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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红楼梦》汉语拼音听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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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0 发表于: 2011-03-20
第二篇 天日无光(图)

 

  从1922年到1928年,即张爱玲3岁——9岁的童幼时期,竟是在我之故乡天津生活长大的。我是郊区一名寒碜村童,她是市里的一位富家小姐。天津是“通商口岸”,有辱国丧权的外国“租界”,英、法、德、俄、日、意,一概俱全。“租界”有“治外法权”,有钱的寓公最多,清朝的逊位皇帝、遗老遗少,官宦世家豪商大户,聚于一方。那“生活”是纸醉金迷,花天酒地——我这村童连“想像的翅膀”也飞不到那种境界的外边缘,所以不敢妄置一词,假充内行。我提这,是由于想问几个疑点——
  一,张爱玲从小过的是超高级生活,阔绰得不得了——那时家有汽车、司机者简直“望若天人”。她父亲是个“阔少”,吃喝玩乐,声色犬马,嫖妓女,养姨太太……,浪荡子行迳。她物质享受一定可观,可是精神快活吗?
  二,天津是她的小说事业的发祥地,这已清楚不过,除了她“本体”性情外,受了父母的影响吗?如受过,是些什么?
  三,据传记,生母黄氏早离走异乡了,父亲张廷重为之撰《摩登红楼梦》的回目,是历史事实,而且廷重还是给她讲解《红楼梦》的启蒙老师,那么,她和父亲的“红学观”是一是二?如有异同,都是怎样的?
  四,张廷重已是“民国人”了,家学渊源,古学根柢甚厚,又任职为铁路局英文秘书,那么,他乃是当时的“新式”人物——这样,张爱玲自言受古文的毒太深,又日后精通英文,这不可证带有父亲的影响吗?
  大凡一个人的“精神组成”,是很复杂的,先天秉赋性灵,后天教养熏陶,亲友交往,社会环境……,这是个“化学分析”难列出“方程式”的课题。——我这篇话,是想妄揣:她十四五岁开笔创写《摩登红楼梦》,假设她父亲的回目的语义风味没有歪曲她的本质的话,则我以为这不代表她——或不全代表她的思想见解、性情感受;那里面至少有她父亲的“世界”在混杂、左右着。
  因为,从那六回书的回目看,看不出她虽然对高续不满,却也尚无多少高超、深刻的理解与理想——没离开一男一女的“爱情中心”思想模式,只加入了些当时当地(津、沪)“十里洋场”的某些社会现象,编织出这一本小小的书文。
  这样说,我绝无轻薄、贬低这位天才少女作家的意思——而且这也只是我大胆的推测。我的重要一句话是:她自己与父亲的“红学观”不尽相同,她对《红楼梦》原著八十回或以后的“部分”,本能地觉察、感受到了一种异样的“不对劲儿”!
  她自云:从十二三岁时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以下,只觉得“天日无光,百般无味”!
  真真令我震惊,不禁暗自叫绝,数十年来,第一次目中映出这么样的八个大字!
  诗曰:
  石破天惊古来稀,芳龄少小语声奇。
  忽然天日昏云掩,无味难堪岂有“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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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1 发表于: 2011-03-20
第六篇 定是红楼梦里人

 

  (贾璉当上铁道局长,凤姐置酒庆贺)自己做了主席,又望着平儿笑道:“你今天也来快活快活,别拘礼了,坐到一块儿来乐一乐罢!”……三人传杯递盏……贾璉道:“这两年不知闹了多少饥荒,如今可好了。”凤姐瞅了他一眼道:“钱留在手里要咬手的,快去多讨几个小老婆罢!”贾璉哈哈大笑道:“奶奶放心,有了你和平儿这两个美人胎子,我还讨什么小老婆呢?”凤姐冷笑道:“二爷过奖了!你自有你的心心念念睡里梦里都不忘记的心上人放在沁园村小公寓里,还装什么假惺惺呢?大家心里都是透亮的了”……平儿见他俩话又岔到斜里去了,连忙打了个岔混过去了。
  诗曰:
  流落天涯一怆神,三生夙慧铸前因。
  十龄早辨石头记,定是红楼梦里人。
  张爱玲的传记,行世者已不少了,据载,她于七八岁时,已然写出两篇小说。那想必是孩子式的,短篇的。依年龄而推,那时她正家住天津。
  天津何也?乾隆时诗人已有“十里鱼盐新泽国,二分明月小扬州”之题咏。扬州代表富盛繁华之名地,“所谓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成了唐代大诗人的“狂想”,神驰意往。这“扬州”是个孕育文学艺术家的土壤,京戏、鼓书名角多从这儿成长享名;而小说家也多与此地渊源深厚,关系密切。如作《老残游记》的刘铁云,作《啼笑因缘》的张恨水,皆在首列,馀者尚多。津门大报纸逐日皆有连载。
  张爱玲自童幼即与小说结缘,并非无故。
  她在天津住到9岁上(1928年,本书按当时虚岁纪龄叙述,前后同,不再赘注),又迁回出生地上海。14岁时,又写出了《摩登红楼梦》,共有六回书文。她父亲张廷重为之撰配了回目。
  这六回书,无缘得见;要想略窥她在高小初中阶段的“红学”水平,只好借重这六回回目。其文如下:
  第一回
  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
  维犬升仙贾璉膺景命
  第二回
  弭讼端覆雨翻云
  赛时装嗔惊叱燕
  第三回
  收放心浪子别闺闱
  假虔诚情郎参教典
  第四回
  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
  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
  第五回
  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
  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
  第六回
  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
  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先说说书名的取义。
  “摩登”是那个年代最为流行的“新名词”,即英语modern译音。英语本义不过是“现代”的意思。到译为“舶来品”时却发生了特殊的涵义和语气,用时是表示“时髦”(现今又改用“时尚”了),即最时兴“盛行”的,不太严肃的口吻和评论。
  不但如此,后来索性将“摩登”二字干脆代替了“摩登女郎”的专用语词——只要一看这两个字,眼前便浮现出一幅烫发、旗袍、高跟鞋、项链……乃至新奇式样裸露腿臂的漂亮女人!
  那么,定名为“摩登”《红楼梦》的用意是什么呢?
  是“现代化了的《红楼梦》吗”?例如“瞧,那边来了个大摩登!”是我年青时候常常听得见的“语式”。
  毕竟张爱玲的《摩登红楼梦》是怎么样的?六回书既未目睹,臆揣妄议不但无益,也是“危险”的——容易弄错了,离人家原书太远了,闹笑话。如果一定要姑妄言之的话,则似乎给人留下了几点印象:
  一是“宝黛爱情”为主,第一回回目明白标出了。
  她说第一回是傅秋芳寄了相片给宝玉,于是袭人要拿去和林黛玉比,看到底谁美!……
  这才明白:原来名曰“摩登”者,是加入了现代事物——已有了照相机了!这似乎有点儿像今日之“戏说”。若然,可不必深论。但我仍然十分惊奇,她的构思确实是出人意表,让人赞叹。试问,一般读者,有几个是会把傅秋芳记在心里的?而她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人物,构成新思。
  二是贾璉“膺景命”,他受宠升官,也像“家道复兴”?
  三是“弭讼端”,点染些家庭、社会纷争内幕之类。
  四是“赛时装”又模仿“群芳”而摩登化起来了。
  五是“浪子回头”——浪子是谁?宝玉吗?那岂不与高续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半斤八两?
