果在邪气盛而身体又具有传变条件的情况下,则疾病可以迅速传变,患伤寒病六、七日,身不甚热,但病热不减,病人烦躁,即因正不敌邪,病邪从阳经传阴经。总之,疾病传变与否,虽与邪之盛衰、治疗得当与否有关,但主要还是取决于体质因素。
综上所述,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主要取决于患者的体质特征(当然与病邪的质和量也密切相关)。“证”在整个病程中具有时相性的特征,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病情的变化而时刻变化着。“证”常以体质为转变,体质是形成“证”的物质基础之一。所谓“异病同证”和“同病异证”,在一定程度上是以体质学说为依据的。所以,我们在观察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必须掌握患者的体质特点,注意病人在致病动因作用下,体内阴阳矛盾的运动情况,分清寒热虚实、阴阳表里。
四、体质与辨证
体质是辨证的基础,体质决定临床证候类型。同一致病因素或同一种疾病,由于患者体质各异,其临床证候类型则有阴阳表里寒热虚实之不同。如同样感受寒邪,有的人出现发热恶寒,头身疼痛,苔薄白,脉浮等风寒表证;有的人一发病就出现畏寒肢冷,纳呆食减,腹痛泄泻,脉象缓弱等脾阳不足之证。前者平素体质尚强,正气御邪于肌表;后者阳气素虚,正不胜邪,以致寒邪直中太阴,故出现上述情况。又如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所发生的感冒,由于病邪不同,体质各异,感受也有轻重。因此,其临床类型有风寒、风热两大类别,以及挟湿、挟暑等不同兼证。同病异证的决定因素,不在于病因而在于体质。如仲景所论之伤寒,其传变途径一般是由太阳而阳明而少阳,然后传人三阴。为什么有的人从厥阴而热化,有的人却从少阴而寒化。其原因就在于,从热化者素体阴虚,从寒化者素体阳虚。由此可见,病因相同或疾病相同,而体质不同,则出现不同的证候。另一方面,异病同证亦与体质有关。即使是不同的病因或不同的疾病,由于患者的体质在某些方面具有共同点,常常会出现相同或类似的临床证型。如泄泻和水肿都可以表现出脾肾阳虚之证。这可能是由于虽然病因不同或疾病不同,而体质相同,所以才出现了相同的证候。可见,体质是形成“证”的生理基础之一,辨体质是辨证的重要根据。
五、体质与治疗
体质是治疗的重要依据。在疾病的防治过程中,按体质论治既是因人制宜的重要内容,又是中医治疗学的特色。临床所见同一种病,同一治法对此人有效,对他人则不但无效,反而有害,其原因就在于病同而人不同,体质不同,故疗效不一。体质与治疗有着密切的关系,体质决定着治疗效果。
(一)因人论治
体质有强弱之分,偏寒偏热之别。因此,必须结合体质而辨证论治。如面白体胖,属阳虚体质者,本系寒湿之体,若感受寒湿之邪,则非用姜附参苓之类大热方药邪不能去;若感受湿热之邪则必缠绵难愈,尚须通阳以化湿,药性过凉则湿邪愈加闭阻于内而阳气更加虚乏。反之,如面色苍白形瘦,属阴虚体质者,内火易动,湿从热化,反伤津液,故其治与阳虚之体必定迥然不同。故阳虚、阴虚之体,虽同感湿热之邪,治法却大不相同。总之,阳盛或阴虚之体,慎用温热伤阴之剂;阳虚或阴盛之体,慎用寒凉伤阳之药。
此外,在治疗中还应重视年龄、性别、生活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体质差异。
1.年龄:人体气血及脏腑盛衰和生理活动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不同的变化,从而影响机体对致病因素的反应能力,所以年龄长幼与治疗关系密切。如小儿属“稚阴稚阳”之体,不论用温热剂还是苦寒剂,均应中病即止。因苦寒之品易伐小儿生生之气,辛热之属则易损真阴。又如老年人大多肾气已衰,中气虚乏,易受邪致病,而既病之后多见虚证,或虚中夹实。因此治病用药尤须审慎。正如清代医家叶天士所论,对老年病的治疗应审体质、保真气、慎劫夺。
2.性别:妇女在生理特点上有别于男子。盖女子以肝为先天而血常不足,因此在临床治疗中应特别注意女性患者是否有肝郁、血虚之证。
3.生活条件:生活习惯、营养状况对体质的影响很大。一般来说,膏粱厚味酿积既久,多为痰湿或湿热之质;纵欲恣情,多损真阴真阳;饥饱劳役每多脾胃致虚,因而治疗上须区别对待。
4.地理环境:地区不同,生活习惯不一,人体的体质也有差异,因此中医治病讲究因地制宜。
(二)同病异治、异病同治
由于体质的差异,即使同一疾病也可出现不同的证候,故其治则异。另一方面,即使病因或疾病不同,由于患者的体质在某些方面有共同点,往往可出现相似或相同的证候,故其治则同。
(三)用药宜忌
由于体质有阴阳偏颇的差异,临证应视体质而用药。其一,注意药物性味,一般来说,阴虚体质者宜甘寒、酸寒、咸寒、清润,忌辛热温散、苦寒沉降;阳虚体质者宜益火温补,忌苦寒泄火;气虚体质者宜补气培元,忌耗散克伐等。其二,注意用药剂量,一般说来,体长而壮实者剂量宜大,体瘦而弱者,剂量宜小。急躁者宜大剂取其速效,性多疑者宜平妥之剂缓求之。
(四)善后调理
疾病初愈或趋向恢复时,中医学很重视善后调理,以促其康复。这也属于治疗范畴。此时常需多方面措施的配合,包括药物、食饵、精神心理和生活习惯等。这些措施的具体选择应用,皆须视患者的体质特征而异。如燥红质者热病初愈,慎食狗肉、羊肉、桂圆等辛温食物或辛辣之味;腻滞质者大病初愈,慎食龟鳖等滋腻之物及五味子、乌梅等酸涩收敛之晶。
总之,中医体质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源于临床,最终也要服务于临床,并从临床实践中获得自身的发展。中医体质学的贡献,不仅在于生命科学,更在于临床医学,它将更全面、本质地揭示人类健康与疾病的关系,从而更有力地用以指导医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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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2-05-11
《中医基础理论》第七章 病因






第七章 病因

病因的概念和分类:导致人体发生疾病的原因,称之为病因,又称作“致病因素”、“病原”(古作“病源”)、“病邪”。疾病是人体在一定条件下,由致病因素所引起的有一定表现形式的病理,包括发病形式、病机、发展规律和转归的一种完整的过程。疾病病因作用于人体之后,导致机体的生理状态被破坏,产生了形态、功能、代谢的某些失调、障碍或损害。换言之,病因是指能破坏人体生理动态平衡而引起疾病的特定因素。病因包括六淫、疫疠、七情、饮食、劳倦、外伤,以及痰饮、瘀血、结石等。
病因包括致病原因和条件两方面的因素,两者在疾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致病原因是指那些能引起疾病,并且赋予该疾病特征性的各种因素。条件是除原因以外,与病因同时存在的促进疾病发生发展的有关因素。病因学说,就是研究致病因素及其性质、致病特点和临床表现的学说。
根据邪正交争的理论,中医学认为,无论外感六淫,还是内伤七情、饮食劳逸,在正气旺盛,生理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不会导致人体发病。只有在正气虚弱,人体功能活动不能适应诸因素的变化时,才会成为致病因素,使人发病。
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是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因果之间可以互相转化。在某一病理阶段中是病理的结果,而在另一阶段中则可能成为致病的原因。例如,痰饮和瘀血,是脏腑气血功能失调所形成的病理产物,但这种病理产物一旦形成,又可作为新的病因,导致其他病理变化,出现各种症状和体征。这种病因和病变的因果关系,是通过人体脏腑功能失调而发生的。
对于病因的分类,在中医学术发展过程中,历代医家提出不同的分类方法。如《黄帝内经》的阴阳分类法,汉·张仲景、宋·陈无择的三因分类法。阴阳病因说,把风雨寒暑等外来病因归属于阳,把饮食喜怒等内生病因归属于阴。张仲景按传变把病因概括为三个途径,把经络受邪人脏腑归为内所因,病变局限于浅表的归为外所因,房室金刃虫兽伤归为其他病因。陈无择把病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明确提出了三因学说,把六淫外感归为外所因,七情内伤归为内所因,饮食劳倦虫兽金刃归为不内外因。陈无择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提出的。三因学说”,对病因的分类比较系统、明确,对后世医家影响较大。古人这种把致病因素和发病途径结合起来的分类方法,对临床辨证确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章根据疾病的发病途径及形成过程,将病因分为外感病因、内伤病因、病理产物形成的病因,以及其他病因四类。
中医病因学的特点:
1.整体观念:中医学认为,人体内部各脏腑组织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此,中医学将人体与自然环境,人体内部各脏腑组织的功能联系起来,用整体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探讨致病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变化中的作用。中医学,在天人相应统一整体观的指导下,用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的观点,辩证地探讨了气候变化、『饮食劳倦和精神活动等在发病过程中的作用,奠定了中医病因学的理论基础。如肝属木,在四时应春,在六气为风,在五味为酸,在志为怒,在体合筋,开窍于目,与胆相表里。故气候异常变化的“风”,情志过激的“怒”,饮食失调的“酸”等均可成为引起肝脏发病的原因。肝一旦发病,就会导致肝脏功能系统之胆、筋、目等产生病理改变。
2.辨证求因:一切疾病的发生,都是某种致病因素影响和作用于机体的结果,由于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不同,以及机体对致病因素的反应各异,所以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也不尽相同。因此,根据疾病反映出来的临床表现,通过分析疾病的症状来推求病因,就可以为临床治疗提供理论依据。从人体的反应状态和生活条件变化及治疗手段等因果关系,总结出规律性的认识,从症状和体征来推求病因。以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疾病的症状、体征来推求病因,为治疗用药提供依据。这种方法称之为:辨证求因、审症求因”,这是中医特有的认识病因的方法。就症状而言,如周身游走性疼痛或瘙痒,因风性善行,风胜则动,故确认其病因为“风”邪。把这一临床表现和产生这一表现的一切因素,都概括为“风”邪,这就是辨证求因。临床上,不管实际致病因素多么复杂,只要人体出现了“风”这种反应状态,就可以用“风邪”来概括之。治疗时只要用相应的。祛风”药物,就可使临床症状消失,当然也同时消除了病因及其病理反应。只有采用辨证求因的方法认识病因,把对病因的研究与对症状、体征的辨析联系起来,才能对临床治疗起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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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2-05-11
《中医基础理论》第一节 外感病因

