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注音符号第二式
注音第二式(Jùyīn fúhaù dì-èr shr̀
汉语拼音:Zhùyīn fúhào dì'èr shì
通用拼音:Jhùyīn fúhào dì-èr shìh),是
中华民国(台湾)在
1980、
90年代采用的译音系统,全名国语注音第二式,简称为注音二式。
注音第二式属于
国语罗马字拼写方案,
中华民国教育部出面邀集学者进行修订,1986年正式公布。
施行法令依据[pre] 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台(75)社字第○三八四八號 主旨:公告「注音第二式」,自公告之日起正式使用。 說明:一、本「注音第二式」係修訂民國二十九年所公布之
「譯音符號」。
二、「注音第二式」自民國七十三年五月十日台(73)
社字第一七六九八號公告試用一年,已試用期滿,經檢討
修正,茲公告正式使用。
三、附「注音第二式」於後。[/pre]缘起及研订经过缘起
中国自从
明朝末叶
海禁大开之后,欧西人士纷纷东来,或传教,或经商,或敦睦邦交;为便于学习中文,采用欧西a b c d e等
字母以拼注中文汉字之读音,于焉开始。
万历间
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
利马窦之著“
泰西字母”,
天启年间传教士
金尼阁之著“
西儒耳目资”,系统渐趋完整。
清朝以后,
英国使华外交官
威妥玛著“
语言自迩集”,所制订之
威妥玛拼法,流传尤广。举凡教会、外交界、邮政、海关、新制学堂及学习华语者,竞相采用,今民间所采用之人名地名译音,仍多为
威妥玛拼法。
民国建立后,
教育部有鉴于国语文统一读音之重要,乃于民国7年(
1918年)11月公布国语
注音ㄅ、ㄆ、ㄇ、ㄈ等,即今之
注音第一式。嗣复鉴于东西洋交通日渐频繁,罗马字译音之使用范围日广,乃于民国17年(
1928年)9月由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
蔡元培另公布国语统一会委员
钱玄同、
赵元任、
林语堂、
黎锦熙、
刘复、
汪怡、
周辨明等所制订之“
国语罗马字”,以资应用。民国29年(
1940年),教育部
国语推行委员会决议改“国语罗马字”名称为“译音符号”。
研订经过 “译音符号”设计精密,但因其四声拼法变化较为复杂,初学颇感不便,公布至今虽将近60年
1,却未能普遍使用。教育部为因应
外籍人士及华侨子弟学习中国语文之实际需要,乃于民国73年(
1984年)1月邀请
内政部、
国防部、
外交部、
中央研究院、国语推行委员会以及国内各
语文中心与各大学之
语音学教授多人,举行座谈会,交换意见。决定仍以民国政府原先公布之译音符号为本,予以修订;并推举国内实际从事国语文教学及对语音学有研究之专家学者
张希文、
李壬癸、
李鍌、
王昌、
张孝裕、
何景贤、
李振清、
吴国贤、
陈进成、
刘兴汉、
刘森、
陆震来等十二人,于
2月28日成立专案研究小组,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由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常务委员李鍌教授为召集人,王天昌教授负责纪录整理。
研究小组经多次集会讨论,就原公布之译音符号,分别与
威妥玛拼法、
耶鲁拼法、
林语堂拼法,及国内外可能见到之其他拼法,逐一比较其优劣繁简,决定下列三点:一、以民国政府原先制订公布之译音符号声母韵母基本拼法为准,略作修订;二、改用现今通行之四声调号以表示四声;三、修订后之译音符号,定名为“国语注音第二式”,以与国语注音第一式并行于世,俾应教学所需。
教育部依据研究小组拟订之草案,先行于民国73年(
1984年)
5月10日公告试用一年。试用期间仍陆续搜集各方意见,交由研究小组审议讨论取决,再作修改。定稿后乃于民国75年(
1986年)
1月28日正式公告,并与ㄅㄆㄇㄈ等第一式列表对照;另附拼法说明12条供国内外各界人士采用。