  六是“浪子”、“情郎”、“情侣”、“游子”,是一人?是不止一人?除第一回出了个“宝黛”,再无具体人物姓名了,没法猜测。
  七是夹有悲欢离合,生离死别的曲折。
  八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似受《老残》影响)是一对男女。然而同时又“泉路”作了死后的“鸳鸯”,这是另一对?还是同一对的先喜后悲情节变化?……
  这些,我都感到困惑甚至“担心”。担心的是:这种回目不仅仅是她父亲的代笔,迥异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之口角,重要的更在其书文内容思想观念,恐怕包涵了父亲张廷重头脑中的东西——那可就问题复杂了。
  对于这六回据说是她14岁时写的《摩登红楼梦》,是否真出她手?我斗胆表示有疑。我已说了,从回目看,一点儿不像几岁小女孩所能考虑的情节内容,既云是她父亲代拟回目,这就让人感到不仅仅是回目“代拟”的问题,至少,如果真的爱玲起笔,写了若干孩子式的小说,父亲张廷重一时乘兴就其幼稚的底草大施“润色”——多半就成了他自己的“作品”了。我们可以相信张爱玲自幼喜欢小说,很早开始动笔试为,这不会假;但若以为那六回《摩登红楼梦》就是她的处女作,则尚可商量。因此,不想为此多作揣度之评议。
  我初见“摩登红楼梦”此名,心下断定必是借《红楼》书中人物姓名,编写情节,而杂以她所处的时代社会的新风气新事物,使之带上了“现代化”的意味的一种戏作。后来得知,果然所料不差,如:她写贾母榻前有鸦片烟灯,贾琏升官,是当了铁路局长……。不必多举,一斑可以窥豹。而且,我也想到其间必然是她那时候家庭生活的一种反映。当我知道她父亲曾任天津铁路局英文秘书时,所想也就得到了证实。
  不过此刻只借此不宜全付阕如的一个史页来引绪开端,也无大妨碍。因为,关键点不在一个少女彼时彼地的“仿红楼”成就如何,而是在于:世上少有这样的先例与“后例”:这是一位奇女子,从韶龄便极度不满于高鹗的伪续,而以此形式发出了破天荒的第一声抗议!总之,《红楼梦》给予她的影响之巨,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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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2 发表于: 2011-03-20
张爱玲眼中的《红楼梦》

 

  张爱玲在文坛享有盛名,自愧未曾读过她的小说、剧本,偶然见到一两篇随笔性文章,竟然都谈到了《红楼》,而且见解不凡。这才引起我这孤陋者的注意,真是于心戚戚焉,不能轻易放下这个题目。
  人的文艺天赋差异之大,是一种造物的“游戏”或有意捉弄她所“造”的人。造人的乱极了——有美有丑,有善有恶,有仁有智,有才有德……她“配方”十分奇特。别的素质干能不难见,唯有文艺审美眼光的高明(水平和能力),最是难得多遇。我平生所逢,张爱玲是一位。尤其她是符合雪芹标准的“脂粉英豪”,又与须眉浊物不同,弥觉可贵之至。
  她在回忆胡适之先生的文中,本来是以《海上花》为主题的(话题开头是从她的《秧歌》叙起)。我看到《海上花》,想起在燕京大学时已注意这部“奇书”。对白是吴语,我凭“参悟”能懂个七八分,剩下的就请教同窗许君正扬。他是浙江海宁硖石许氏,却在上海长大,正好以“吴侬软语”的声调“学”给我听,顺带讲解个别词汇和特殊习俗等,十分有趣而得味。那时我已体会到:自《红楼》出后,一直无人能学到雪芹的笔法语调,唯此书却有“三分神似”,实为仅见(此意曾写入拙著)。如今一见张女士话及这部杰作,立刻想道:下面谅必也要牵连谈到《红楼》吧?果然不出所料,紧跟就是一大段——我已读过她另一处谈《红》的卓识高见,因此总盼还能见到一些类似的文章。这正可谓“夙愿以酬”——尽管还有点儿“抱怨”太短了。
  她说:第一点,从十二三岁时读《红楼》。第二点,只这年龄而头一回读,读到第八十一回,什么“四美钓游鱼”等等,忽觉“天日无光,百般无味”而感到那是“另一个世界”!
  我读到此,真是又悲又喜,又喝彩、又感叹——莫知如何以表述我的心情。
  这是一位绝代的天才,她的文艺审美水平特高——用我的话说:她不俗,有灵性,有艺术眼,有上智上慧,非同小可。
  她有一部考论《红楼》的专著《红楼梦魇》,其自序写得比这个更好。她有极精彩的话,如云:版本中一个异文,“字比笆斗大”,它“往我眼里跳”!这可见她对《红楼》是如何地精熟至极。从这一点说,只有她能够称为真正的、头号的“红迷”(笆斗,农村盛粮谷的柳条编成的大斗)。
  她极感高鹗的伪续后四十回的毒害性,名之为“附骨之疽”——其影响之深且久,已难医治。
  在回忆胡先生的这篇文中,她又提到:在美国,告诉洋人中国诗、画的“发展”(独特造诣之义也),他们因为不懂,只有承认;但若说中国小说的“发展”,就人人“露出不相信的神气”了。因为,小说代表是《红楼》,在他们读来,只看到一个“故事轮廓”——而且“是高鹗的”!那就是“钗黛争婚”的一场“三角恋爱”熟套闹剧,没有别的。
  她的话不多,却极深刻沉痛。对这位国际驰名的女作家,我一无所知,只见到这么两篇论《红》之文,便觉十分钦佩与倾倒。
  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初次接触《红楼》这样的书,即能感到曹笔与高续是那么霄壤天渊之悬殊大异,你怎么解释?是谁“教”给了她要区别?是什么机器统计出“词汇”差异表让她知晓了“科学数据”?都不相干。
  这就是雪芹讲的“通灵”之性,是“娲皇”赋予的——“天分中生成”的。中华文化讲究这个,中有至理。
  然而,也有人相反,他们感不到那种巨大的悬殊大异,倒是认为前后“浑然一致”,“都是曹雪芹的原著”……,而且,曹之所以伟大,不在前八十回,全在后四十回,云云。
  这个“附骨之疽”的毒害性一至于此——可也得思辨一下人的文艺审美能力,不能只骂骨疽。
  这是个文化难题,也许一万年还会“君向潇湘我向秦”。
  张爱玲还指出说:“《红楼梦》应该把后四十回伪续割去,任其‘残缺’不完,后面可以加上研究佚稿的成果”(按应包括后文情节要点,人物结局,章法结构……)。这又正合我们倡导并一直实行的“探佚学”的宗旨,可谓相视莫逆,会心不远。
  报上说张爱玲客居美国,性情孤僻,逝于寓所,无人知晓,邻居多日不见其踪影,方有疑虑,发现人已亡逝。幽孤寂寥至此,令人闻之凄恻。
  她原籍河北丰润。丰润也曾是雪芹祖上的籍地。与曹寅为至好的张见阳,留下了《楝亭夜话图》,就是丰润张氏。他与纳兰公子(性德)也是至交。他们三位可称康熙盛世词坛三友。
  丰润又出了张爱玲,对《红楼》有极高的识见,这不仅仅是什么“才女”的俗义。这是京东山川灵秀的精气之凝结与流动。
  我在美时,不及知上述这些情况意义,也就失去了试行探访她的机缘。如今念及,深为悔憾。张爱玲有极高的天赋,也有她的“乖僻”的性情。这完全符合雪芹所说的“正邪两赋”而来之人,岂偶然哉。