第一节 外感病因

外感病因,是指由外而人,或从皮毛,或从口鼻,侵入机体,引起外感疾病的致病因素。外感病是由外感病因而引起的一类疾病,一般发病较急,病初多见寒热、咽痛、骨节酸楚等。外感病因大致分为六淫和疫疠两类。
一、六淫
(一)六淫的基本概念
1.六气与六淫
(1)六气:所谓六气,又称六元,是指风、寒、暑、湿、燥、火六种正常的自然界气候。六气的变化称之为六化。这种正常的气候变化,是万物生长的条件,对于人体是无害的。由于机体在生命活动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调节机制产生了一定的适应能力,从而使人体的生理活动与六气的变化相适应。所以,正常的六气一般不易于使人发病。
(2)六淫:所谓六淫,是风、寒、暑、湿、燥、火六种外感病邪的统称。阴阳相移,寒暑更作,气候变化都有一定的规律和限度。如果气候变化异常,六气发生太过或不及,或非其时而有其气(如春天当温而反寒,冬季当凉而反热),以及气候变化过于急骤;(如暴寒暴暖),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使机体不能与之相适应的时候,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于是,六气由对人体无害而转化为对人体有害,成为致病的因素。能导致机体发生疾病的六气便称之为“六淫”。固然气候变化与疾病的发生有密切关系,但是异常的气候变化,并非使所有的人都能发病。有的人能适应这种异常变化就不发病,而有的人不能适应这种异常变化就发生疾病。同一异常的气候变化,对于前者来说,便是六淫了。反之,气候变化正常,即使在风调雨顺,气候宜人的情况下,也会有人因其适应能力低下而生病。这种正常的六气变化对患病机体来说又是“六淫。了。由此可见,六淫无论是在气候异常还是正常的情况下,都是客观存在的。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人们体质的差异、正气的强弱。只有在人体的正气不足,抵抗力下降时,六气才能成为致病因素,侵犯人体而发病。就这一意义来说,六淫是一类因六气变化破坏了人体相对动态平衡,能引起外感病的致病因素。“六淫”又称“六邪”。
2.外感六淫与内生五邪
外感六淫属外感病的致病因素,称之为外邪,而内生五邪,则是指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所产生的内风、内寒、内湿、内燥、内热(火)等五种病理变化,属病机学范畴。内生五邪的临床表现虽与风、寒、湿、燥、火等六淫致病特点及其病理反应相似,但为区别于六淫之外风、外寒、外湿、外燥、外火(热),故冠以“内”字,称为“内生五邪”。内生五邪的临床表现,一般都没有表证,多表现为或虚证或实证或虚实夹杂证。外感六淫作用于机体后,引起脏腑阴阳气血功能失调而产生的病理变化,其临床表现,多有表证,而且多属实证。单纯暑邪伤人,一般无表证可见,但常兼湿邪,称为暑湿,则有表证。只有外邪直中时,才径见里证。
外感六淫与内生五邪,一为致病因素,一为病理结果,虽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六淫伤人,由表人里,损及脏腑,则易致内生五邪之害。内生五邪,脏腑功能失调,则又易感六淫之邪。
(二)六淫致病的一般特点
1.季节性与地域性
(1)六淫致病与季节的关系:由于六淫本为四时主气的太过或不及,故容易形成季节性多发病。如春季多风病,夏季多暑病,长夏初秋多湿病,深秋多燥病,冬季多寒病等,这是一般规律。但是,气候变化是复杂的,不同体质对外邪的感受性不同,所以同一季节可以有不同性质的外感病发生。
(2)六淫致病与环境的关系:工作或居处环境失宜,也能导致六淫侵袭而发病。如久处潮湿环境多有湿邪为病,高温环境作业又常有暑邪、燥热或火邪为害,干燥环境又多燥邪为病等。
2.单一性与相兼性:六淫邪气既可单独致病又可相兼为害。其单独使人致病者,如寒邪直中脏腑而致泄泻,其由两种以上同时侵犯人体而发病者,如风寒感冒、湿热泄泻、风寒湿痹等。
3.转化性:六淫致病以后,在疾病发展过程中,不仅可以互相影响,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其病理性质可向不同于病因性质的方向转化,如寒邪可郁而化热,·暑湿日久又可以化燥伤阴,六淫又皆可化火等等。这种转化与体质有关,人的体质有强弱,气有盛衰,脏有寒热,因此,病邪侵人人体,多从其脏气而转化。阴虚体质,最易化燥,阳虚体质,最易化湿。另外,又与邪侵久暂有关,一般而言,邪气初感,不易转化,邪郁日久,多能转化。
4.外人性:六淫为病,多有由表人里的传变过程。六淫之邪多从肌表或口鼻而入,侵犯人体而发病。六淫致病的初起阶段,每以恶寒发热、舌苔薄白、脉浮为主要临床特征,称为表证。表证不除,由表人里,由浅及深。故六淫致病,多有由表及里的传变过程。即使直中入里,没有表证,也都称为“外感病”。所以,称六淫为外感病的病因。
中医病因学说中的六淫的性质和致病特点,是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加以抽象概括而来的。六淫为病,除了气候因素外,还包括了生物(如细菌、病毒等)、物理、化学等多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病理反应在内。
(三)六淫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
1.风
(1)自然特性:风具有轻扬开泄,善动不居的特性,为春季的主气,在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中,大寒、立春、雨水、惊蛰四个节气为风气主令。因风为木气而通于肝,故又称春季为风木当令的季节。风虽为春季的主气,但终岁常在,四时皆有。故风邪引起的疾病虽以春季为多,但不限于春季,其他季节均可发生。
(2)风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风性轻扬,善行数变,风胜则动,为百病之长,这是风邪的基本特点。
①轻扬开泄:风为阳邪,其性轻扬升散,具有升发、向上、向外的特性。所以风邪致病,易于伤人上部,易犯肌表、腰部等阳位。肺为五脏六腑之华盖,伤于肺则肺气不宣,故现鼻塞流涕、咽痒咳嗽等。风邪上扰头面,则现头晕头痛、头项强痛、面肌麻痹、口眼歪斜等。风邪客于肌表,可见怕风、发热等表证。因其性开泄,具有疏通、透泄之性,故风邪侵袭肌表,使肌腠疏松,汗孔开张,而出现汗出、恶风等症状。、
②善行数变:风善动不居,易行而无定处。“善行”是指风邪具有易行而无定处的性质,故其致病有病位游移,行无定处的特性。如风疹、荨麻疹之发无定处,此起彼伏;行痹(风痹)之四肢关节游走性疼痛等,均属风气盛的表现。“数变”,是指风邪致病具有变化无常和发病急骤的特性。如风疹、荨麻疹之时隐时现,癫痫、中风之卒然昏倒,不省人事等。因其兼挟风邪,所以才表现为发病急,变化快。总之,以风邪为先导的疾病无论是外感还是内伤,一般都具有发病急、变化多、传变快等特征。
③风性主动:“风性主动”是指风邪致病具有动摇不定的特征。常表现为眩晕、震颤、四肢抽搐、角弓反张、直视上吊等症状,故称“风胜则动”。如外感热病中的。热极生风”,内伤杂病中的“肝阳化风”或“血虚生风”等证,均有风邪动摇的表现。
④风为百病之长:风邪是外感病因的先导,寒、湿、燥、热等邪,往往都依附于风而侵袭人体。如,与寒合为风寒之邪,与热合为风热之邪,与湿合为风湿之邪,与暑合则为暑风,与燥合则为风燥,与火合则为风火等。所以,临床上风邪为患较多,又易与六淫诸邪相合而为病。故称风为百病之长,六淫之首。
风与肝相应。风为木气,通于肝。外感风邪可导致胃脘痛、腹胀、肠鸣、呕吐、泄泻等。这是风邪伤肝,木盛克土所致。
综上所述,风为春令主气,与肝木相应。风邪为病,其病证范围较广,变化为快。其具体特点为:①遍及全身:无处不至,上至头部,下至足膝,外而皮肤,内而脏腑,全身任何部位均可受到风邪的侵袭。②媒介作用:能与寒、湿、暑、燥、火等相合为病。③其致病的特殊性,风病来去急速,病程不长,其特殊症状也易于认识,如汗出恶风、全身瘙痒、游走不定、麻木以及动摇不宁等症状。临证时,发病在春季与感受风邪明显有关者,均可考虑风邪的存在。
2.寒
(1)自然特性:寒具有寒冷、凝结特性,为冬季的主气,从小雪、大雪、冬至,到小寒计四个节气,为冬令主气。寒为水气而通于肾,故称冬季为寒水当令的季节。因冬为寒气当令,故冬季多寒病,但也可见于其他季节。由于气温骤降,防寒保温不够,人体亦易感受寒邪而为病。
(2)寒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寒邪以寒冷、凝滞、收引为基本特征。
①寒易伤阳:寒为阴气的表现,其性属阴?故寒为阴邪。阳气本可以制阴,但阴寒偏盛,则阳气不仅不足以驱除寒邪,反为阴寒所侮,故云“阴盛则寒”,“阴盛则阳病”。所以寒邪最易损伤人体阳气。阳气受损,失于温煦之功,故全身或局部可出现明显的寒象。如寒邪束表,卫阳郁遏,则现恶寒、发热、无汗等,称之为“伤寒”。若寒邪直中于里,损伤脏腑阳气者,谓之为“中寒”。如伤及脾胃,则纳运升降失常,以致吐泻清稀,脘腹冷痛;肺脾受寒,则宣肃运化失职,表现为咳嗽喘促,痰液清稀或水肿;寒伤脾肾,则温运气化失职,表现为畏寒肢冷、腰脊冷痛、尿清便溏、水肿腹水等;若心肾阳虚,寒邪直中少阴,则可见恶寒蜷卧、手足厥冷、下利清谷、精神萎靡、脉微细等。
②寒性凝滞:凝滞,即凝结阻滞之谓。人身气血津液的运行,赖阳气的温煦推动,才能畅通无阻。寒邪侵入人体,经脉气血失于阳气温煦,易使气血凝结阻滞,涩滞不通,不通则痛,故疼痛是寒邪致病的重要特征。因寒而痛,其痛得温则减,逢寒增剧,得温则气升血散,气血运行无阻,故疼痛缓解或减轻。寒胜必痛,但痛非必寒。由于寒邪侵犯的部位不同,所以病状各异。若寒客肌表,凝滞经脉,则头身肢节剧痛;若寒邪直中于里,气机阻滞,则胸、脘、腹冷痛或绞痛。
③寒性收引:收引,即收缩牵引之意。寒性收引是指寒邪具有收引拘急之特性。“寒则气收”。寒邪侵袭人体,可使气机收敛,腠理闭塞,经络筋脉收缩而挛急;若寒客经络关节,则筋脉收缩拘急,以致拘挛作痛、屈伸不利或冷厥不仁;若寒邪侵袭肌表,则毛窍收缩,卫阳闭郁,故发热恶寒而无汗。
寒与肾相应。寒为水气,通于肾。寒邪侵袭,寒水泛滥,则尿少,水肿;寒水过盛,上制心火,则心痛、心悸、肢厥等?
总之,寒为冬季主气,与肾水相应。寒病多发于冬季,但也可见于其他季节。寒邪为病,其致病特征是:寒为阴邪,易伤阳气,故寒邪致病,全身或局部有明显的寒象。寒胜则痛,所以疼痛为寒证的重要特征之一。因寒则气收,故其病有毛窍闭塞、气帆收敛、筋脉拘急的特珏,表现为无汗、拘急痛或屈伸不利等。
3.暑
(1)自然特性:暑为火热之邪,为夏季主气,从小满、芒种、夏至,到小暑四个节气,为暑气当令。暑邪有明显的季节性,主要发生在夏至以后,立秋以前。暑邪独见于夏令,故有“暑属外邪,并无内暑”之说。暑邪致病有阴阳之分,在炎夏之日,气温过高,或烈日曝晒过久,或工作场所闷热而引起的热病,为中于热,属阳暑;而暑热时节,过食生冷,或贪凉露宿,或冷浴过久所引起的热病,为中于寒,属阴暑。总之,暑月受寒为阴暑,暑月受热为阳暑。
(2)暑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暑为火所化,主升散,且多挟湿。
①暑性炎热:暑为夏月炎暑,盛夏之火气,具有酷热之性,火热属阳,故暑属阳邪。暑邪伤人多表现出一系列阳热症状,如高热、心烦、面赤、烦躁、脉象洪大等,称为伤暑(或暑热)。
②暑性升散:升散,即上升发散之意。升,指暑邪易于上犯头目,内扰心神,因为暑邪易人心经:散,指暑邪为害,易于伤津耗气。暑为阳邪,阳性升发,故暑邪侵犯人体,多直人气分,可致腠理开泄而大汗出。汗多伤津,污液亏损,则可出现口渴喜饮,唇干舌燥,尿赤短少等。在大量汗出同时,往往气随津泄,而导致气虚,故伤于暑者,常可见到气短乏力,甚则突然昏倒,不省人事之中暑。中暑兼见四肢厥逆,称为暑厥。暑热引动肝风而兼见四肢抽搐,颈项强直,甚则角弓反张,称为暑风(暑痫)。暑热之邪,不仅耗气伤津,还可扰动心神,而引起心烦闷乱而不宁。
③暑多挟湿:暑季不仅气候炎热,且常多雨而潮湿,热蒸湿动,湿热弥漫空间,人身之所及,呼吸之所受,均不离湿热之气。暑令湿胜必多兼感。其临床特征,除发热、烦渴等暑热症状外,常兼见四肢困倦、胸闷呕恶、大便溏泄不爽等湿阻症状。虽为暑湿并存,但仍以暑热为主,湿浊居次,非暑中必定有湿。暑为夏季主气,暑邪为患,有阴暑、阳暑之分。暑邪致病的基本特征为热盛、阴伤、耗气,又多挟湿。所以,临床上以壮热、阴亏、气虚、湿阻为特征。