实际使用 拼音符号 “国语注音第二式”是中文译音符号的一种,也就是把中文字翻译成英文的书写方式。它最大的优点是依国语发音直接译写,而非意译,并且加注声调,让人一目了然。而通用拼音是政府为了与中国大陆做出区隔而制订的;使用上其实很接近。不同的是在拼字时,所使用的拼法不同。注音第二式是以外国人的使用法来拼音的,但是通用拼音是采用中国人的用法来拼音。
类似于国语罗马字(Gwoyeu Romatzyh),
- 空韵(舌尖元音“”)在国语罗马字下为y,注音第二式分成2种,翘舌音之后-r,舌齿音之后-z
- ㄦ韵在国语罗马字下为“el”,注音第二式下为“er”。
声母 - 唇 音:ㄅ: b、ㄆ: p、ㄇ: m、ㄈ: f
- 舌尖音:ㄉ: d、ㄊ: t、ㄋ: n、ㄌ: l
- 舌根音:ㄍ: g、ㄎ: k、ㄏ: h
- 舌面音:ㄐ: ji-、ㄑ: chi-、ㄒ: shi-
- 翘舌音:ㄓ: j、ㄔ: ch、ㄕ: sh、ㄖ: r
- 舌齿音:ㄗ: tz、ㄘ: ts、ㄙ: s
韵母 - 空 韵:-r(翘舌音后)、-z(唇齿音后)
- 介 母:ㄧ: -i,yi、ㄨ: -u,wu、ㄩ: -iu,yu
- 开口呼:ㄚ: a、ㄛ: o、ㄜ: e、ㄝ: ê
- 复 韵:ㄞ: ai、ㄟ: ei、ㄠ: au、ㄡ: ou
- 声随韵:ㄢ: an、ㄣ: en、: ㄤang、ㄥ: eng
- 卷舌韵:ㄦ: er
结合韵母: - 前有声母时
- 齐齿呼
- ㄧ: -i
- ㄧㄚ: -ia、ㄧㄛ: -io、ㄧㄝ: -ie
- ㄧㄞ: -iai、ㄧㄠ: -iau、ㄧㄡ: -iou
- ㄧㄢ: -ian、ㄧㄣ: -in、ㄧㄤ: -iang、ㄧㄥ: -ing
- 合口呼
- ㄨ: -u
- ㄨㄚ: -ua、ㄨㄛ: -uo、ㄨㄞ: -uai、ㄨㄟ: -uei
- ㄨㄢ: -uan、ㄨㄣ: -uen、ㄨㄤ: -uang、ㄨㄥ: -ung
- 撮口呼
- ㄩ: -iu
- ㄩㄝ: -iue、ㄩㄢ: -iuan、ㄩㄣ: -iun、ㄩㄥ: -iung
- 单独成韵时
- 齐齿呼
- ㄧ: yi
- ㄧㄚ: ya、ㄧㄛ: yo、ㄧㄝ: ye
- ㄧㄞ: yai、ㄧㄠ: yau、ㄧㄡ: you
- ㄧㄢ: yan、ㄧㄣ: yin、ㄧㄤ: yang、ㄧㄥ: ying
- 合口呼
- ㄨ: wu
- ㄨㄚ: wa、ㄨㄛ: wo、ㄨㄞ: wai、ㄨㄟ: wei
- ㄨㄢ: wan、ㄨㄣ: wen、ㄨㄤ: wang、ㄨㄥ: weng
- 撮口呼
- ㄩ: yu
- ㄩㄝ: yue、ㄩㄢ: yuan、ㄩㄣ: yun、ㄩㄥ: yung
拼写方法说明 - 声母符号b, d, g, j(i), j, tz为清音不送气;p, t, k, ch(i), ch, ts为清音送气。
- 舌面声母与翘舌声母虽同为j, ch, sh ,但舌面声母仅可与细音韵母(即齐齿呼、撮口呼相拼,j, ch, sh 之后必有“i”;而翘舌声母不可与细音韵母相拼,故j, ch, sh 之后必无“i”音。因此不至于相混淆。
- 空韵“帀”在翘舌音之后者,写作“r”,在舌齿音之后者,写作“z”。但若在声母符号中已有r或z,可省略一个r或z。
- ㄦ之拼法用er;但在拼写儿化韵时,仅需在各该儿化词韵母符号后,加r尾表示之即可。
- “ㄨㄥ”与声母相拼时为-ung。
- 非开口呼韵母,无声母相拼时,
- i改y,单独使用时做yi。
- u改w,单独使用时做wu。
- 单韵母“ㄝ”符号单独使用时作“ê”,拼合时则作“e”。
- 四声调号:阴平为─,阳平为ˊ,上声为ˇ,去声为ˋ,加在韵母之主要元音上端。不加任何调号者,则为轻声。例如:
- 采用词类连书时,若遇前后二音节有相混可能者,以隔音短横“-”加在其间,作为音节分界线。
- 人名译音,依照中华民族的姓名习惯,姓在前,名在后。凡名字不只一字者,前后二字音节应加音节线。
- 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第一个字母应采用大写。日常使用上,人名、地名之拼音可不加四声调号,以兹便捷。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