  诗曰:
  邪正相寻两赋来,英豪脂粉见奇才。
  红楼高见何人及?惆怅殊乡境可哀。
  2000/10/31写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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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3 发表于: 2011-03-20
周汝昌评《红楼梦魇》(1)

 

  咱们今天选的这个主题是我来看张爱玲和《红楼梦》这么一个主题,这个主题我觉得非常有趣,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吸引人的题目。张爱玲是一个有国际声誉的女作家,我非常佩服敬重她。但她平生的事业是创作,看一看她的生平,她是河北丰润人,但这是说她的祖籍。她们家诸位都知道,清末做大官,她们家藏书据说极多。很多是外人没有见到的,她们那个世代家学渊源,并非我们今天一般人所能想像。
  今天说起晚清的官僚来,大家都没有什么好感,特别是由于中法战争,她的祖上负了战败的责任,这个责任是否由这样的人来负,我闹不清。总之吧,由此声誉不太好,是个书香门第,官宦之家。到了她这里,她两岁到八岁在天津。我是天津人,我太懂天津了,尽管我是郊区的,我是一个村童,她住在市内。天津仅次于上海,是一个半殖民地性质的城市,联军战败以后,首先开商、通商埠,这是天津的特点。那个繁华、那个热闹,带着洋味,是这么一个地方。她从两岁到八岁是在这个地方,八岁以后她到了上海。上海是什么地方?还用我介绍吗?比天津更大的十里洋场,然后香港、美国,我不用再细说这些,我不是为介绍她的生平,她的生活环境、求学的环境,所接触交往的人士是什么样的?还用我来细说吗?她变成一个作家,然后又成为一个红学家,那这样一本书,就是《红楼梦魇》,就是今天我们的主题。这个事情本身我认为不是小说的问题、文艺的问题,张爱玲也由于特别喜欢《红楼梦》,那当然要看、要学,从曹雪芹这个祖师爷那里寻到一点本领,把小说写得更好。当然这个还用说吗?可能开始也有这么一种心理成分,但是如果我们这样看问题,那就非常简单浮浅。而我们今天来讲她,我们为了什么?你们是为了来听我什么?这个大问题最归结的一句话,这是一个中华文化问题。如果我们不从这一个角度层次来看问题,那我们今天这个讲没有什么意义。《红楼梦》,一部小说。宝黛爱情悲剧,大家为林黛玉哭鼻子,张爱玲是个女的,她所以大概是喜欢这个讲爱情的故事。是为这个咱们今天来到这里吗?我想不是,绝对的不是!我们第一要把这点弄清楚,好了。
  然后呢,我们就开始说一说,我这个嗓子今天不好,还有点哑,我们回到张爱玲创作的这本著作《红楼梦魇》,她的别的我更不涉及。今天咱们就把这个作为一个主题,我简单讲几句,这个书大家知道,她的自序说从1963年到1973年,她好像是说人生是短促的。这不是她原话,我都是用我的话来说,去日苦多。这是古人的话,就是过去的岁月已经很多了,所剩的有限了。但是她说这个话的时候年龄不是很大,不像我。她说去日苦多的情况之下,为了研究这个《红楼梦》消耗了十年,这算是一项壮举吧!非同小可,把一生的精力,十年花在这上面,怎么不是壮举呢?说得好!但是她为了什么呢?起了一个书名《红楼梦魇》,那为什么你花了十年的精力,为它不惜任何牺牲,可是你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字呢?我不理解,我也不喜欢。《红楼梦》很美好,唤起人的很美好的联想,怎么《红楼梦》魇,做了一场噩梦。
  张爱玲从八岁读《红楼梦》,据她的传记说,每隔一个时期重读一遍,一生也没有间断,这才够一个红迷。然后她写了《摩登红楼梦》,你看贾母身旁鸳鸯可能给捶腿,旁边摆着大烟灯,知道大烟是什么?就是鸦片。白话就是抽大烟,再一看贾链升官了,升了什么官呢?铁路局长。这个哪儿来的呢?原来她父亲就是铁路局的英文秘书,完全是一个小女孩她目前看的那个时候那个特殊的社会现象,印在脑子里,灌输到、嫁接的《红楼梦》的主题里,非常有趣。我们不是要取笑,那这个时候,这个小女孩已经开始用这样的形式来翻译,解读、脱胎换骨来认识《红楼梦》了,她做了这么一个工作,好,这个只能说这么几句,然后再往后看。
  后来她长到十二三岁的时候,她有这么一个感觉,原来是糊里糊涂看。到十二三岁的时候看,她说我看到八十回一过,一到八十一回,用了八个字:天日无光,百般无味。从这个第八十一回一开头,一读,这个味儿不对了。这怎么回事?好比眼前精神境界都变了,天日无光!什么都没味儿了。百般无味,不是一样无味,百般无味!她下了这么八个大字,这个时候她文学鉴赏能力已经大大成熟了,十二三岁,仍然是个小女孩。这就了不起了,一般的小女孩,十二三岁能够看完一百二十回,能够辨别到那儿一个分水岭,哎呀!不对了,有这个能力,我不敢保。以至于现在还有很多人认为一百二十回还是一个整体,天衣无缝,那好得很!这个我也不多说,我们还是说张爱玲。
  她看的是小字石印的一百二十回最普通的那个本子,有一次她就看到亚东图书馆印的也就是胡适先生作序,陈独秀作序,汪园芳校看的亚东版。这个本子就成了垄断本,因为胡适、陈独秀那时候有多高的地位,人人就逐渐不看我刚说的那个小字石印本了。这个提起来都是我们年轻的经历,她比我才小两岁,所以她的精力也就等于是差不多我的经历。我们太熟悉了,看起来就亲切。你们呢,可能今天都知道,但是不那么亲切,有点隔阂。历史的演进,时代的不同,这都是文化,一定要这么看问题。
  我刚才提到这个亚东图书馆又是什么意思呢?她说我看胡适的《红楼梦考证》里边有一段引了清代的一部著作叫做《续阅微草堂笔记》,大家都知道《阅微草堂笔记》是纪晓岚写的一部最有名的笔记小说,那时人人都看。后来出来一个《续阅微草堂笔记》不知谁续的,是纪晓岚自己续的吗?没听说过,他的全集里边没有,闹不清。这里面有一个什么故事呢?有一个《红楼梦》的本子,不是今天这个一百二十回。说最后宁荣二府都败落了,都穷困了。宝玉沦为击柝之流,就是敲梆子,夜里打更的,史湘云和宝玉最后又重逢,白头偕老。张爱玲看到这儿,哎呀!她又下了八个大字,她说我看到这儿,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我是说你看看这个张爱玲对我们民族语文的那种体会,这简单吗?不简单!为什么说她受那个震动是那么巨大,就是她听到旧时的本子中这样的情节、故事、结局。跟她原来从小一直读的一百二十回是如此不同,她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这个女孩的心灵,那个敏锐,那个艺术感觉,我们是说这很了不起,所以她才有文学成就、艺术成就,没有这个那就另当别论,可以干别的行当。