4.湿
(1)自然特征:湿具有重浊、粘滞、趋下特性,为长夏主气。从大暑、立秋、处暑,到白露四个节气,为湿气主令。湿与脾土相应。夏秋之交,湿热熏蒸,水气上腾,湿气最盛,故一年之中长夏多湿病。湿亦可因涉水淋雨、居处伤湿,或以水为事。湿邪为患,四季均可发病,且其伤人缓慢难察。
(2)湿的性质和致病特征:湿为阴邪,阻碍气机,易伤阳气,其性重浊粘滞、趋下。
①湿为阴邪,易阻气机,损伤阳气:湿性类水,水属于阴,故湿为阴邪。湿邪侵及人体,留滞于脏腑经络,最易阻滞气机,从而使气机升降失常。胸胁为气机升降之道路,湿阻胸膈,气机不畅则胸闷;湿困脾胃,使脾胃纳运失职,升降失常,故现纳谷不香、不思饮食、脘痞腹胀、便溏不爽、小便短涩之候。由于湿为阴邪,阴胜则阳病,故湿邪为害,易伤阳气。脾主运化水湿,且为阴土,喜燥而恶湿,对湿邪又有特殊的易感性,所以脾具有运湿而恶湿的特性。因此,湿邪侵袭人体,必困于脾,使脾阳不振,运化无权,水湿停聚,发为泄泻、水肿、小便短少等症。“湿胜则阳微”,因湿为阴邪,易于损伤人体阳气,由湿邪郁遏使阳气不伸者,当用化气利湿通利小便的方法,使气机通畅,水道通调,则湿邪可从小便而去,湿去则阳气自通。
②湿性重浊:湿为重浊有质之邪。所谓“重”,即沉重、重着之意。故湿邪致病,其临床症状有沉重的特性,如头重身困、四肢酸楚沉重等。若湿邪外袭肌表,湿浊困遏,清阳不能伸展,则头昏沉重,状如裹束;如湿滞经络关节,阳气布达受阻,则可见肌肤不仁、关节疼痛重着等。所谓“浊”,即秽浊垢腻之意。故湿邪为患,易于出现排泄物和分泌物秽浊不清的现象。如湿浊在上则面垢、眵多;湿滞大肠,则大便溏泻、下痢脓血粘液;湿气下注,则小便浑浊、妇女黄白带下过多;湿邪浸淫肌肤,则疮疡、湿疹、脓水秽浊等。
③湿性粘滞:“粘”,即粘腻;“滞”,即停滞。所谓粘滞是指湿邪致病具有粘腻停滞的特性。这种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症状的粘滞性。即湿病症状多粘滞而不爽,如大便粘腻不爽,小便涩滞不畅,以及分泌物粘浊和舌苔粘腻等。二是病程的缠绵性。因湿性粘滞,蕴蒸不化,胶着难解,故起病缓慢隐袭,病程较长,往往反复发作或缠绵难愈。如湿温,它是一种由湿热病邪所引起的外感热病。由于湿邪性质的特异性,在疾病的传变过程中,表现出起病缓、传变慢、病程长、难速愈的明显特征。他如湿疹、湿痹(着痹)等,亦因其湿而不易速愈。
④湿性趋下:水性就下,湿类于水,其质重浊,故湿邪有下趋之势,易于伤及人体下部。其病多见下部的症状,如水肿多以下肢较为明显。他如带下、小便浑浊、泄泻、下痢等,亦多由湿邪下注所致。但是,湿邪浸淫,上下内外,无处不到,非独侵袭人体下部。所谓“伤于湿者,下先受之”《素问·太阴阳明论》,只是说明湿性趋下,易侵阴位,为其特性之一而已。
湿为长夏主气,与脾土相应。湿邪有阻遏气机,易伤阳气之性,其性重浊粘滞,且有趋下之势。故湿邪为病,表现为人体气机阻滞,脾阳不振,水湿停聚而胸闷脘痞、肢体困重、呕恶泄泻等,以及分泌物和排泄物如泪、涕、痰、带下、二便等秽浊不清。
5.燥
(1)自然特性:燥具有干燥、收敛清肃特性,为秋季主气。从秋分、寒露、霜降,到立冬四个节气,为燥气当令。秋季天气收敛,其气清肃,气候干燥,水分匮乏,故多燥病。燥气乃秋令燥热之气所化,属阴中之阳邪。燥邪为病,有温燥、凉燥之分。初秋有夏热之余气,久晴无雨,秋阳以曝之时,燥与热相结合而侵犯人体,故病多温燥。深秋近冬之际,西风肃杀,燥与寒相结合而侵犯人体,则病多凉燥。燥与肺气相通。
(2)燥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燥胜则干,易于伤肺,为燥邪的基本特征。
①干涩伤津:燥与湿对,湿气去而燥气来:燥为秋季肃杀之气所化,其性干涩枯涸,故曰“燥胜则干”。燥邪为害,最易耗伤人体的津液,形成阴津亏损的病变,表现出各种干涩的症状和体征,诸如皮肤干涩皲裂、鼻干咽燥,口唇燥裂、毛发干枯不荣、小便短少、大便干燥等。
②燥易伤肺:肺为五脏六腑之华盖,性喜清肃濡润而恶燥,称为娇脏。肺主气而司呼吸,直接与自然界大气相通,且外合皮毛,开窍于鼻,燥邪多从口鼻而人。燥为秋令主气,与肺相应,故燥邪最易伤肺。燥邪犯肺,使肺津受损,宣肃失职,从而出现干咳少痰,或痰粘难咯,或痰中带血,以及喘息胸痛等。
燥为秋季主气,与肺相应。燥邪以干涩伤津和易于伤肺为最重要特征。不论外燥还是内燥,均可见口、鼻、咽、唇等官窍干燥之象,以及皮肤、毛发干枯不荣等。
6.火(热)
(1)自然特性:火具有炎热特性,旺于夏季,从春分、清明、谷雨,到立夏四个节气,为火气主令。因夏季主火,故火与心气相应。但是火并不象暑那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也不受季节气候的限制。
(2)温、暑、火、热的关系:温、暑、火、热四者性质基本相同,但又有区别。
温与热:这里的温和热均指病邪而言。温为热之渐,热为温之甚,二者仅程度不同,没有本质区别,故常温热混称。在温病学中所说的温邪,泛指一切温热邪气,连程度上的差别也没有。
暑与火(热):暑为夏季的主气,乃火热所化,可见暑即热邪。但暑独见于夏季,纯属外邪,无内暑之说。而火(热)为病则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同时还包括高温、火热煎熬等。
火与热:火为热之源,热为火之性。火与热,其本质皆为阳盛,故往往火热混称。但二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热纯属邪气,没有属正气之说。而火,一是指人体的正气,称之为“少火”;二是指病邪,称之为“壮火”。这是火与热的主要区别。一般地说,热多属于外感,如风热、暑热、温热之类病邪。而火则常自内生,多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所致,如心火上炎、肝火炽盛、胆火横逆之类病变。
就温、热、火三者而言,温、热、火虽同为一气,但温能化热,热能生火,所以在程度上还是有一定差别的。温为热之微,热为温之甚;热为火之渐,火为热之极。
(3)火的含义:中医学中的火有生理与病理、内火和外火之分。
①生理之火:生理之火是一种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须的阳气,它谧藏于脏腑之内,具有温煦生化作用。这种有益于人体的阳气称之为“少火”,属于正气范畴。
②病理之火:病理之火是指阳盛太过,耗散人体正气的病邪。这种火称之为“壮火”。这种病理性的火又有内火、外火之分。
外火:外火,一是感受温热邪气而来;二是风寒暑湿燥等外邪转化而来,即所谓“五气化火”。五气之中,只有暑邪纯属外来之火,我们称之为暑热。其余风、寒、湿、燥等邪并非火热之邪,之所以能化而为火,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郁遏化火。风、寒、湿、燥侵袭人体,必须郁久方能化火。如由寒化热,热极生火,温与热结,或湿蕴化热,热得湿而愈炽,湿得热而难解,郁而化火,或者湿蕴化热,湿热极甚而化火。火就燥,故燥亦从火化。第二,因人而异,阳盛之体或阴虚之质易于化火。第三,与邪侵部位有关。如邪侵阳明燥土,则易化火,寒邪直中人脾,则化火也难。此外,五气能否化火,与治疗也有一定的关系。内火:内火,多因脏腑功能紊乱,阴阳气血失调所致。情志过极亦可久郁化火,即所谓“五志化火”。
中医学将火分为正、邪两类。正气之火即少火,少火又可分为“君火”和“相火”。“君火”为心之阳气,“相火”为肝、肾、胆、膀胱、心包、三焦之阳气。其中肾之阳气,又称“命门火”或“龙火”,肝之阳气也叫“雷火”。“君火”仅指正气而言,若过旺便是心火炽盛;而相火包含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过旺时谓“相火妄动”。“心火炽盛”和“相火妄动”均属于“壮火”,属邪气。
(4)火邪的性质和致病特征:火邪具有燔灼、炎上、耗气伤津、生风动血等特性。
①火性燔灼:燔即燃烧;灼,即烧烫。燔灼,是指火热邪气具有焚烧而熏灼的特性。故火邪致病,机体以阳气过盛为其主要病理机制,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恶热、脉洪数等热盛之征。总之,火热为病,热象显著,以发热、脉数为其特征。
②火性炎上:火为阳邪,其性升腾向上。故火邪致病具有明显的炎上特性,其病多表现于上部。如心火上炎,则见舌尖红赤疼痛,口舌糜烂、生疮;肝火上炎,则见头痛如裂、目赤肿痛;胃火炽盛,可见齿龈肿痛、齿衄等。
③伤津耗气:火热之邪,蒸腾于内,最易迫津外泄,消烁津液,使人体阴津耗伤。故火邪致病,其临床表现除热象显著外,往往伴有口渴喜饮、咽干舌燥、小便短赤、大便秘结等津伤液耗之征。火太旺而气反衰,阳热亢盛之壮火,最能损伤人体正气,导致全身性的生理机能减退。此外,气生于水,水可化气,火迫津泄,津液虚少无以化气,亦可导致气虚,如火热炽盛,在壮热、汗出、口渴喜饮的同时,又可见少气懒言、肢体乏力等气虚之证。总之,火邪为害,或直接损伤人体正气,或因津伤而致气伤,终致津伤气耗之病理结果。
④生风动血:火邪易于引起肝风内动和血液妄行。
生风:火热之邪侵袭人体,往往燔灼肝经,劫耗津血,使筋脉失于濡养,而致肝风内动,称为热极生风。风火相煽,症状急迫,临床上表现为高热、神昏谵语、四肢抽搐、颈项强直、角弓反张、目睛上视等。
动血:血得寒则凝,得温则行。火热之邪,灼伤脉络,并使血行加速,迫血妄行,易于引起各种出血,如吐血、衄血、便血、尿血,以及皮肤发斑,妇女月经过多、崩漏等。⑤易致肿疡:火热之邪入于血分,聚于局部,腐肉败血,则发为痈肿疮疡。“痈疽原是火毒生”。“火毒”、“热毒”是引起疮疡的比较常见的原因,其临床表现以疮疡局部红肿热痛为特征。
⑥易扰心神:火与心气相应,心主血脉而藏神。故火之邪伤于人体,最易扰乱神明,出现心烦失眠,狂躁妄动,甚至神昏谵语等症。
综上所述,火有生理性火和病理性火,本节所讲的为病理性火,又名火邪。火邪就来源看,有外火和内火之异。外火多由外感而来,而内火常自内生。火邪具有燔灼炎上,伤津耗气,生风动血,易生肿疡和扰乱心神的特征。其致病广泛,发病急暴,易成燎原之势。在临床上表现出高热津亏、气少、肝风、出血、神志异常等特征。
二、疠气
(一)疠气的基本概念
疠气是一类具有强烈传染性的病邪。又名戾气、疫疠之气、毒气、异气、杂气、乖戾之气等。疠气通过空气和接触传染。疠气与六淫不同,不是由气候变化所形成的致病因素,而是一种人们的感官不能直接观察到的微小的物质(病原微生物),即“毒”邪。疠气经过口鼻等途径,由外人内,故属于外感病因。由疠气而致的具有剧烈流行性传染性的一类疾病,称之为疫、疫疠、瘟疫(或温疫)等。温病与瘟疫不同,温病为多种外感急性热病的总称,温病无传染性和流行性。
(二)疠气的性质及其致病特点
1.发病急骤,病情危笃:疫疠之气,其性急速、燔灼,且热毒炽盛。故其致病具有发病急骤、来势凶猛、病情险恶、变化多端、传变快的特点,且易伤津、扰神、动血、生风。疠气为害颇似火热致病,具有一派热盛之象,但毒热较火热为甚,不仅热毒炽盛,而且常挟有湿毒、毒雾、瘴气等秽浊之气,故其致病作用更为剧烈险恶,死亡率也高。
2.传染性强,易于流行:疫疠之气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和流行性,可通过口鼻等多种途径在人群中传播。疫疠之气致病可散在地发生,也可以大面积流行。因此,疫疠具有传染性强、流行广泛、死亡率高的特点。诸如大头瘟(由疫毒感染而发病,以头面红肿或咽喉肿痛为特征)、虾蟆瘟(人体感受疫毒之后,以颈项肿大为主症,连及头面,状如虾蟆,故名)、疫痢、白喉、烂喉丹痧、天花、霍乱、鼠疫等,实际包括现代医学许多传染病和烈性传染病。
3.特适性与偏中性:特适性指疠气致病的病位与病种的特异性。疠气作用何腑何脏,发为何病,具有特异性定位的特点。疠气对机体作用部位具有一定选择性,从而在不同部位上产生相应的病证。疠气种类不同,所致之病各异。每一种疠气所致之疫病,均有各自的临床特征和传变规律,所谓“一气致一病”。偏中性指疠气的种属感受性。疠气有偏中于人者,偏中于动物者。偏中于人的,则不传染给动物;偏中于动物的,也不传染给人。即使偏中于动物的,因动物种属不同,也不互相传染。