  说到这儿呢,那这一本书,名字我不喜欢,内容到底是什么呢?她自己坦白说:我是个考证派,十年迷了这个考据,做了这本书。她这个考据是什么考据呢?哎呀,复杂万分,说也说不清。我没法今天在这个场合跟诸位讲,用一句话来说,就是版本考证。什么叫版本,也不是真正石刻的,刊印的,也不是。也就是说抄本,乾隆时代以后留下来的那八十回曹雪芹原著的那个,我们没有别的名字,没有个抄本学,只有个版本学,我们就说她是版本考证。她考证那个详细,那个心细如发,这个女性,那个层次简直我们一般人是跟不上的。说的再难听点,我刚才这个话是赞美的话,要是让我说,说的不太好听,烦琐哲学。太烦琐了,你看不了,一方面是精细无比,另一方面呢,那个怪,它这个独具一格的考证派,是大量的想像和发挥。哎呀,这就麻烦了,考证是一种科学的研究,首要的要求你要严谨。这么一个严谨的考证,一个治学的方法,中国的优良传统,你怎么还能够加上想像和发挥,那还得了?那就是假设了,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可是张爱玲的考证确确实实是如此,这个人的头脑,那个智慧!她一方面用了那么细的考证,另一方面呢,她把她的考证所得的那个,那也不叫结论,她得了那么一个结果。她由此做基础,她就一步一步想啊,又该怎么样怎么样?还再发挥、再延伸,这可就不得了!但哪个是你的结论,哪个是你考证的真理,闹不清。因为两者混合在一起了,她这是一个大特点。然后再说第二个特点,我今天只能用这种办法让诸位了解我心目中的张爱玲是何种人,价值何在,我非常佩服,为什么?我也有不同的见解,说几句切磋的话,没有别的意思,千万不能对这么样的人,并且已经作古的人,有什么轻薄、不然的意思。那就不道德,做人要厚,要与人为善,不要学那种糟糕的风气,那能成大学者吗?她细到什么样子呢,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别的没法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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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4 发表于: 2011-03-20
从《易经》到《红楼梦》

 

  中华民族的文化思想中,包涵着一个“三才”思想观念。它反映在《易·说卦二》,其文云: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
  这就说明,中华先民的宇宙观是“天地人合一”论,而三者皆以“才”为之标称,是“才”之重要可知。换言之,天地人不曰“三道”而曰“三才”者,其义可思。盖道者,就其质性含蕴而言,才者就其功能表现而言。中华汉字的“才”,本义是标示植物的萌生,无限的生命之力正在开始发展发挥。
  “三才”包括了宇宙万物、人生社会的一切事物、活动、表现、成果。明人编纂的巨著《三才图绘》,正是此义的一个具体理解与纪录。
  中华先民认为,天有天之才,如风云雨雪,寒暑推迁,皆是也。地有地之才,如山川动植,金银玉石,皆是也。而人独为万物之灵,即天才地才所孕育之精华的最高表现是也。
  中华先民达到了这一认识,方能有《易经》这样的著作产生。
  人的价值、使命、功能、抱负……,都由这儿开始,而且不断发展对这种认识的深入思索、反复探求的智慧活动。
  是以,我曾将这种认识标题为“三才主义”(见《中国文化》第8期)。
  古人从“三才”的认识自然达到了下—步的紧跟着的认识,必须“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利”。必如此,方为能尽天之赋才。不然者,即非“顺性命”,而成为“暴殄天物”,——天物包括人在内。
  从这儿,就发生了人才的遭际与命运的问题。这个问题也许就是人类文化所不断努力探究的最大的一个根本问题。
  因此,中华的文、史、哲,也正是特别重视这一最大问题的学问。
  经、史、子、集,统统是人才的思维言行的结晶纪录。虞书禹谟是如此,“太史公书”是如此,孔、孟、老、庄是如此,李、杜、欧、苏也是如此。 以上明了之后,方可归题于小说这门学科。当然所谓小说,是指中华小说,特别是明清两代的章回小说而言。
  文学基本常识,西方对小说的定义不同于我们的文化传统观念。在我们,小说是史之支流,所谓稗史、野史、外史、异史、外传、别传……,都是此一观念的体现命名。“讲史”又是“说话(说书)”市井文娱中的首位分支专科。现存的历史类演义小说从“开辟”一直到清朝、民国的厉朝各代都齐全了还不算,别的小说也总要“挂靠”一个某朝某代的历史人物或事件,连《金瓶梅》《西游记》,总无例外。不叫“史”就叫“传”,其名似异,其质一也(如《三国》最早刊本也叫“传”,《水浒》是“传”,“说岳”是“传”……“海上花”也是“列传”……)。
  讲“史”毕竟为了何事?当然可以说是为了兴衰治乱,温古鉴今;但略略追进一步再问兴衰治乱是因何招致的?于是回答便落到了治国安民的圣君贤相、文武良材——问题就立刻显明了:原来,讲史就是讲的人、人物、人才。此点最关紧要。
  好的君相将帅,就是出众的人才,这些人才的得用(能展其才),便造成治世昌明的局面;如若相反,人才埋没、屈抑、损害,则造成了乱世涂炭的时期。因此,讲史中尤为受欢迎的“讲三分”(三国故事),就是赞叹魏、蜀、吴三方的各自拥有的出色的文武人才。
  这儿,就包括着他们的遭际与命运的问题。小说中的“后人有诗叹曰……”正是良证。
  唐代大诗人李义山(商隐)写下过儿童慕效三国人物的句子,而且自己的感叹是:“管乐有才真不忝(指诸葛丞相),关张无命欲何如!”这就完全是他对人才的痛切的感叹。宋代大词人苏东坡(轼)则写出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东坡也记下过听说书的群儿向蜀反魏的表现,但他自己十分赞美的却是东吴的周郎,他那“羽扇纶巾”的儒将风度,他那“雄姿英发”。
  这儿已经表明:打动诗人词人的,并不只是“倾向”于三国中哪一方的事情,而是人、人物、人才!而是那些人才的遭际与命运!
  此义明了之后,才会懂得:为何《三国》故事之后,又出了同样为民众热情传述的水浒英雄的故事。
  东坡是北宋人,时在徽宗之前,所以他心目中仍然是三国风流人物。而到元明之时,文家艺匠,便转而赞叹宋江等三十六英雄了(如龚圣作《赞》,陈老莲作画)。
  什么叫“英雄”?一定就指“拿刀动斧”的武士?非也。英,是植物的最高结晶表象;雄,是动物的最高形质表象——两者合称一词,代表“地之才”的精华,而又借以赞美人才的出类拔萃者。“雄姿英发”,两个字已经分出同现了。 “英才”“雄才”,也是中华汉语文中的常用的美称之词。
  那么,《水浒》何以能与《三国》同列而媲美呢?它的独特价值又在哪里?
  答曰:《三国》人才,不出帝王将相;而《水浒》作者[注]却不去再写那些人,他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写一大群“强盗”——被人贱视、敌视、恶视的犯法犯罪之人!
  那位作者认为:我要写他们,他们并不是天生的坏人恶人贱人,相反,他们本是头等人才,即英雄人物,而他们遭到的不是展用施为,尽其才美,却是屈抑陷害,落得家破人亡,无立足境。
  “逼上梁山”,这个成语,已经变为一个“典故”使用了。
  所以《水浒》的主题仍然是人、人物、人才,不过加进来的是因时代、身份、环境等等原因而遭到了令人悲愤难平的命运播弄。这也就是昔人目之为“愤书”的真正义理。
  此义明了之后,方能谈及理解《红楼梦》的这一重要课题(本文中,《红楼梦》一名只指曹雪芹原著)。
  曹雪芹是怎么萌发要作此小说的意念的呢?因素动机,自然并非单一的(可参看拙著《曹雪芹新传》);但其中主要的一个是来自他对《水浒》的感受与触发。
  当世研究者皆已看到,《红楼梦》之所以取一家族、家庭众多妇女为题材, 是受《金瓶梅》的启迪,这原不错。但大家却仍未晓悟它受《水浒》的影响更大,更直接。前者的启迪是“形式”方面为主,而后者的影响则是“精神”方面的居要。
  雪芹之作小说,一贯的精神是“又继承又翻转”。对于《三国》《水浒》,他深识其写人才的主旨,所以在这一点上他是继承踵武;然而他的价值正在于绝不肯重复前人陈言旧套。他以为,无论帝王将相也好,还是草寇英豪也好,都可归于“须眉浊物”一类,亦即不出“一丘之貉”,是断不肯再写这种“浊”气满身的人物的了,他要“翻转”,大笔重彩地集中多态地去写历来为人忽视、歪曲、 作践的女性人才——即脂粉英雄!
  “脂粉英雄”,是个独创的文学语言,也是人的价值观的新奇表述方式。此语即见于芹书之第十一回,托言秦可卿临逝与熙凤梦中永诀谆嘱,其言曰:
  “婶婶,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
  请看这是何等的一种心胸眼界!庸常之辈(包括男子),能见及此而道得出否?(凤姐本是全书中男女二主角中之女主角[男为宝玉]。雪芹全力写她的超众之才,但被程高的续本彻底歪曲了这个原为雪芹高度评价的人物。参看拙著《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下编。)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比较文学、中国小说专家浦安迪Andrew H. Plaks教授所著《明代小说四大奇书》(已有中译本问世),强调中国明清小说名著皆是文人手笔,已不同于市井瓦舍“评话”的质量风格——他在中文版上用华语自撰的弁言中称之为“文人小说”,原话是说:
  “首先,本书的核心论调原来是从比较文学的观点出发的,即视明清小说文类为一种归属于书香文化界的出产品。因此始终标榜这‘文人小说’的概念。”
  好一个“书香文化界”!我们中国学者似乎自己还不肯(不会)如此措辞宣义。雪芹确实当得起这个书香文化界作家的美称,这种人喜欢从中华汉字文化特点上运用“对仗”修辞美学手法,所以他是有意地要与《水浒》构成工致的对仗主题——
  绿林好汉
  红粉英雄
  红粉即脂粉,“红粉佳人”原与“绿林好汉”对得更工,但雪芹对已有的“佳人才子”派小说在《石头记》开卷就表示了批评与不满,故此略将“红粉”变换了一下,并且另创了”脂粉英雄”一个绝妙崭新的、耀人眼目开人心胸的主题“宣言”。
  何为脂粉英雄?今天的语言就说成是“女性人才”了,这很好懂。(当然,汉文上的风格情趣上的差别,就不暇在此细论了。)
  因此,从芹书本身取证,也就不难理解,例如——
  一,雪芹自言,那些亲见亲闻的闺友的“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
  一,他又托言自辩、那些“异样女子”是“小才微善”。
  一,熙凤的册子判词是“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探春的册子判词是“才自精明志自高”。
  所以他对妇女人才的感叹是:
  “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
  无待繁辞,斯旨可晓,只要不受程高伪本“宝黛悲剧”假主题的欺骗,细读全书、即不难尽领雪芹之本怀了。
  《水浒》写了多少人物?一百单八条绿林好汉。
  《红楼》写了多少女子?一百零八个脂粉英豪。此言何据?即在原书开头,大石的尺寸,高为十二丈,脂批双行注云:“照应十二钗。”又其“方经”为二十四丈见方,脂批又注:“照应副十二钗。”(一本作“总应”)。可知“副”是广义,包括副、又副、三副……而言。那么,24×4(边)=96,是正钗以下诸层副钗的总数,因此——
  12(正)+96(副)=108
  即此已可确证:雪芹在原著卷末所列《情榜》,全部女子人名,正是一百零八个。
  这又充分说明,我谓雪芹著书,是直接从《水浒》得其启示、联想、构思——“又继承,又翻转”,推进一步新思,创出一番新境。
  这就是中华文化史上的第一次提出的崭新而正确的妇女观,女性人才颂歌与悼词。
  既是颂歌,如何又是悼词?
  君不见,(水浒)一百单八好汉,个个悲剧命运结局;《红楼》一百零八女子,也正是个个悲剧结局——雪芹谓之“薄命司”中“注定”者是也。
  此又所谓:虽翻转,实继承。一部《红楼》正如《水浒》,写的乃是妇女人才的遭际命运,她们都是出色人才,面皆遭埋没、屈抑、陷害。
  雪芹之书,以甄英莲(真应怜)为第一个出场女子,亦即为全书之“代表人物”,而他下了“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一句总括“考语”,在此脂砚立即批云:
  “八个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词客才人!今又被作者[雪芹]将此一把眼泪洒与闺阁之中。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而同处还有几条脂批,一齐慨叹,至言“武侯之三分,武穆之二帝,二贤之恨,及今不尽!况今之草芥乎?!”
  我愿研读《红楼梦》的人,都能对此重新瞩目而集思。究竟雪芹著书,本旨何在?难道只是为了“哥妹爱情悲剧”?不禁为雪芹洒泪之书再三长叹。《易经》以乾坤作首,阴阳是脉,三才(也称“三极”)为纲。通观中华文化,从《周易》到芹书,正是一条形貌不同而神情通贯的人类高级神智灵慧的辉煌载记。
  甲戌二月初二日写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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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5 发表于: 2011-03-20
先 叙 衷 肠

 

  这本书很特别,题个什么书名方能表其性质体裁?最初不假思索,冲口而出的,是七个字:《红楼梦的真故事》。我的女儿兼助手听了不大赞成。为什么不赞成?我未曾问,自己“反思”,觉得第一字太多,罗嗦;第二词太死,不灵通,又乏味。比如单说那个“真”字吧,只它就会引来质疑:你这“故事”敢保一定“真”吗?这就要费唇舌了。我又想改用《红楼寻梦》四个字。虽然这个“真”字还可以推敲,但我的本怀确实在此一字上;“真”,从头到尾永远是我寻求的最高目标。若用“寻梦”为题名,那么所“寻”何“梦”?不是别的,仍然是追 索雪芹原著之真,即其本来宗旨与基本精神。
  “追索这伟大的宗旨与精神?你有这种资格与才力吗?”这一问,又把我问得很是惭愧。
  说实在的,我若有此神力,我也早就开笔了,等不到今日今时。那么,为什么既有自知之“明”,却又做此不自揆之事呢?可真是万言难尽的一个话题。为避繁词,姑陈大略——
  现下通行的标准排印本《红楼梦》,封面上署名的款式是“曹雪芹 高鹗 著”。这是个奇怪现象,因为这部名著并非曹、高二人组成了“写作班子”共同执笔写出来的。曹雪芹至少也是有了全部书的草稿,只未及整个儿编定钞清传世——这事实,即由脂砚斋批语中透露的“后半部”“后之三十回”[注一]中的 若干情节、回目、字句,证明雪芹巳有全稿的事实是没有疑问的。八十回钞本形态的本子[注二]至晚在乾隆壬午(二十七年,1762)之际已经流传了。而高鹗等人续作了四十回、拼在书后、伪称“全”本、活字印行乃是乾隆辛亥(五十六年,1791)的事情,两者先后相去已是三十年,雪芹辞世已久,那种署名“曹雪芹 高鹗 著”的做法,岂不是一个很大的怪事?