总之,六淫和疠气,均属外感病邪,其性质和致病特点各有不同,但因其所致之病,多以火热之候为之,故常统称为外感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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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第二节 内伤病因






第二节 内伤病因

内伤病因,又称内伤,泛指因人的情志或行为不循常度,超过人体自身调节范围,直接伤及脏腑而发病的致病因素,如七情内伤、饮食失宜、劳逸失当等。内伤病因系导致脏腑气血阴阳失调而为病。由内伤病因所引起的疾病称之为内伤病。内伤病因,是与外感病因相对而言的,因其病自内而外,非外邪所侵,故称内伤。
一、七情
(一)七情的基本概念
七情是指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种正常的情志活动,是人的精神意识对外界事物的反应。七情与人体脏腑功能活动有密切的关系。七情分属于五脏,以喜、怒、思、悲、恐为代表,就称为五志。
七情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不同反映,在正常的活动范围内,一般不会使人致病。只有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情志刺激,超过人体本身的正常生理活动范围,使人体气机紊乱,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才会导致疾病的发生。因此,作为病因,七情是指过于强烈、持久或突然的情志变化,导致脏腑气血阴阳失调而发生疾病的情志活动。因七情而病称为因郁致病。此外,由于某些慢性疾病,体内脏腑功能长期失调,引起人的精神情志异常,称为因病致郁。七情还与机体本身的耐受、调节能力有关。七情致病不同于六淫,六淫主要从口鼻或皮毛侵入人体,而七情则直接影响有关脏腑而发病。七情不仅可以引起多种疾病的发生,而且对疾病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它可促进病情的好转与恶化。由于七情是造成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故又称“内伤七情”。
(二)七情与脏腑气血的关系
1.七情与脏腑的关系:人体的情志活动与脏腑有密切关系。其基本规律是:心主喜,过喜则伤心;肝主怒,过怒则伤肝;脾主思,过思则伤脾;肺主悲、忧,过悲过忧则伤肺;肾主惊、恐,过惊过恐则伤肾。这说明脏腑病变可出现相应的情绪反应,而情绪反应过度又可损相关之脏腑。七情生于五脏又伤五脏的理论在诊断和治疗中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七情与气血的关系:气和血是构成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两大基本物质。气对人体脏腑具有温煦推动作用,血对人体脏腑则具有濡养作用。气血是人体精神情志活动的物质基础,情志活动与气血有密切关系。脏腑气血的变化,也会影响情志的变化。故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脏腑的生理活动必须以气血为物质基础,而精神情志活动又是脏腑生理功能活动的表现,所以人体情志活动与人体脏腑气血关系密切。
(三)七情的致病特点
1.与精神刺激有关:七情属于精神性致病因素,其发病必与明显的精神刺激有关。在整个病程中,情绪的改变可使病情发生明显的变化。如癫病多由情志所伤,忧郁伤肝,肝气郁结,损伤于脾,脾失健运,痰浊内生,痰气上逆,迷蒙心神,不能自主而成。狂病多由恼怒悲愤,伤及肝胆,不得宣泄,郁而化火,煎熬津液,结为痰火,痰火上扰,蒙蔽心窍,神志逆乱而发。可见精神因素对疾病的发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2.直接伤及脏腑:七情过激可影响脏腑之活动而产生病理变化。不同的情志刺激可伤及不同的脏腑,产生不同的病理变化。如喜伤心,心伤则心跳神荡,精神涣散,思想不能集中,甚则精神失常等。七情过激虽可伤及五脏,但与心肝的关系尤为密切。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一切生命活动都是五脏功能集中的表现,又必须接受心的统一主宰,心神受损必涉及其他脏腑。肝失疏泄,气机紊乱又是情志疾病发病机制的关键。
心主血而藏神;肝藏血而主疏泄;脾主运化而居中焦,为气机升降的枢纽、气血生化之源。故情志所伤为害,以心、肝、脾三脏和气血失调为多见。如过度惊喜损伤心脏,可导致心神不安而心悸、失眠、烦躁、惊慌不安、神志恍惚,甚至精神失常,出现哭笑无常、言语不休、狂躁妄动等症。郁怒不解则伤肝,影响肝的疏泄功能,出现胁肋胀痛、性情急躁、善太息,或咽中似有物梗阻,或因气滞血瘀而致妇女月经不调、痛经、闭经、症瘕等。或因暴怒引起肝气上逆,损及血脉,血随气逆,发生大呕血或晕厥。若思虑过度,损伤于脾,使脾失健运,出现食欲不振、脘腹胀满等。七情所伤,心、肝、脾功能失调,可单独发病,也常相互影响,相兼为害,如思虑过度、劳伤心脾、郁怒不解、肝脾不调等等。
此外,喜、怒、忧、思、恐等情志活动失调,能够引起脏腑气机紊乱,郁而化火,出现烦躁、易怒、失眠、面赤、口苦,以及吐血、衄血等属于火的表现,称之为“五志化火”。情志失调又可导致“六郁”为病,即气郁而湿滞,湿滞而成热,热郁而生痰,痰滞而血不行,血滞而食不化。换言之,由气郁可致血郁、痰郁、湿郁、食郁为病。
3.影响脏腑气机:“百病皆生于气”。喜、怒、忧、思、悲、恐、惊,称为七气,即七情。七情之外,加之以寒热,称为九气。气贵冲和,运行不息,升降有常。气出入有序,升降有常,周流一身,循环无端,而无病。若七情变化,五志过极而发,则气机失调,或为气不周流而郁滞,或为升降失常而逆乱。
七情致郁,或为气不周流而郁滞,或为升降失常而逆乱。七情不舒,气机郁结,气滞而血瘀,气郁而聚湿生痰,化火伤阴。或在形躯,或在脏腑,变病多端。
七情损伤,使脏腑气机紊乱,血行失常,阴阳失调。不同的情志变化,其气机逆乱的表现也不尽相同。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思则气结,恐则气下,惊则气乱。
怒则气上:气上,气机上逆之意。怒为肝之志。凡遇事愤懑或事不遂意而产生一时性的激怒,一般不会致病。但如暴怒,则反伤肝,使肝气疏泄太过而上逆为病。肝气上逆,血随气升,可见头晕头痛、面赤耳鸣,甚者呕血或昏厥。肝气横逆,亦可犯脾而致腹胀、飧泄。飧泄又名水谷利,大便呈完谷不化样。若克胃则可出现呃逆、呕吐等。由于肝肾同源,怒不仅伤肝,还能伤肾。肾伤精衰,则现恐惧、健忘、腰脊软等症。肝为五脏之贼,故肝气疏泄失常可影响各脏腑的生理功能而导致多种病变。
喜则气缓:气缓,心气弛缓之意。喜为心之志。包括缓和紧张情绪和心气涣散两个方面。在正常情况下,喜能缓和紧张情绪,使心情舒畅,气血和缓,表现为健康的状态。但是喜乐无极,超过正常限度,就可导致心的病变。暴喜伤心,使心气涣散,神不守舍,出现乏力、懈怠、注意力不集中,乃至心悸、失神,甚至狂乱等。
悲则气消:气消,肺气消耗之意。悲忧为肺之志。悲,是伤感而哀痛的一种情志表现。悲哀太过,往往通过耗伤肺气而涉及到心、肝、脾等多脏的病变。如耗伤肺气,使气弱消减,意志消沉。可见气短胸闷、精神萎靡不振和懒惰等。
悲忧伤肝,肝伤则精神错乱,甚至筋脉挛急、胁肋不舒等。悲哀过度,还可使心气内伤,而致心悸、精神恍惚等。悲忧伤脾则三焦气机滞塞,运化无权,可现脘腹胀满、四肢痿弱等。
思则气结:气结,脾气郁结之意。思为脾之志,思考本是人的正常生理活动,若思虑太过,则可导致气结于中,脾气郁结,中焦气滞,水谷不化,而见胃纳呆滞、脘腹痞塞、腹胀便溏,甚至肌肉消瘦等。思发于脾而成于心,思虑太过,不但伤脾,也可伤心血,使心血虚弱,神失所养,而致心悸、怔忡、失眠、健忘、多梦等。
恐则气下:气下,精气下陷之意。恐为肾之志。恐,是一种胆怯、惧怕的心理作用。长期恐惧或突然意外惊恐,皆能导致肾气受损,所谓恐伤肾。过于恐怖,则肾气不固,气陷于下,可见二便失禁、精遗骨痿等症。恐惧伤肾,精气不能上奉,则心肺失其濡养,水火升降不交,可见胸满腹胀、心神不安、夜不能寐等症。
惊则气乱:气乱是指心气紊乱。心主血,藏神,大惊则心气紊乱,气血失调,出现心悸、失眠、心烦、气短,甚则精神错乱等症状。
惊与恐不同,自知者为恐,不知者为惊。惊能动心,亦可损伤肝胆,使心胆乱,而致神志昏乱,或影响胎儿,造成先天性癫痫。
4.情志波动,可致病情改变:异常情志波动,可使病情加重或迅速恶化,如眩晕患者,因阴虚阳亢,肝阳偏亢,若遇恼怒,可使肝阳暴张,气血并走于上,出现眩晕欲仆,甚则突然昏仆不语、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发为中风。
总之,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与内脏有着密切的关系。情志活动必须以五脏精气作为物质基础,而人的各种精神刺激只有通过有关脏腑的机能,才能反映情志的变化。故曰:“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情志为病,内伤五脏,主要是使五脏气机失常、气血不和、阴阳失调而致病的。至于所伤何脏,有常有变。七情生于五脏,又各伤对应之脏,如喜伤心、怒伤肝、恐伤肾……,此其常。但有时一种情志变化也能伤及几脏,如悲可伤肺、伤肝等,几种情志又同伤一脏,如喜、惊均可伤心,此其变。临床应根据具体的表现,作具体分析,不能机械地对待。
二、饮食失宜
饮食是健康的基本条件。饮食所化生的水谷精微是化生气血,维持人体生长、发育,完成各种生理功能,保证生命生存和健康的基本条件。
正常饮食,是人体维持生命活动之气血阴阳的主要来源之一,但饮食失宜,常是导致许多疾病的原因。饮食物主要依靠脾胃消化吸收,如饮食失宜,首先可以损伤脾胃,导致脾胃的腐熟、运化功能失常,引起消化机能障碍;其次,还能生热、生痰、生湿,产生种种病变,成为疾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饮食失宜包括饥饱无度、饮食不洁、饮食偏嗜等。饮食失宜能导致疾病的发生,为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
(一)饮食不节
饮食贵在有节。进食定量、定时谓之饮食有节。
1.饥饱失常:饮食应以适量为宜,过饥过饱均可发生疾病。明显低于本人的适度的饮食量,称为过饥;明显超过本人的适度的饮食量,称为过饱。过饥,则摄食不足,化源缺乏,终致气血衰少。气血不足,则形体消瘦,正气虚弱,抵抗力降低易于继发其他病症。反之,暴饮暴食,过饱,超过脾胃的消化、吸收功能,可导致饮食阻滞,出现脘腹胀满、嗳腐泛酸、厌食、吐泻等食伤脾胃之病。故有“饮食自倍,肠胃乃伤”之说。
饥饱失常,在小儿尤为多见,因其脾胃较成人为弱,食滞日久,可以郁而化热;伤于生冷寒凉,又可以聚湿、生痰。婴幼儿食滞日久还可以出现手足心热、心烦易哭、脘腹胀满、面黄饥瘦等症,称之为“疳积”。成人如果久食过量,还常阻滞肠胃经脉的气血运行,发生下利、便血,痔疮等。过食肥甘厚味,易于化生内热,甚至引起痈疽疮毒等。
总之,不宜极饥而食,食不可过饱;不宜极渴而饮,饮不可过多。饮食过多,则生积聚;渴饮过多,则聚湿生痰。
此外,在疾病过程中,饮食不节还能改变病情,故有“食复”之说,如在热性病中,疾病初愈,脾胃尚虚,饮食过量或吃不易消化的食物,常常导致食滞化热,与余热相合,使热邪久羁而引起疾病复发或迁延时日。
饮食无时:按固定时间,有规律地进食,可以保证消化、吸收功能有节奏地进行活动,脾胃则可协调配合,有张有弛,水谷精微化生有序,并有条不紊地输布全身。自古以来,就有一日三餐,“早饭宜好,午饭宜饱,晚饭宜少”之说。若饮食无时,亦可损伤脾胃,而变生他病。
(二)饮食偏嗜
饮食结构合理,五味调和,寒热适中,无所偏嗜,才能使人体获得各种需要的营养。若饮食偏嗜或膳食结构失宜,或饮食过寒过热,或饮食五味有所偏嗜,可导致阴阳失调,或某些营养缺乏而发生疾病。
1.种类偏嗜:饮食种类合理搭配,膳食结构合理,才能获得充足的营养,以满足生命活动的需要。人的膳食结构应该谷、肉、果、菜齐全,且以谷类为主,肉类为副,蔬菜为充,水果为助,调配合理,根据需要,兼而取之,才有益于健康。若结构不适,调配不宜,有所偏嗜,则味有所偏,脏有偏胜,从而导致脏腑功能紊乱。如过嗜酵酿之晶,则导致水饮积聚;过嗜瓜果乳酥,则水湿内生,发为肿满泻利。
2.寒热偏嗜:饮食宜寒温适中,否则多食生冷寒凉,可损伤脾胃阳气,寒湿内生,发生腹痛泄泻等症。偏食辛温燥热,可使胃肠积热,出现口渴、腹满胀痛、便秘,或酿成痔疮。
3.五味偏嗜:人的精神气血,都由五味资生。五味与五脏,各有其亲和性,如酸人肝,苦人心,甘人脾,辛入肺,咸人肾。如果长期嗜好某种食物,就会使该脏腑机能偏盛偏衰,久之可以按五脏间相克关系传变,损伤他脏而发生疾病。如多食咸味的东西,会使血脉凝滞,面色失去光泽;多食苦味的东西,会使皮肤干燥而毫毛脱落;多食辛味的东西,会使筋脉拘急而爪甲枯槁;多食酸味的东西,会使皮肉坚厚皱缩,口唇干薄而掀起;多食甘味的东西,则骨骼疼痛而头发脱落。此外,嗜好太过,可致营养不全,缺乏某些必要的营养,而殃及脏腑为病。例如,脚气病、夜盲症、瘿瘤等都是五味偏嗜的结果。所以,饮食五味应当适宜,平时饮食不要偏嗜,病时应注意饮食宜忌,食与病变相宜,能辅助治疗,促进疾病好转,反之,疾病就会加重。只有“谨和五味”才能“长有天命”。
(三)饮食不洁
进食不洁,会引起多种胃肠道疾病,出现腹痛、吐泻、痢疾等;或引起寄生虫病,如蛔虫、蛲虫、寸白虫等,临床表现为腹痛、嗜食异物、面黄肌瘦等症。若蛔虫窜进胆道,;还可出现上腹部剧痛、时发时止,吐蛔,四肢厥冷的蛔厥证。若进食腐败变质有毒食物,可致食物中毒,常出现腹痛、吐泻,重者可出现昏迷或死亡。
三、劳逸
劳逸,包括过度劳累和过度安逸两个方面。正常的劳动和体育锻炼,有助于气血流通,增强体质。必要的休息,可以消除疲劳,恢复体力和脑力,不会使人致病。只有比较长时间的过度劳累,或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或房劳过度,过度安逸,完全不劳动不运动,才能成为致病因素而使人发病。
(一)过劳
过劳是指过度劳累,包括劳力过度、劳神过度和房劳过度三个方面。
1.劳力过度:劳力过度主要指较长时期的不适当的活动和超过体力所能负担的过度劳力。劳力过度可以损伤内脏功能,致使脏气虚少,可出现少气无力、四肢困倦、懒于语言、精神疲惫、形体消瘦等,即所谓“劳则气耗”。
2.劳神过度:劳神过度指思虑劳神过度。劳神过度可耗伤心血,损伤脾气,出现心悸、健忘、失眠、多梦及纳呆、腹胀、便溏等症,甚则耗气伤血,使脏腑功能减弱,正气亏虚,乃至积劳成疾。
3.房劳过度:房劳过度是指性生活不节,房事过度。正常的性生活,一般不损伤身体,但房劳过度会耗伤肾精,可致腰膝酸软、眩晕耳鸣、精神萎靡,或男子遗精滑泄、性功能减退,甚或阳痿。
(二)过逸
过逸是指过度安逸。不劳动,又不运动,使人体气血运行不畅,筋骨柔脆,脾胃呆滞,体弱神倦,或发胖臃肿,动则心悸、气喘、汗出等,还可继发其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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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第三节 病理性因素