  从高鹗留下来的诗词文字来看,可知他的思想、气质、手笔、灵智、境界……与曹雪芹都太不相近,那距离有如秦楚、真似胡越之隔阂。如此两个迥异的 头脑心灵,怎么能在文艺上会是“合作”“共生”的关系?此二人者,纵使其执笔写作即在同年同月,那也是拼不到一起,更充不成“整体”与“全本”的。把《红楼梦》的著作权和文化荣誉交与谁的名下?岂容颠倒混乱?
  有人总还以为,高鹗续作,也是一番苦心美意,纵使文笔才思不逮原著,也是可谅而无庸苛责的吧——持这种貌似公平的看法的论者时常可见,原因是他们难以料想,高氏续书并非只是一桩“文学活动”,实际是有后台主使的政治秘谋。这事实,清代海内有宋翔凤的传述,海外有俄国卡缅斯基的记载,合着知是乾隆、和珅共同策划、程高等文士炮制、最后由宫内武英殿的四库全书修书处的专设木 活字排印的——亦即官方特许、专卖的新书!
  这就十分清楚:雪芹原稿的后部分被他们秘密抽撤或销毁了——这也正是《四库全书》对待古书秘本的一贯暗施偷运的做法。
  由此即又可知,后采续拼的这四十回,是有意地专为篡改雪芹原文本旨而布置的,它的内涵一切,都是与原著违反的移形换质之物。
  既然如此,凡读《红楼梦》而了解了内幕骗局的当时后世之人,便产生了强烈的愿望:雪芹原著既已不复可见了,那就想知道原著的大致情况,比如重大的情节事故的发生衍变,人物命运的悲欢离合,章法结构的呼应隐显,全书整体的 重新认识与思索感悟……。
  我自己就是怀有这种异常强烈愿望的读者之一员。
  这个愿望,用最简捷的措词来表述,就只两个字:寻真。寻真,可实在是世上最难的事了。
  第一,那个混真、篡真、夺真的假“红楼梦”,积二百年之习惯势力,坚牢顽固地阻碍着寻真的努力,它不肯承认是假,所以竭力反对寻真的一切工作与成果。
  所以,要想寻真,一方面须做正面积极的寻求工作,另方面还得分力耗神地去破除那种维护假而害怕真的积重势力。
  这种情形,有时十分激烈。寻真的艰难,首在于此,一般人也许一时是体会 不到的。
  至于寻真本身的困难,那倒用不着絮絮,因为谁都可以想像,至少能想像到一部分。比如信息的搜索,资料的辨析,根据的证验,纷歧的参互……等等问题不一而足。这还“罢了”,最难的是,即使资料、证据、信息、考订等等都不成问题了,它们的总量却仍然是很有限的,充其量也并不足以供给“复述”(不是复原)原著后部分之所需,空白尚多。
  再者,这些可以据有的证据信息等,一般皆是零碎的鳞爪,亦即个别的,分散的,孤零的,点滴的……。要从这么一些支离破碎的小片段来构想一条首尾毕具的“全龙”,其难为何如,可以不必多说而自明了。
  还不止此。这“全龙”若仅仅是个呆定不动的图画标本,那也许总还可以对对付付地联缀而显示出来。但问题却正在这儿:若想寻真,则那真却须是仿佛前八十回那样是条活龙才行。如若所寻得的只是一些死龙的碎骸或化石,那就连前大半截活的也带累成死的了。这个难点,才是一切难点的总焦聚。
  这也就是有人说雪芹原书根本没办法续,续了也必归失败的道理的真正所在。
  这本小书,鉴于已述的这些难点与自己能力的有限,绝不敢作什么“续书”,但它又不同于“探佚学”的考证论文。这只是想“讲述”八十回后的大概情节故事,而讲述时并不罗列根据来历,推考过程等等之类,只讲述我个人以为较为接 近原著的若干研究成果以及与之相应的“联缀”。因为不联缀组构,就不成其为“故事”(或其片段),而允许联缀组构势必又须允许些微必需而适当的想像——或者可以说成是合乎情理的推衍。事实上,如不这么讲述,也就无法“卒读”。说到这里,就表明了事情的真际:除非一旦雪芹的原著又奇迹般地发现了,那才是真正的“真”——然而若到那时,则又何需乎任何人再费尽精神来寻真呢?所以在原著尚无复现的希望时,我们的努力目标只能是一步一步地走向“近真”的境界,——这也就是“寻”字的真谛了。
  还有一点,雪芹的书的最大特色是一种笼罩整体的诗的表现与诗的境界,没有了这个也就没有了《红楼梦》。与此呼吸相关的又有一个总体理解全书主角宝玉这个人物的内心活动与精神世界的展示,那也该是逐步升级的。我们最欣赏的,其实并不是那些“情节故事”,《红楼梦》并不是侦探或武侠小说,不是靠离奇、惊险或“悬念”等等来吸引人的。只有一大堆“情节”并不能产生《红楼梦》的真魅力。因此,寻真到后来,就必然要寻这种诗的灵魂,诗人的气质与丰神器度——这就又寻到了一切难点的顶巅或核心!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又如何能够胜任 此一至重至大的工程呢?!
  我深深感到,以上所说的困难是巨大的;但我又深深相信,读者一面在耐心期待一位真正的胜任者,一面也不拒绝像本书这样品级的寻真的铺路者的尝试。以上所说的,都是专就本书的“上编”而言的——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是故事,下编是论文。论文也可以说是故事的准备或基础,许多重大问题是在论文中考证的,可与故事呼应。因这些文字散见于历年各报刊,读者想看时已感困难,故选择了一部分收在本书的下半部,可供研讨,并求指正。这的确是微薄的献礼,敬请哂纳。
  周汝昌
  甲戌腊月中浣
  于金台红庙
  ~~~~~~~~【注一】脂批多次提到“后半部”“后回”“后之数十回”,唯“后之三十回”(一本作“后之卅回”)说得最为明确。但此“三十回”之批语,实指原稿仅至七十八回为止而言,故总回数原为78+30=108。雪芹原稿残存的,至七十八回宝玉读《芙蓉诔》毕即无下文,今存世的《蒙古王府本》《戚序本》犹存此一真实面貌。回末一小段以及以下两回书文,皆是为了便于传抄流行而凑成“八十”回整数而由另手后加的,已非雪芹原笔。
  【注二】说雪芹原著“八十回”,是通俗简便的提法,并不精确,已见上条 注文略述。实则其他七十八回中,也实缺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以及个别小残缺处(今之传本亦皆经另手试为补缀了)。这种情形是雪芹当日写作时曾遭干扰、阻碍、破坏以及生活贫困、居处不稳定种种困难与不幸而造成的,证据已呈现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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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6 发表于: 2011-03-20
红楼别境纪真芹

 