第三节 病理性因素

在疾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可以相互交替和相互转化。由原始致病因素所引起的后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另一些变化的原因,成为继发性致病因素。痰饮、瘀血、结石都是在疾病过程中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它们滞留体内而不去,又可成为新的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引起各种新的病理变化,因其常继发于其他病理过程而产生,故又称“继发性病因”。
一、痰饮
(一)痰饮的基本概念
1.痰饮的病因学含义:痰饮是机体水液代谢障碍所形成的病理产物。这种病理产物一经形成,就作为一种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导致脏腑功能失调而引起各种复杂的病理变化,故痰饮是继发性病因之一。痰饮是致病因子和病理结果的统一体。一般说来,痰得阳气煎熬而成,炼液为痰,浓度较大,其质稠粘;饮得阴气凝聚而成,聚水为饮,浓度较小,其质清稀。故有“积水为饮,饮凝为痰”,“饮为痰之渐,痰为饮之化”,“痰热而饮寒”之说。在传统上,痰饮有有形和无形、狭义和广义之分。
(1)有形的痰饮:有形的痰饮是指视之可见、触之可及、闻之有声的实质性的痰浊和水饮而言。如咳咯而出的痰液,呕泄而出之水饮痰浊等。
(2)无形的痰饮:无形的痰饮是指由痰饮引起的特殊症状和体征,只见其症,不见其形,看不到实质性的痰饮,因无形可征,故称无形之痰饮。其作用于人体,可表现出头晕目眩、心悸气短、恶心呕吐、神昏谵狂等,多以苔腻、脉滑为重要临床特征。
(3)狭义的痰饮:狭义的痰饮是指肺部渗出物和呼吸道的分泌物,或咳吐而出,或呕恶而出,易于被人们察觉和理解,又称之为外痰。
(4)广义的痰饮:广义的痰饮泛指由水液代谢失常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及其病理变化和临床症状,不易被人察觉和理解,又称之为内痰。
总之,痰饮不仅指从呼吸道咳出来的痰液,更重要的是指痰饮作用于机体后所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这两方面,前者易于领会而后者却难以理解,但后者比前者更加重要。痰、饮、水、湿同源而异流,都是由于人体津液的运行、输布、传化失调而形成的一种病理产物,又是一种致病动因。四者皆为阴邪,具有阴邪的一般性质。湿聚为水,积水成饮,饮凝成痰,其中痰、饮、水三者的区别是:稠浊者为痰,清稀者为饮,更清者为水。
2.痰饮的病证学含义:痰饮是指体内水液输布运化失常,停积于某些部位的一类病证。
其广义者为痰饮病证的总称;其狭义者为饮证之一,系饮邪停于胃肠所致者。
(二)痰饮的形成
痰饮多由外感六淫,或饮食及七情所伤等,使肺、脾、肾及三焦等脏腑气化功能失常,水液代谢障碍,以致水津停滞而成。因肺、脾、肾及三焦与水液代谢关系密切,肺主宣降,敷布津液,通调水道;脾主运化水湿;肾阳主水液蒸化;三焦为水液运行之道路。故肺、脾、肾及三焦功能失常,均可聚湿而生痰饮。痰饮形成后,饮多留积于肠胃、胸胁及肌肤;痰则随气升降流行,内而脏腑,外而筋骨皮肉,泛滥横溢,无处不到。既可因病生痰,又可因痰生病,互为因果,为害甚广,从而形成各种复杂的病理变化。
(三)痰饮的致病特点
1.阻碍经脉气血运行:痰饮随气流行,机体内外无所不至。若痰饮流注经络,易使经络阻滞,气血运行不畅,出现肢体麻木、屈伸不利,甚至半身不遂等。若结聚于局部,则形成瘰疠、痰核,或形成阴疽、流注等。“瘰疠”是指发生于颈部、下颌部的淋巴结结核。小者为瘰,大者为疠,以其形状累累如珠故名。“痰核”是指发生在颈项、下颌及四肢等部位的结块,不红不肿,不硬不痛,常以单个出现皮下,以其肿硬如核大,故名痰核。“疽”为发于肌肉筋骨间之疮肿。其漫肿平塌,皮色不变,不热少痛者为“阴疽”。“流注”指毒邪流走不定而发生于较深部组织的一种化脓性疾病。
2.阻滞气机升降出入:痰饮为水湿所聚,停滞于中,易于阻遏气机,使脏腑气机升降失常。例如,肺以清肃下降为顺,痰饮停肺,使肺失宣肃,可出现胸闷、咳嗽、喘促等。胃气宜降则和,痰饮停留于胃,使胃失和降,则出现恶心呕吐等。
3.影响水液代谢:痰饮本为水液代谢失常的病理产物,其一旦形成之后,便作为一种致病因素反过来作用于机体,进一步影响肺、脾、肾的水液代谢功能。如寒饮阻肺,可致宣降失常,水道不通;痰湿困脾,可致水湿不运;饮停于下,影响肾阳的功能,可致蒸化无力。从而影响人体水液的输布和排泄,使水液进一步停聚于体内,导致水液代谢障碍更为严重。
4.易于蒙蔽神明:痰浊上扰,蒙蔽清阳,则会出现头昏目眩、精神不振、痰迷心窍,或痰火扰心、心神被蒙,则可导致胸闷心悸、神昏谵妄,或引起癫狂痈等疾病。
5.症状复杂,变幻多端:从发病部位言,饮多见于胸腹四肢,与脾胃关系较为密切。痰之为病,则全身各处均可出现,无处不到,与五脏之病均有关系,其临床表现也十分复杂。一般说来,痰之为病,多表现为胸部痞闷、咳嗽、痰多、恶心、呕吐腹泻、心悸、眩晕、癫狂、皮肤麻木、关节疼痛或肿胀、皮下肿块,或溃破流脓,久而不愈。饮之为害,多表现为咳喘、水肿、疼痛、泄泻等。总之,痰饮在不同的部位表现出不同的症状,变化多端,其临床表现,可归纳为咳、喘、悸、眩、呕、满、肿、痛八大症。
二、瘀血
(一)瘀血的基本概念
瘀血,又称蓄血、恶血、败血、虾血。瘀乃血液停积,不能活动之意。所谓瘀血,是指因血行失度,使机体某一局部的血液凝聚而形成的一种病理产物,这种病理产物一经形成,就成为某些疾病的致病因素而存在于体内。故瘀血又是一种继发性的致病因素。瘀血证则是由瘀血而引起的各种病理变化,临床上表现出一系列的症状和体征。
一般认为,因瘀致病的叫“血瘀”,因病致瘀的叫“瘀血”;先瘀后病者为病因,先病后瘀者为病理。这种区别似无重要的意义,故统称“瘀血”。
(二)瘀血的形成
1.外伤:各种外伤,诸如跌打损伤、负重过度等,或外伤肌肤,或内伤脏腑,使血离经脉,停留体内,不能及时消散或排出体外,或血液运行不畅,从而形成瘀血。
2.出血:或因出血之后,离经之血未能排出体外而为瘀,所谓“离经之血为瘀血”。或因出血之后,专事止涩,过用寒凉,使离经之血凝,未离经之血郁滞不畅而形成瘀血。
3.气虚:载气者为血,运血者为气。气行血行,气虚运血无力,血行迟滞致瘀。或气虚不能统摄血液,血溢脉外而为瘀,此为因虚致瘀。
4.气滞:气行则血行,气滞血亦滞,气滞必致血瘀。
5.血寒:血得温则行,得寒则凝。感受外寒,或阴寒内盛,使血液凝涩,运行不畅,则成瘀血。
6.血热:热人营血,血热互结,或使血液粘滞而运行不畅,或热灼脉络,血溢于脏腑组织之间,亦可导致瘀血。可见,寒热伤及血脉均可致瘀。
7.情绪和生活失宜:情志内伤,亦可导致血瘀,多因气郁而致血瘀。此外,饮食起居失宜也可导致血瘀而变生百病。
综上所述,瘀血的形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气虚、气滞、血寒、血热等内伤因素,导致气血功能失调而形成瘀血;二是由于各种外伤或内出血等外伤因素,直接形成瘀血。
(三)瘀血的致病特点
瘀血形成之后,不仅失去正常血液的濡养作用,而且反过来影响全身或局部血液的运行,产生疼痛、出血、经脉淤塞不通、,脏腑发生症积,以及“瘀血不去,新血不生”等不良后果。瘀血的病证虽然繁多,但临床表现的共同特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疼痛:一般多刺痛,固定不移,且多有昼轻夜重的特征,病程较长。
2.肿块:肿块固定不移,在体表色青紫或青黄,在体内为症积,较硬或有压痛。
3.出血:血色紫暗或夹有瘀块。
4.紫绀:面部、口唇、爪甲青紫。
5.舌质紫暗:(或瘀点瘀斑)是瘀血最常见的也是最敏感的指征。
6.脉细涩沉弦或结代。
此外,面色黧黑、肌肤甲错、皮肤紫癜、精神神经症状(善忘、狂躁、昏迷)等也较为多见。在临床上判断是否有瘀血存在,除掌握上述瘀血特征外,可从以下几点分析之:
(1)凡有瘀血特征者;
(2)发病有外伤、出血、月经胎产史者;
(3)瘀血征象虽不太明显,但屡治无效,或无瘀血证之前久治不愈者;
(4)根据“初病在经,久病人络”,“初病在气,久病人血”,“气滞必血瘀”等理论,疾病久治不愈(除活血化瘀疗法外),虽无明显的瘀血也可考虑有瘀血的存在。
(四)常见瘀血病证
瘀血致病相当广泛,其临床表现因瘀阻的部位和形成瘀血的原因不同而异。瘀阻于心,可见心悸、胸闷心痛、口唇指甲青紫;瘀阻于肺,可见胸痛、咳血;瘀阻胃肠,可见呕血,大便色黑如漆;瘀阻于肝,可见胁痛痞块;瘀血攻心,可致发狂;瘀阻胞宫,可见少腹疼痛、月经不调、痛经、闭经、经色紫色成块,或见崩漏;瘀阻肢末,可成脱骨疽;瘀阻肢体肌肤局部,可见局部肿痛青紫。
三、结石
(一)结石的概念
结石,是指停滞于脏腑管腔的坚硬如石的物质,是一种砂石样的病理产物。其形态各异,大小不一,停滞体内,又可成为继发的致病因素,引起一些疾病。
(二)结石的形成
结石的成因较为复杂,机制亦不甚清楚。下列一些因素可能起着较重要的作用。
1.饮食不当:偏嗜肥甘厚味,影响脾胃运化,蕴生湿热,内结于胆,久则可形成胆结石;湿热下注,蕴结于下焦,日久可形成肾结石或膀胱结石。若空腹多吃柿子,影响胃的受纳通降,又可形成胃结石。此外,某些地域的饮水中含有过量或异常的矿物及杂质等,也可能是促使结石形成的原因之一。
2.情志内伤:情欲不遂,肝气郁结,疏泄失职,胆气不达,胆汁郁结,排泄受阻,日久可煎熬而成结石。
3.服药不当:长期过量服用某些药物,致使脏腑功能失调,或药物潴留残存体内,诱使结石形成。
4.其他因素:外感六淫、过度安逸等,也可导致气机不利,湿热内生,形成结石。此外,结石的发生还与年龄、性别、体质和生活习惯有关。
(三)结石的致病特点
结石停聚,阻滞气机,影响气血,损伤脏腑,使脏腑气机壅塞不通,而发生疼痛,为其基本特征。
1.多发于胆、胃、肝、肾、膀胱等脏腑:肝气疏泄,关系着胆汁的生成和排泄;肾的气化,影响尿液的生成和排泄,故肝肾功能失调易生成结石。且肝合胆,肾合膀胱,而胃、胆、膀胱等均为空腔性器官,结石易于停留,故结石为病,多为肝、胆结石,肾、膀胱结石和胃结石。也可发生于眼(角膜结石、前房结石)、鼻(鼻石)、耳(耳石)等部位。
2.病程较长,轻重不一:结石多半为湿热内蕴,日久煎熬而成,故大多数结石的形成过程缓慢而漫长。结石的大小不等,停留部位不一,其临床表现各异。一般来说,结石小,病情较轻,有的甚至无任何症状;结石过大,则病情较重,症状明显,发作频繁。
3.阻滞气机,损伤脉络:结石为有形实邪,停留体内,势必阻滞气机,影响气血津液运行。可见局部胀闷酸痛等,程度不一,时轻时重。甚则结石损伤脉络而出血。
4.疼痛:结石引起的疼痛,以阵发性为多,亦呈持续性,或为隐痛、胀痛,甚或绞痛。疼痛部位常固定不移,亦可随结石的移动而有所变化。结石性疼痛具有间歇性特点,发作时剧痛难忍,而缓解时一如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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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第四节 其他病因






第四节 其他病因

在中医病因学中,除了外感病因、七情内伤和病理性因素以外,还有外伤、寄生虫、胎传等。因其不属外感内伤和病理因素,故称其为其他病因。
一、外伤
(一)外伤的概念
外伤指因受外力如扑击、跌仆、利器等击撞,以及虫兽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等而致皮肤、肌肉、筋骨损伤的因素。
(二)外伤的致病特点
1.枪弹、金刃、跌打损伤、持重努伤:这些外伤,可引起皮肤肌肉瘀血肿痛、出血,或筋伤骨折、脱臼。重则损伤内脏,或出血过多,可导致昏迷、抽搐、亡阳等严重病变。
2.烧烫伤:烧烫伤又称“火烧伤”、“火疮”等。烧烫伤多由沸水(油)、高温物品、烈火、电等作用于人体而引起,一般以火焰和热烫伤为多见。中医学在治疗烧烫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在烧伤防治工作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烧烫伤总以火毒为患。机体受到火毒的侵害以后,受伤的部位立即发生外证,轻者损伤肌肤,创面红、肿、热、痛,表面干燥或起水泡,剧痛。重度烧伤可损伤肌肉筋骨,痛觉消失,创面如皮革样,蜡白、焦黄或炭化,干燥。严重烧烫伤热毒炽盛,热必内侵脏腑,除有局部症状外,常因剧烈疼痛,火热内攻,体液蒸发或渗出,出现烦躁不安、发热、口干渴、尿少尿闭等,及至亡阴亡阳而死亡。
3.冻伤:冻伤是指人体遭受低温侵袭所引起的全身性或局部性损伤。冻伤在我国北方冬季常见。温度越低,受冻时间越长,则冻伤程度越重。全身性冻伤称为“冻僵”;局部性冻伤常根据受冻环境而分类,如“战壕足”、“水浸足”等,而指、趾、耳、鼻等暴露部位受寒冷影响,出现紫斑、水肿等,则称为“冻疮”。寒冷是造成冻伤的重要条件。冻伤一般有全身冻伤和局部冻伤之分。
(1)全身性冻伤:寒为阴邪,易伤阳气,寒主凝滞收引。阴寒过盛,阳气受损,失去温煦和推动血行作用,则为寒战,体温逐渐下降,面色苍白,唇舌、指甲青紫,感觉麻木,神疲乏力,或昏睡,呼吸减弱,脉迟细,如不救治,易致死亡。
(2)局部性冻伤:局部冻伤多发生于手、足、耳郭、鼻尖和面颊部。初起,因寒主收引,经脉挛急,气血凝滞不畅,影响受冻局部的温煦和营养,致局部苍白、冷麻,继则肿胀青紫,痒痛灼热,或出现大小不等的水泡等;重则受冻部位皮肤亦呈苍白,冷痛麻木,触觉丧失,甚则暗红漫肿,水疮泡破后创面是紫色,出现腐烂或溃疡,乃至损伤肌肉筋骨而呈干燥黑色,亦可因毒邪内陷而危及生命。
4.虫兽伤:虫兽伤包括毒蛇、猛兽、疯狗咬伤等。轻则局部肿疼、出血,重可损伤内脏,或出血过多,或毒邪内陷而死亡。
())毒蛇咬伤:毒蛇咬伤后,根据其临床表现不同,分为风毒、火毒和风火毒三类。
①风毒(神经毒):常见银环蛇、金环蛇和海蛇咬伤,伤口表现以麻木为主,无明显红肿热痛。全身症状,轻者头晕头痛、出汗、胸闷,四肢无力,重者昏迷、瞳孔散大、视物模糊、语言不清、流涎、牙关紧闭、吞咽困难、呼吸减弱或停止。
②火毒(血循毒):常见蝰蛇、尖吻蝮蛇、青竹蛇和烙铁头蛇咬伤。伤口红肿灼热疼痛,起水泡,甚至发黑,日久形成疡。全身症状见寒战发热,全身肌肉酸痛,皮下或内脏出血,尿血、便血、吐血、衄血,继则出现黄疸和贫血等,严重中毒死亡。
③风火毒(混合毒):如眼镜蛇、大眼镜蛇咬伤,临床表现有风毒和火毒的症状。
(2)疯狗咬伤:疯狗咬伤初起仅局部疼痛、出血,伤口愈合后,经一段潜伏期,然后出现烦躁、惶恐不安、牙关紧闭、抽搐、恐水、恐风等症。
二、寄生虫
(一)寄生虫的基本概念
寄生虫是动物性寄生物的统称。寄生虫寄居于人体内,不仅消耗人的气血津液等营养物质,而且能损伤脏腑的生理功能,导致疾病的发生。
(二)寄生虫的致病特点
中医学早巳认识到寄生虫能导致疾病的发生。诸如:蛔虫、钩虫、蛲虫、绦虫(又称寸白虫)、血吸虫等。患病之人,或因进食被寄生虫虫卵污染的食物,或接触疫水、疫土而发病。由于感染的途径和寄生虫寄生的部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一样。如蛔虫病,常可见胃脘疼痛,甚则四肢厥冷等,称之为“蛔厥”;蛲虫病可有肛门瘙痒之苦;血吸虫病,因血液运行不畅,久则水液停聚于腹,形成“蛊胀”。上述蛔虫、钩虫、绦虫等肠道寄生虫,其为病多有面黄肌瘦、嗜食异物、腹痛等临床特征。
中医学虽然已经认识到寄生虫病与摄食不洁食物有关,在中医文献中又有“湿热生虫”之说。所谓“湿热生虫”,是说脾胃湿热为引起肠寄生虫病的内在因素之一,而某些肠寄生虫往往以“脾胃湿热”的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因此,不能误认为湿热能直接生虫。
三、胎传
(一)胎传的基本概念
胎传是指禀赋与疾病由亲代经母体而传及子代的过程。禀赋和疾病经胎传使胎儿出生之后易于发生某些疾病,成为一种由胎传而来的致病因素。胎传因素引起的疾病称之为胎证、胎中病。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胎毒、解颅、五软等,均属胎疾范围。
胎病发生的原因,一般分为胎弱和胎毒两类。
(二)胎传的致病特点
1.胎弱:胎弱,又称胎怯、胎瘦,为小儿禀赋不足,气血虚弱的泛称。胎儿禀赋的强弱主要取决于父母的体质。
胎弱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皮肤脆薄、毛发不生、形寒肢冷、面黄肌瘦、筋骨不利、腰膝酸软,及五迟、五软、解颅等病证。
胎弱的主要病机为五脏气血阴阳不足。胎儿在母体能否正常生长发育,除与禀受于父母的精气有关外,还与母体的营养状态密切相关。如母体之五脏气血阴阳不足,必然会导致胎儿气血阴阳的不足,而出现五脏系统的病变。如禀肺气为皮毛,肺气不足,则皮薄怯寒,毛发不生;禀心气为血脉,心气不足,则血不华色,面无光彩;受脾气为肉,脾气不足,则肌肉不生,手足如消;受肝气为筋,肝气不足,则筋不束骨,机关不利;受肾气为骨,肾气不足,则骨节软弱,久不能行。
2.胎毒:胎毒指婴儿在胎妊期间受自母体毒火,因而出生后发生疮疹和遗毒等病的病因。胎毒多由父母恣食肥甘,或多郁怒悲思,或纵情淫欲,或梅疮等毒火蕴藏于精血之中,隐于母胞,传于胎儿而成。胎毒为病,一指胎寒、胎热、胎黄、胎搐、疮疹等;二指遗毒,又名遗毒烂斑,即先天性梅毒,系胎儿染父母梅疮遗毒所致。
由胎传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包括了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是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如某些出血性疾病(血友病)、癫狂痫(精神分裂症、癫痫)、消渴(糖尿病)、多指(趾)症、眩晕和中风(高血压病)、色盲、近视以及过敏性疾病等。此外,由于遗传的影响,可以使机体的抵抗力降低,或代谢的调节发生某种缺陷,或体质或反应性发生改变,从而使后代易于罹患某些其他的疾病。如糖尿病患者的后代,可能发生痛风或肥胖病,这与物质代谢调节障碍的遗传有关。
先天性疾病是指个体出生即表现出来的疾病。如主要表现为形态结构异常,则称为先天性畸形。如某些心悸(先天性心脏病)、原发性闭经(先天性无子宫、无卵巢等)、兔唇等,都属于先天性疾病。
胎传因素所导致的疾病,也是可以防治的。除早期诊治这类疾病外,早期预防显得更加重要,注意护胎与孕期卫生,对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避免发生胎传疾病,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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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第八章 病机






第八章 病机

病机的概念:病机,指疾病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机理,又称病理,包括病因、病性、证候、脏腑气血虚实的变化及其机理,它揭示了疾病发生、发展与变化、转归的本质特点及其基本规律。
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与患病机体的体质强弱和致病邪气的性质密切相关。病邪作用于人体,人体正气奋起而抗邪,引起了正邪相争。斗争的结果,邪气对人体的损害居于主导地位,破坏了人体阴阳的相对平衡,或使脏腑气机升降失常,或使气血功能紊乱,并进而影响全身脏腑组织器官的生理活动,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病理变化。
“病机”二字,首见于《素问·至真要大论》,该篇数次提到病机,并强调其重要性,如“谨候气宜,无失病机”,“审察病机,无失气宜”,“谨守病机,各司其属”;又从临床常见的病证中,总结归纳为十九条,即后世所称的“病机十九条”。对于“病机”二字的原意,前人释为“病之机要”,“病之机括”,含有疾病之关键的意思。
病机学说的内容:病机学说是阐明疾病发生、发展和变化规律的学说,其任务旨在揭示疾病的本质,是对疾病进行正确诊断和有效防治的理论基础。病机学说的内容,包括疾病发生的机理、病变的机理、病程演变的机理三个部分。
中医病机学是根据以五脏为中心的脏象学说,把局部病变同机体全身状况联系起来,从机体内部脏腑经络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制约关系来探讨疾病的发展和转变,从而形成了注重整体联系的病理观。中医病机学认为,人体脏腑之间,不仅在生理上而且在病理上,存在着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五脏相通,移皆有次。疾病发生时·,各脏腑病变按一定规律互相影响。中医学用五行生克乘侮理论来解释脏腑之间病理上的相互影响以及疾病的传变规律。
当然,疾病的发展传变也有不以次相传的特殊情况,如溺水卒死是不可预测的意外情况,不能机械地按照以次相传的模式制定诊疗计划。中医学在疾病发展和转变上,既看到了五脏相通,移皆有次的一般规律,又指出了疾病或其传化有不以次的特殊情况,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统一起来,体现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总之,中医的病机学说,不仅坚持了唯物主义的病因观,而且还通过阴阳五行学说和脏象学说等把人体同外界环境及人体内部各脏腑经络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结合起来,既强调了正气在发病过程中的决定作用,又重视邪气的重要作用,把疾病看成是人体内外环境邪正斗争的表现,是人体阴阳相对平衡状态受到破坏的结果。既注意到病变局部与整体的联系,又注意疾病的发展和传变;既看到疾病传变的一般规律,又注意疾病传变的特殊情况,从整体联系和运动变化的观点来认识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坚持了唯物辩证的病理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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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基础理论》第一节 发病机理