  我撰此文,是为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二十周年而作,因此讲的应该是雪芹的书文,雪芹的意旨,而不能是别人的什么。但是目前一般读者仍然误以为流行的百二十回本就能“代表”雪芹的真正原意,因而总是有一个“宝黛爱情悲剧”总结局横亘在胸臆之间,牢不可破——殊不知这并不是雪芹本来的思想和笔墨。宝黛之间有爱情,并且其后来带有悲剧性,这是不虚的,可是那又远远不是像程刊本的伪续后四十回里所“改造”的那样子,一点儿也不是。
  那么,雪芹原书的构思布局,才情手笔,又是什么样的呢?且听我略陈一二。不过也先要表明:雪芹原书八十回后,早被消毁了,如今只能根据多种线索推考。推考就容或不尽精确,不尽得实。但无论如何,也比伪续的那一种“模式”是大大的不同,判若黑白之分了;不管多么不够精确,也足供参考、想象、思索。所以我所要讲的,是“红楼梦”的另一种境界,全不与相沿已久的(被伪续所欺蒙的)印象相似。题作“红楼别境”的意思,即此可晓了。
  雪芹原来的境界如何,须首先看一看下面的几个关键之点:——
  一、全书主人公宝玉,所居曰“怡红快绿”,简化为省绿留红的“怡红”之院,其间是“蕉棠两植”,蕉即绿,棠即红。试才题额的时候,宝玉早就指明,蕉棠必须兼咏,才算美备。后来“省亲”时应元妃之命所题怡红院五律,也是通首“两两”“对立”于东风里的“绿玉”“红妆”、“绛袖”“青烟”,句句对仗并提,其义至显。
  二、红象征史湘云,绿象征林黛玉。黛之所居一片绿色,而湘所掣酒令牙筹,以及许多其他暗示,都是海棠的诗句典故。
  三、脂批曾明白点破:玉兄“素厚者唯颦云”。意即平生最亲厚的只有颦儿和湘云两个,别人是数不着的。这一句话是全书眼目。
  四、到第七十六回,中秋联句这一重要关目,钗已“退出”园外,只有黛湘是主角人物,通宵赏月吟诗,意义极为深刻,极为重要。是全书布局中一大关纽。
  五、联句中,至“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被妙玉拦住。鹤影象征湘云,花魂象征黛玉(花魂,原书中数见。程本妄改“诗魂”,全失芹旨)。两句为她们各自道出各人的结局,是含有预示性的手法(这在雪芹,例多不可胜举)。
  六、我曾推考,据本书内证十多条,黛玉并非病卒,而系自沉于水,即明年此夜此地,黛玉因多种远因近果,不能再支挣下去,遂投寒塘,所谓“一代倾城逐浪花”(黛之诗句),亦有隐寓自身的一层兼义。
  七、即此可知,黛玉是上半部女主角,中道而玉??殂花凋。湘云是接续她的后半部女主角,唯有她到第二十回才出场,这是一种特笔,盛事一过(省亲、打醮),她这才出现。是全书一大意法。
  八,至芦雪庵吃鹿肉一回,已是宝玉、湘云二人为主角了,李婶娘口中特别点出:“一个带玉的哥儿和一个带金麒麟的姐儿”!——这才是真的金玉姻缘(薛家那是假金)。[“金玉”一段公案,也有真假两面,详见拙著《金玉之谜》,载《我读红楼梦》。]
  以上八点若已明白,自然就会悟到雪芹原书匠心苦意,全不似程高妄笔改窜续貂之置湘云于“无何有之乡”——那真是彻底歪曲了雪芹的心灵,破坏了雪芹的笔墨。
  既然如此,有一事就值得注意了:即很多记载都说有一红楼梦“异本”或“真本”、“原本”,其八十回后,与今所流行之程本全不相同,最后是宝湘结为夫妇。
  关于这一点,我在拙著《新证》已罗列了很多条资料,并附有推考之文。又曾有《红海微澜录》(《红楼梦研究集刊》首期)论及此义。还有这样结局与湘云的薄命司册子、曲文的关系,我在另处亦有解释。今为篇幅所限,不拟复述了。后来,杭州大学的姜亮夫教授,传述了一则极其引人入胜的宝贵线索(亦载《我读红楼梦》)。我如今全引这节文字,因为本来就不长,以免读者欲窥全豹时检苋之劳:——
  我读过一个红楼梦的稿本,里面曾说,宝玉后来做了更夫。有一夜,他过一个桥,在桥上稍息,把他手中提的一盏小灯 笼放在桥边。这时,桥下静悄悄的,有一只小船,船内有两个女 子,其中一个探出头来,看见这灯笼,惊讶地说道:“这是荣国府的夜行灯啊!”就更伸出头来看这桥上的人,看了又问:“你是不是宝二哥?”桥上的答道:“你又是谁?”那女子说:“我是湘云。”“你怎么会在这儿?”湘云说:“落没了,落没了!你又怎么会在这儿?”宝玉答道:“彼此彼此!”湘云哭着说:“荣国府是全部星散了,没有一个不在受苦的。你当更夫,我在当渔妇呢!”便请宝玉下船谈话。船中另一女子是湘云的丫头。“我现在便只这一个忠婢跟着我了!”
  [汝昌按:必是翠缕也。]原来湘云也早已无家了。谈了一会,宝玉便坐着湘云的船走了,以后便也不知去向。”[《我读红楼梦》P260。着重点是我加的——汝昌]
  姜先生并说:“红楼梦又名石头记,也名金玉缘,这湘云身上本也有—块金麒麟,故名。”这本书,吴雨生[按当即吴宓,号雨僧]、张阆声先生都看过,所以都一起谈起过——那还是姜先生在清华大学读书时看的,但图书馆不是清华的,而可能是北京城里贝满女中或孔德学校的。[1980年2月5日述,姜昆武记为文字]我读到姜文,是1982年7月13日。读后简直高兴极了,因为和我推考的主旨(“金玉”的真意义)全然吻合,而其具体情节,又如彼其动人,则是谁也想象、编造不出来的!
  姜先生是学者,态度谨严慎重,故题目称他所见之稿本为“续书”。我早说过,这种异本,纵使不是雪芹佚稿,也只能出自他的至亲至近之人,是代他补撰的,因为局外之人万难有此可能。
  现在,我该讲一讲我怎么理解这段故事的来龙去脉了。
  原来,这段故事的伏脉千里,早在第四十五回中叙写得十分隐约而又显著——可谓奇情奇笔,迥出常人意表!
  何以言此?你看“风雨夕”这回书,秋雨淋涔,黛玉正自秋绪如潮,秋窗独 坐,已将安寝,忽报:宝二爷来了!这全出黛玉之望外!到宝玉进来,看时,却见他是穿蓑戴笠,足踏木屐——她头一句话便笑道:
  “哪里来的渔翁!”
  及至宝玉将要辞去,说要送她一套蓑笠时,她又说道:
  “我不要他!戴上那个,成了画儿上画的和戏上扮的渔婆了!”
  及至宝玉真走时,她又特意拿出一个手灯给宝玉,让他自己拿着。——这一切,单看本回,也就够情趣满纸、如诗如画了,却不知作者同时又另有一层用意。雪芹的笔法,大抵如此奇妙。拿他与别的小说家一般看待,来“一刀切”,事情自然弄得玉石不分,千篇一律了。
  读者至此可能疑问:这不对了!原是说湘云的事,才对景,怎么又是“伏脉”伏到黛玉身上去了呢?
  须知这正是湘黛二人的特殊关系,也就是我说的,湘云是黛玉的接续者,或是叫做“替身”,她二人各号上各占一个“湘”字,本就是暗用“娥皇女英”的典故来比喻的。晴雯这个人物,是湘黛二人的性格类型的一种“结合型”,所以她将死时,海棠(湘的象征)预萎;及至死后,芙蓉(黛的象征)为诔。因此之故,雪芹巧妙地在黛玉的情节中预示了湘云的结局。这并非“不对了”,而正是“对了”。因为这样相互关联是雪芹独创的艺术的特殊手法。
  那么,雪芹书中除此以外,还有别的印证之处吗?