第一节 发病机理

发病机理,是指人体疾病发生的机制和原理,它是研究人体疾病发生的一般规律的学说。
一、健康与疾病
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以及人体内部各脏腑之间的阴阳必须保持相对的平衡,这种阴平阳秘的关系是维持正常活动的基础。机体的阴阳平衡标志着健康。健康包括机体内部脏腑经络、气血津液、形与神的阴阳平衡,和机体与外界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阴阳平衡。健康意味着形体血肉、精神心理和环境适应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机体的阴阳平衡是动态平衡,健康是机体的阴阳平衡。因此,健康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疾病是指机体在一定条件下,由病因与机体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个邪正斗争的有规律过程,表现为机体脏腑经络功能异常,气血紊乱,阴阳失调,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降低,劳动能力明显下降或丧失,并出现一系列的临床症状与体征。换言之,疾病是机体在一定病因的作用下,机体阴阳失调而发生的异常生命活动过程。
中医学认为,人体的生命活动是一个矛盾运动过程。人体与自然环境,以及人体内在环境之间,存在着整体统一的联系,维持相对的动态平衡,从而保持着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即健康状态。但机体时刻受着内外因素的影响,干扰着这种动态平衡状态。在一般情况下,人体的自身调节机能尚能维持这种平衡状态,保持健康,即“阴平阳秘,精神乃治”(《素问·生气通天论》)。如果内外因素的影响超过了人体的适应力,破坏了人体的阴阳动态平衡,而人体的调节机能又不能立即消除这种干扰,以恢复生理上的平衡时,人体就会出现阴阳失调,而发生疾病。若经过适当的治疗等使人体重新建立这种平衡,即恢复了健康。健康与疾病共存于机体之中,在同一机体内此消彼长,成为矛盾的统一体。
二、发病机理
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致病因素引起的各种病理性损害与人体正气抗损害的反应相互斗争,贯穿于疾病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双方斗争力量的对比,决定着疾病发展的方向和结局。因此,发病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疾病发生发展和结局的一般规律。
中医发病学认为疾病是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在某种程度上的破坏,疾病的过程就是邪正斗争的过程。在人体的生命活动中,一方面正气发挥着它的维持人体正常生理机能的作用,另一方面,人体也无时无刻不在受着邪气的侵袭,二者不断地发生斗争,也不断地取得平衡和统一,保证了人体的健康。因此,疾病的发生,决定于正气和邪气双方斗争的结果。中医发病学既强调人体正气在发病上的决定作用,又不排除邪气的重要作用,并且认为邪气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起决定性的作用。
疾病的发生主要关系到邪气和正气两个方面。
(一)邪正斗争与发病
1.正气与邪气的概念:正气,简称正,通常与邪气相对而言,是人体机能的总称,即人体正常机能及所产生的各种维护健康的能力,包括自我调节能力、适应环境能力、抗邪防病能力和康复自愈能力。
正气的作用方式有三:①自我调节,以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维持阴阳的协调平衡,保持和促进健康;②抗邪防病,或疾病发生后驱邪外出;③自我康复,病后或虚弱时自我修复,恢复健康。
邪气,又称病邪,简称邪,与正气相对而言,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包括存在于外界环境之中和人体内部产生的各种具有致病或损伤正气作用的因素。诸如前述的六淫、疫疠、七情、外伤及痰饮和瘀血等。
2.邪正斗争与发病: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是在一定条件下邪正斗争的结果。中医学认为,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病邪侵害和正气虚弱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既强调“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素问·评热病论》),“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灵枢·百病始生》),同时也强调“必有因加而发”,告诫人们“避其毒气”。邪气与正气的斗争贯穿于疾病过程的始终,两者互相联系又相互斗争,是推动疾病发展的动力。邪气与正气的斗争以及它们之间的力量的对比常常影响着疾病的发展方向和转归。中医学在重视邪气对疾病发生的重要作用的同时,更重视正气在疾病发生中的主要作用,两者都能起决定作用。
(1)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中医发病学非常重视正气在邪正斗争中的主导作用。在一般情况下,若人体脏腑功能正常,气血充盈,卫外固密,常足以抗御邪气的侵袭,病邪便难以侵入,即使邪气侵人,亦能驱邪外出。因此,一般不易发病,即使发病也较轻浅易愈。当正气不足时,或邪气的致病能力超过正气的抗病能力的限度时,邪正之间的力量对比表现为邪盛正衰,正气无力抗邪,感邪后又不能及时驱邪外出,更无力尽快修复病邪对机体造成的损伤,及时调节紊乱的机能活动,于是发生疾病。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素问·评热病论》),“凡风寒感人,由皮毛而人;瘟疫感人,由口鼻而人。总由正气适逢亏欠,邪气方能干犯”(《医论三十篇》)。因此,在病邪侵入之后,机体是否发病了一般是由正气盛衰所决定的。正能抗邪,正盛邪却,则不发病;正不敌邪,正虚邪侵,则发病。人体正虚的程度各不相同,因而形成疾病的严重程度不一。一般而言,人感受邪气而生病,多是摄生不当,机体的抵抗力一时性下降,给邪气以可乘之机。邪气侵入以后,人体正气也能奋起抗邪,但在邪气尚未被祛除之前,生理功能已经受到破坏,所以会有相应的临床症状,从而说明某一性质的疾病已经形成。但是,素体虚弱的病人,往往要待邪气侵入到一定的深度以后,正气才能被激发。因此,其病位较深,病情较重。“邪乘虚人,一分虚则感一分邪以凑之,十分虚则感十分邪”(《医原纪略》)。在一般情况下,正虚的程度与感邪为病的轻重是相一致的。
邪气侵入人体以后,究竟停留于何处而为病,这取决于人体各部分正气之强弱。一般说来,人体哪一部分正气不足,邪气即易于损伤哪一部分而发病。如脏气不足,病在脏;腑气不足,病在腑;经脉不足,病在经脉。
由上可知,人体正气的强弱,可以决定疾病的发生与否,并与发病部位、病变程度轻重有关。所以,正气不足是发病的主要因素。从疾病的发生来看,人体脏腑功能正常,正气旺盛,气血充盈,卫外固密,病邪就难以侵入,疾病也就无从发生。从人体受邪之后看,正气不甚衰者,即使受邪,也较轻浅,病情多不深重;正气虚弱者,即使轻微受邪,亦可发生疾病或加重病情。从发病的时间来看,正气不很弱者,不一定立即发病,而只有正气不足时,才能立即发病。即只有在人体正气相对虚弱,卫外不固,抗邪无力的情况下,邪气方能乘虚侵入,使人体阴阳失调、脏腑经络功能紊乱,而发生疾病
(2)邪气在发病中的作用:中医重视正气,强调正气在发病中的主导地位,并不排除邪气对疾病发生的重要作用。邪气是发病的必要条件,在一定的条件下,甚至起主导作用。如高温、高压电流、化学毒剂、枪弹杀伤、毒蛇咬伤等,即使正气强盛,也难免不被伤害。疫疠在特殊情况下,常常成为疾病发生的决定性因素,因而导致了疾病的大流行。所以中医学提出了“避其毒气”的主动预防措施,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播散。
疾病发生以后,其病理变化与感邪的性质、轻重,以及邪气作用的部位有密切关系。
①疾病与病邪的关系:一般来说,感受阳邪,易致阳偏盛而出现实热证;感受阴邪,易致阴偏盛而出现实寒证。如火为阳邪,心火炽盛,则现面赤舌疮、心烦失眠、小便短赤等实热之证:而寒为阴邪,寒邪直中,伤及脾胃,则现吐泻清稀、脘腹冷痛、小便清长等阴寒之候。
②疾病与感邪轻重的关系:疾病的轻重,除体质因素外,决定于感邪的轻重,邪轻则病轻,邪重则病重。例如,同一风邪袭人,因感邪轻重不一,其病则有伤寒和伤风之异,邪甚而深者为伤寒,邪轻而浅者为伤风。
③疾病与病邪所中部位的关系:病邪侵犯人体的部位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尽一致。如寒客肌表经脉,则头身四肢疼痛。寒邪犯肺,则咳嗽喘促、痰液稀白等。
(3)邪正斗争的胜负,决定发病与不发病。
正能胜邪则不发病:邪气侵袭人体时,正气奋起抗邪。若正气强盛,抗邪有力,则病邪难于侵入,或侵入后即被正气及时消除,不产生病理反应而不发病。如自然界中经常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致病因素,但并不是所有接触这些因素的人都会发病,此即正能胜邪的结果。邪胜正负则发病:在正邪斗争过程中,若邪气偏胜,正气相对不足,邪胜正负,从而使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气机逆乱,便可导致疾病的发生。
发病以后,由于正气强弱的差异、病邪性质的不同和感邪的轻重,以及所在部位的浅深,从而产生不同的病证。
中医学坚持“邪正相搏”的发病观点,提出了“正气内虚”和“因加而发”之说。认为人体受邪之后,邪留体内,当时可不出现任何症状。由于某种因素,如饮食起居失调,或情志变动等,造成人体气血运行失常,抗病机能衰退,病邪乘机而起与正气相搏而发病。故临床上常见某些疾患,随着正气的时衰时盛,而出现时发时愈,或愈而复发的情况。所以,病邪虽可致病,但多是在正气虚衰的条件下,才能为害成病。
由此可见,正气和邪气是相互对抗、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正气与邪气不断地进行斗争,疾病的发生决定于正气和邪气双方斗争的结果。中医学就从这两个方面的辩证关系出发,建立了发病学的基本观点,既强调了人体正气在发病上的决定作用,又不排除邪气的致病条件,这是中医发病学的基本特点。.
(二)影响发病的因素
正气和邪气是决定疾病能否发生的基本因素,邪正斗争决定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正气和邪气以及邪正斗争是受机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的。机体的外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主要与邪气的性质和量有关。机体的内环境包括体质因素、精神状态和遗传因素等,与人体正气相关。
1.外环境与发病:人是生存在一定的环境之中的。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不同工作条件,环境各不相同。不同的环境能对人体造成不同的影响,因而其发病情况也有差异。一般地说,人长期生活于某一较为稳定的环境中,便会获得对此种环境的适应性,因此不易生病;若环境突然发生了变化,人在短时间内不能适应这种变化,就会感受外邪而发病。
(1)自然环境与发病:自然环境包括季节气候、地理特点及生活工作环境等。人与自然息息相关。自然环境因素对疾病的发生有着一定的影响,既可成为直接引发疾病的条件,又可成为影响疾病发生的因素。
季节气候与发病:人体生活在一定的气候环境中。自然界气候的变化,不仅是六淫、疫气产生的条件,而且又能影响机体的调节和适应能力,影响着正气的盛衰。
天人相应,人随着季节气候的演变而产生相应的生理变化。脏腑、经络之气,在不同的时令又各有旺衰,人对不同气候的适应能力也有所差异。因此,不同的季节,就有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如春易伤风、夏易中暑、秋易伤燥、冬易病寒等。所谓“四时之气,更伤五脏”(《素问·生气通天论》)。疫疠的暴发或流行,也与自然气候的变化密切相关。反常的气候,一方面使正气的调和能力不及而处于易病状态,另一方面又促成了某些疫疠病邪的孳生与传播,从而易于发生“时行疫气”。
地理特点与发病:地域不同,其气候特点、水土性质、物产及人们生活习俗的差异,对疾病的发生有着重要影响,甚则形成地域性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一般说来,西北之域,地势高峻,居处干燥,气候寒凉而多风,水土刚强,人之腠理常闭而少开,故多风寒中伤或燥气为病;东南之方,地势低下,居处卑湿,气候温暖或炎热潮湿,水土薄弱,人之腠理常开而少闭,故多湿邪或湿热为病。
现代流行病学和地质学研究表明,地壳表面元素分布的不均一性(包括水质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世界各地区人类乃至所有生物的生长发育和生理、病理,使得一些疾病带有强烈的地区性和地方性。例如,中国东南沿海及长江流域多血吸虫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之流行,东北、西北二方则多有克山病及大骨节病的发生。鼻咽癌以广东为高发,食道癌则以华北、西北一些地方及习食酸菜的地区为多发,肝癌的高发地区是江苏省启东县等。瘿病则以水土作物中缺碘之地好发,脚气病则以常食精白米为主粮的地区易发。此外,易地而居,或异域旅行,也可因地域环境骤然变化一时难以适应当地的水土气候,而促使疾病发生或加重。此即一般称作的“水土不服”。
工作生活环境与发病:生活居处与劳作环境的不同,亦可成为影响疾病发生或诱发的因素。如,生活居处潮湿阴暗或空气秽浊,易感寒湿或秽浊之邪。夏月炎热季节,在野外操作,容易中暑;冬月严寒,在野外工作,容易受风寒或冻伤;渔民水上作业,易感阴湿之气而发病;矿工在石粉迷雾中劳动,易为尘毒伤肺而成肺痨等等。
此外,不良的生活习惯,生活无规律,作息无常,以及个人和环境卫生不佳等,都会影响人体的正气而使人体易患疾病。
(2)社会环境与发病: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因此,疾病的发生也必然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先进的社会组织、社会福利,公共卫生条件较好,能有效地减少疾病的发生。落后的社会组织、福利及卫生条件较差,增加了发病机会。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包括噪声污染、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及土壤污染等成了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新的致病因素,从而出现了许多前所没有的疾病,如噪音病、水俣病、放射病等。
2.内环境与发病:人体的内环境是生命存在的依据,它由脏腑经络、形体官窍等组织结构和精气血津液等生命物质及其功能活动共同构成。人体通过阴阳五行调节、脏腑经络调节、气机升降出入调节等调节机制,保持了内环境的相对稳定。在正常情况下,人体通过内环境的自我调节来适应变化着的外环境,使机体内外环境的阴阳平衡,从而维持内环境相对的动态平衡或稳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人体内环境有时会失去正常的调节控制能力,不能很好地适应外环境,从而导致内环境阴阳气血失衡。影响内环境的因素有体质、精神状态和遗传因素等。
(1)体质因素:个体的体质特征,往往决定其对某些外邪的易感性及某些疾病的易罹倾向。体质是影响发病的重要因素。感受外邪后,发病与否及发病证型也往往取决于体质。不同体质的人所易感受的致病因素或好发疾病各不相同,而某一特殊体质的人,往往表现为对某种致病因素的易感性或好发某种疾病。如,肥人多痰湿,善病中风;瘦人多火,易得劳嗽;老年人肾气虚衰,故多病痰饮咳喘等。不同体质的人,对相同的致病因素或疾病的耐受性也有所不同。一般地说,体质强壮者对邪气耐受性较好,不易发病;体质虚弱者对邪气耐受性较差,容易发病。也就是说,要使体质强壮者发病,邪气必须较盛,而体质虚弱者只要感受轻微之邪就可发病。强壮者发病多实,虚弱者发病易虚。“有人于此,并行而立,其年之长少等也,衣之厚薄均也,卒然遇烈风暴雨,或病,或不病,或皆病,或皆不病”(《灵枢·论勇》)。具体说来,不同体质类型的人所能耐受的邪气各不相同。例如,体质的偏阴或偏阳,可影响机体对寒热的耐受性。阳偏盛者,其耐寒性高,感受一般寒邪不发病,或稍有不适可自愈,而遇热邪却易病,甚至直犯阳明。阴虚者稍遇热邪即病,热邪甚则有热中厥阴,出现逆传心包或肢厥风动之变。阴偏盛或阳衰者,其耐热性较高,而感受寒邪却易发病,甚至直中三阴。
外邪入侵,其致病性质随体质而化。外邪侵人人体后,究竟发为何种性质的病证,并不完全取决于邪气的性质,而往往与体质类型有关。人的体质有阴阳之偏,·外邪入侵后,邪气致病因人而化,病证的性质和表现也随之发生变化。“人感受邪气虽一,因其形脏不同,或从寒化,或从热化,或从虚化,或从实化,故多端不齐也”(《医宗金鉴·伤寒心法要诀》)。
病情从体质而变化谓之从化。感受外邪之后,由于体质的特殊性,病理性质往往发生不同的变化。如同为感受风寒邪气,阳热体质者多从阳化热,而阴寒体质则易于从阴化寒。故,曰:“盖以人之形有厚薄,气有盛衰,脏有寒热,所受之邪,每从其人之脏气而化,故生病各异也。是以或从虚化,或从实化,或从寒化,或从热化……物盛从化,理固然也”(《医宗金鉴·订正伤寒论注》)。总之,体质的特殊性,不仅决定对某些病邪或疾病的易感性,而且也决定疾病的发展过程。
(2)精神因素:人的精神状态对正气的盛衰有很大的影响。精神状态受情志因素影响,情志舒畅,精神愉快,气机畅通,气血调和,脏腑功能协调,则正气旺盛,邪气难于入侵;若情志不畅,精神异常,气机逆乱,阴阳气血失调,脏腑功能异常,则正气减弱而易于发病。精神情志因素不仅关系到疾病的发生与否,而且与疾病的发展过程有密切关系。精神情志状态不同,其发病的缓急、病变的证候类型也不尽一致。大怒、大喜、大悲、大惊等剧烈的情志波动,易于引起急性发病。如,五志过极,心火暴盛,阳气佛郁,心神昏冒,则突然倒仆;神虚胆怯之人,有所惊骇,则心神慌乱,气血失主,而骤然昏闷等。若所愿不遂,抑。郁不已,久悲失志等持续过久,可影响脏腑气血的生理功能而促发疾病,且起病缓慢。一般来说,兴奋性的精神状态多致实证,抑郁性的精神状态易致虚证:但是,因素质有强弱,故兼夹错杂之证亦常发生。如长期处于紧张的精神状态下,可使阴精损耗,以致肝阳偏亢,心火偏旺,出现头痛、眩晕、心悸、失眠等病症。
总之,七情为人之常性,但不良的精神情志,不仅能削弱人的正气,使之易于感受邪气而发病,而且又是内伤疾病的重要因素,通过影响脏腑的生理功能而发病。所谓“动之则先自脏郁而发,外形于肢体”(《三因极一病证方论》),最终形成“因郁致病”,“因病致郁”,“郁―>病一郁”的恶性循环。
(3)遗传因素:中医学把遗传因素看成是胎传因素之一,遗传因素与先天禀赋有关。遗传因素从两个方面影响疾病的发生。一是由遗传因素而影响体质类型,不同体质类型在后天对外邪的易感性和耐受性不同,因此疾病的发生情况也有差异。二是在人类遗传过程中,亲代所发生的某些疾病也相应地遗传给了子代。由遗传因素导致的疾病,称之为“遗传病”。遗传病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遗传疾病是从父母接受到致病基因所引起的,在胎儿时期就已形成,或处于潜在状态。遗传疾病是终生的,除非经特殊治疗或死亡,患者将痛苦一生。遗传疾病是以垂直方式一代传给一代,疾病常常以一定的比例出现于同一家庭的成员中。
中医学认为,遗传病是由先天禀赋不足所致,其病机为肾的精气阴阳亏虚。肾为先天之本,肾阴阳为人体阴阳的根本,肾虚必然导致人体气血阴阳不充,影响脏腑的正常生理活动,从而出现相应的病理变化。
综上所述,中医的发病学认为,疾病的发生关系到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因素,邪气是导致发病的重要条件。内外环境通过影响正气和邪气的盛衰而影响人体的发病。如体质、精神状态以及遗传因素等影响着正气的强弱。若先天禀赋不足,体质虚弱,情志不畅,则正气减弱,抗病力衰退,邪气则易于入侵而发病。
三、发病类型
邪气的种类、性质和致病途径及其作用不同,个体的体质和正气强弱不一,所以其发病类型也有区别。发病类型大致有卒发、伏发、徐发、间发、继发、合病与并病、复发等。
(一)卒发
卒发,又称顿发,即感而即发,急暴突然之意。一般多见以下几种情况:
1.感邪较甚:六淫之邪侵入,若邪气较盛,则感邪之后随即发病。如新感伤寒或温病,是外感热病中最常见的发病类型。外感风寒、风热、燥热、温热、温毒等病邪为病,多感而即发,随感随发。
2.情志遽变:急剧的激情波动,如暴怒、悲伤欲绝等情志变化,导致人的气血逆乱,而病变顷刻而发,出现猝然昏仆、半身不遂、胸痹心痛、脉绝不至等危急重证:
3.疫气致病:发病暴急,来势凶猛,病情危笃,常相“染易”,以致迅速扩散,广为流行:某些疫气,其性毒烈,致病力强,善“染易”流行而暴发,危害尤大,故又称暴发、
4.毒物所伤:误服毒物,被毒虫毒蛇咬伤,吸人毒秽之气等,均可使人中毒而发病急骤。
5.急性外伤:如金刃伤、坠落伤、跌打伤、烧烫伤,冻伤,触电伤、枪弹伤等,均可直接而迅速致病。
(二)伏发
伏发,即伏而后发,指某些病邪传人人体后,不即时发病而潜伏于内,经一段时间后,或在一定诱因作用下才发病。如破伤风、狂犬病等,均经一段潜伏期后才发病。有些外感性疾病,也常需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如“伏气温病”、“伏暑”等均属此类。
新感与伏气是相对而言的。在温病学上,感受病邪之后,迅即发病者,为新感或新感温病。新感温病,随感随发,初起即见风寒表证。藏于体内而不立即发病的病邪谓之伏邪,又称之伏气。由伏邪所致之病名为伏气温病。伏气温病,初起不见表证,而即见里热甚至血分热证。若内有伏邪,由新感触动而发病,称为新感引动伏邪。
(三)徐发
徐缓发病谓之徐发,又称缓发,系与卒发相对而言。徐发亦与致病因素的种类、性质及其致病作用,以及体质因素等密切相关。
以外感性病因而言,寒湿邪气,其性属阴,凝滞、粘滞、重着,病多缓起。如,风寒湿痹阻滞肌肉筋脉关节而疼痛、重着、麻木等。某些高年患者,正气已虚,虽感外邪,常可徐缓起病,即与机体反应性低下有关:
内伤因素致病,如思虑过度、忧恚不释、房事不节、嗜酒成癖、嗜食膏粱厚昧等,常可引起机体的渐进性病理改变,积以时日,就呈现出种种明显的临床症状与体征。
(四)继发
继发,系指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续发生新的病证。继发病必然以原发病为前提,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病理联系。例如:病毒性肝炎所致的胁痛、黄疸等,若失治或治疗失当,日久可继发致生“症积”、“臌胀”。亦如:症瘕、积块、痞块,即是胀病之根,日积月累,腹大如箕,腹大如瓮,是名单腹胀。间日疟反复发作,可继发出现“疟母”(脾脏肿大);小儿久泻或虫积,营养不良,则致生“疳积”;久罹眩晕,由于忧思恼怒,饮食失宜,劳累过度,有的可发为“中风”,出现猝然昏仆、面瘫、半身不遂等症状。
(五)合病与并病
凡两经或三经的病证同时出现者,称之为合病;若一经病证未罢又出现另一经病证者,则称为并病。合病与并病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病时间上的差异,即合病为同时并见,并病则依次出现。
合病多见于病邪较盛之时。由于邪盛,可同时侵犯两经,如伤寒之太阳与少阳合病、太阳与阳明合病等,甚则有太阳、阳明与少阳之三阳合病者。
至于并病,则多体现于病位传变之中。病位的传变,是病变过程中病变部位发生了相对转移的现象,并且,原始病位的病变依然存在。在不同类别的疾病中,病位的传变也很复杂,即病有一定之传变,有无定之传变。所谓一定之传变,多表现出传变的规律,如六经、卫气营血、三焦传变规律等;所谓无定之传变,是指在上述一般规律之外的具体疾病的病后增病,即可视为并发病症。如胃脘痛可并发大量出血、腹痛、厥脱、反胃等。
(六)复发
所谓复发,是重新发作的疾病,又称为“复病”。复病具有如下特点:其临床表现类似初病,但又不仅是原有病理过程的再现,而是因诱发因素作用于旧疾之宿根,机体遭受到再一次的病理性损害而旧病复发。复发的次数愈多,静止期的恢复就愈不完全,预后也就愈差,并常可遗留下后遗症。所谓后遗症,是主病在好转或痊愈过程中未能恢复的机体损害,是与主病有着因果联系的疾病过程。
1.复发的基本条件:疾病复发的基本条件有三:其一,邪未尽除。就病邪而论,疾病初愈,病邪已去大半,犹未尽除。因为尚有余邪未尽,便为复发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若邪已尽除,则不可能再复发。因此,邪未尽除是复发的首要条件。其二,正虚未复。因为疾病导致正气受损,疾病初愈时正气尚未完全恢复。若正气不虚,必能除邪务尽,也不会出现旧病复发。所以,正虚未复也是疾病复发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其三,诱因。如新感病邪,过于劳累,均可助邪而伤正,使正气更虚,余邪复炽,引起旧病复发。其他如饮食不慎,用药不当,亦可伤正助邪,导致复发。
2.复发的主要类型:由于病邪的性质不同,人体正气的盛衰各异,因而复发大体上可以分为疾病少愈即复发、休止与复发交替和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期交替等三种类型。
(1)疾病少愈即复发:这种复发类型多见于较重的外感热病。多因饮食不慎,用药不当,或过早操劳,使正气受损,余火复燃,引起复发。如湿温恢复期,病人脉静身凉,疲乏无力,胃纳渐开。若安静休启,,进食清淡易于消化的半流质饮食,自当逐渐康复。若饮食失宜,进食不易消化的偏硬的或厚味饮食,则食积与余热相搏,每易引起复发,不但身热复炽,且常出现腹痛、便血,甚至危及生命。
(2)休止与复发交替:这种复发类型在初次患病时即有宿根伏于体内,虽经治疗,症状和体征均已消除,但宿根未除,一旦正气不足,或感新邪引动宿邪,即可旧病复发。例如,哮喘病,有痰饮宿根胶着于胸膈,休止时宛若平人。但当气候骤变,新感外邪引动伏邪,或过度疲劳,正气暂虚,无力制邪时,痰饮即泛起,上壅气道,使肺气不畅,呼吸不利,张口抬肩而息,喉中痰鸣如拽锯,哮喘复发。经过适当治疗,痰鸣气喘消除,又与常人无异。但胸膈中宿痰不除,终有复发之虞。欲除尽宿根,确非易事。
(3)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交替:这种复发类型实际上是慢性疾病症状较轻的缓解期与症状较重的急性发作期的交替。例如,胆石症,结石为有形之病理产物,会阻碍气机,而致肝气郁结。在肝疏泄正常,腑气通降适度时,病人仅感右胁下偶有不适,进食后稍觉饱胀,是谓慢性缓解期。若因情志抑郁,引起肝失疏泄,或便秘,腑气失于通降,或因进食膏粱厚味,助生肝胆湿热,使肝胆气机郁滞不通,胆绞痛发作,症见右胁下剧痛,牵引及右侧肩背,甚则因胆道阻塞而见黄疸与高热,是谓急性发作。经过适当治疗,发作渐轻,又进入缓解期。但是,胆石不除,急性发作的反复出现,总是在所难免。
从上述三种情况看,其一是急性病恢复期余邪未尽,正气已虚,适逢诱因而引起复发。若治疗中注意驱邪务尽,避免诱因,复发是可以避免的。第二、三皆因病有宿根而导致复发。宿根之形成,一是正气不足,脏腑功能失调,无力消除病邪;一是病邪之性胶着固涩,难以清除。故治疗时,一方面要扶助正气,令其祛邪有力;另一方面应根据宿邪的性质,逐步消除,持之以恒,以挖除病根。尽量减少复发,避免诱因十分重要。因此,必须认真掌握引起复发的主要诱发因素。
3.复发的诱因:复发病的诱因,是导致病理静止期趋于重新活跃的因素。诱发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复感新邪:疾病进入静止期,余邪势衰,正亦薄弱,复感新邪势必助邪伤正,使病变再度活跃。这种重感致复多发生于热病新瘥之后,所谓:“瘥后伏热未尽,复感新邪,其病复作”(《重订通俗伤寒论·伤寒复证》)。因而,强调病后调护,慎避风邪,防寒保暖,对防止复发有着重要的意义。;
(2)食复:疾病初愈,因饮食因素而致复发者,称为“食复”。在疾病过程中,由于病邪的损害或药物的影响,脾胃已伤;“少愈”之际,受纳、腐熟、运化功能犹未复健,若多食强食,或不注意饮食宜忌,或不注意饮食卫生,可致脾胃再伤。余邪得宿食、酒毒、“发物”等之助而复作,以致复发。例如,胃脘痛、痢疾、痔疾、淋证等新瘥之后,每可因过食生冷,或食醇酒辛辣炙爝之物而诱发。鱼虾海鲜等可致瘾疹及哮病的复发等。
(3)劳复:凡病初愈,切忌操劳,宜安卧守静,以养其气。疾病初愈,若形神过劳,或早犯房事而致复病者,称为“劳复”。例如,某些外感热病的初愈阶段,可因起居劳作而复生余热;慢性水肿,以及痰饮、哮病、疝气、子宫脱垂等,均可因劳倦而复发并加重;某些病症的因劳致复,如中风的复中、真心痛的反复发作等,均一次比一次的预后更为凶险。
(4)药复:病后滥施补剂,或药物调理运用失当,而致复发者,称为“药复”。疾病新瘥,为使精气来复,或继清余邪,可辅之以药物调理。但应遵循扶正宜平补,勿助邪,祛邪宜缓攻,勿伤正的原则。尤其注意勿滥投补剂,若急于求成,迭进大补,反会导致虚不受补,或壅正助邪而引起疾病的复发,或因药害而滋生新病。
此外,气候因素、精神因素、地域因素等也可成为复发的因素。例如,某些哮病,或久病咳喘引起的“肺胀”,多在气候转变的季节或寒冬复发;许多皮肤疾患的复发或症状的加剧,与气候变化的联系至为密切。眩晕、失眠、脏躁、癫狂,以及某些月经不调病症的复发与加重,即与情志的刺激有关。
总之,中医学关于发病的理论,主要是研究与阐述病邪作用于人体,正邪相搏的发病原理,影响发病的因素,发病的途径与类型等,从而构成了中医学发病理论的主要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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