  有的。请你重读芦雪庵雪天联句中湘云等人的句子吧。湘云先道是:——
  “野岸回孤棹”;
  宝玉后来联道:
  “苇蓑犹泊钓”;
  湘云后来又联道:
  “池水任浮飘”;
  “清贫怀箪瓢”;
  “煮酒叶难烧”。
  这之前,湘云还有一句引人注目的话:
  “花缘经冷聚”。
  请看,无论孤舟回棹,还是独钓苇蓑,还是花缘冷聚,都暗指宝湘的事。而池水浮飘,是说黛玉的自沉。至于清贫烧叶,则是黛玉在嘲笑宝湘二人吃鹿肉时已经说过的:
  “哪里找这一群花子!”
  这正是记载中说的宝湘等后来“沦为乞丐”的事了!处处合榫对缝者如此, 宁非奇迹?
  特别有意思的,还在一点:渔翁二字,在“风雨夕”一见之后,也是到了芦雪庵这一回,再见此词:——
  “(宝玉)……披了玉针蓑,戴上金藤笠,凳上沙棠屐,忙忙的往芦雪庵来。……众丫鬟婆子见他披蓑戴笠而来,都笑道:‘我们才说正少一个渔翁,如今都全了!’……”
  你看,雪芹在此,又特笔点破宝玉与渔翁的“关系”,何等令人惊奇——当我们不懂时,都是“闲文”;懂了之后,才知他笔笔另有意在。雪芹永远如此!末后,我再引一首香菱咏月的诗,供你温习,看看有无新的体会?——
  “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一片砧敲千里白,半轮鸡唱五更残。绿蓑江上秋闻笛,红袖楼头夜倚阑。博得嫦娥应借问:何缘不使永团圆?”
  这首诗很奇特。颈联二句,须联系第二十八回冯紫英在酒令中说的:“鸡声茅店月”,第六十三回黛玉在酒令中说的:“榛子非关隔院砧,何来万户捣衣声。”这关系着他们后来的悲欢离合的许多我们还不清楚的情节内容,须待逐步探讨。腹联二句,上句是指宝玉已明,下句正是指湘云——我在上文不是刚好指明:“凭栏垂绛袖”的那个海棠象征,就是湘云吗?
  一切是如此密针细线,又无限邱壑迷离,光景凄艳,实非一般人的才智所能 望其万一,慧性灵心,叹为观止!
  宝湘二人渔舟重聚,是否即全书结末?今亦尚不敢十分断言如何。“秋窗风雨夕”这回书是第四十五回,“五九”之数;“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是第六十三回,“七九”之数。都是大关目。(雪芹的独特构局法,每九回为一大段落,全书共十二个九回,即一百零八回。)依此而推,宝湘重聚,似有两个可能:即在第九十九回,“十一九”之数;或者一百零八回,“十二九”之数。但这一点毕竟如何,也还是不敢断言,只是我个人的一种推考之词,供读者评判而已。说到此处,这才是我所谓“红楼别境”之意,我们的思路,我们的“境界”, 我们的目光和“心光”都要在相沿已久的程高伪续“悲剧结局”的模式之外大大改变一下,这才是逐步接近雪芹本真的必由之路。
  一九八三年九月癸亥中秋佳节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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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7 发表于: 2011-03-20
《<石头记>探佚》序言

 

  此刻正是六月中伏,今年北京酷热异常,据说吴牛喘月,我非吴牛,可真觉得月亮也不给人以清虚广寒之意了。这时候让我做什么,当然叫苦连天。然而不知怎么的,要给《<石头记>探佚》写篇序文,却捉笔欣然,乐于从事。
  研究《红楼梦》而不去“打开书”,研究作品的“本身”,却搞什么并不“存在”的“探佚”!这有何道理可言?价值安在?有人,我猜想,就会这样质难的。舍本逐末,节外生枝,还有什么词句名堂,也会加上来。
  《探佚》的作者,曾否遭到不以为然的批评讽刺,我不得而知。假如有之,我倒愿意替他说几句话。——以下是我假想的答辩辞。
  要问探佚的道理何在,请循其本,当先问红学的意义何在。
  “红学’是什么?它并不是用一般小说学去研究一般小说的一般学问,一点也不是。它是以《红楼梦》这部特殊小说为具体对象而具体分析它的具体情况、解答具体问题的特殊学问。如果以为可以把红学与一般小说学等同混淆起来,那只说明自己没有把事情弄清楚。
  红学因何产生?只因《红楼梦》这部空前未有的小说,其作者、背景、文字、思想、一切,无不遭到了罕闻的奇冤,其真相原貌蒙受了莫大的篡乱,读者们受到了彻底的欺蔽。红学的产生和任务,就是来破除假象,显示真形。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扫荡烟埃”“斥伪返本”。不了解此一层要义,自然不会懂得红学的重要性,不能体会这种工作的艰巨性。
  在红学上,研究曹雪芹的身世,是为了表出真正的作者、时代、背景;研究《石头记》版本,是为了恢复作品的文字,或者说“文本”;而研究八十回以后的情节,则是为了显示原著整体精神面貌的基本轮廓和脉络。而研究脂砚斋,对三方面都有极大的必要性。
  在关键意义上讲,只此四大支,够得上真正的红学。连一般性的考释注解红楼书中的语言、器用、风习、制度……等等的这支学问,都未必敢说能与上四大支并驾齐驱。
  如果允许在序文中讲到序者己身的话,那我不妨一提:我个人的红学工作历程,已有四十年的光景,四大支工作都做,自己的估量,四者中最难最重要的还是探佚这一大支。一个耐人寻味的事例:当拙著《新证》出增订版时,第一部奉与杨霁云先生请正,他是鲁迅先生当年研究小说时为之提供红楼资料的老专家,读了增订本后说:“你对‘史事稽年’一章自然贡献很大,但我最感兴趣的部分却是你推考八十回后的那些文章。”这是可以给人作深长思的,——不是说我作得如何,而是说这种工作在有识者看来才是最有创造性、最有深刻意义的工作。没有探佚,我们将永远被程高伪续所锢蔽而不自知,还以为他们干得好,做得对,有功,也不错……云云。没有探佚,我们将永远看不到曹雪芹这个伟大的头脑和心灵毕竟是什么样的,是被歪曲到何等不堪的地步的!这种奇冤是多么令人义愤填膺,痛心疾首!
  红学,在世界上已经公认为是一门足以和甲骨学、敦煌学鼎立的“显学”;它还将发扬光大。但我敢说,红学(不是一般小说学)最大的精华部分将是探佚学。对此,我深信不疑。
  我平时与青年“红友”们说得最多的恐怕要算探佚。不识面的通讯友,遍于天下,他们有的专门写信谆谆告语:“您得把八十回后的工作完成,否则您数十年的工作就等于白做了!”他们的这种有力的语言心意,说明他们对此事的感受是多强烈,他们多么有见识,岂能不为之深深感动?通讯友中也有专门的探佚人材,他们各有极好的见解。最近时期又“认识”(还是通讯)了梁归智同志。当时他是山西大学中文系研究班上的卓异之材,他把探佚的成果给我看,使我十分高兴。他是数十年来我所得知的第一个专门集中而系统地做探佚工作的青年学人,而且成绩斐然。
  我认为,这是一件大事情,值得大书特书。在红学史上会发生深远影响。我从心里为此而喜悦。
  这篇序文的目的不是由“我”来“评议”《探佚》的具体成果的是非正误,得失利害,等等,等等。只有至狂至妄之人才拿自以为是的成见作“砝码”去秤量人家的见解,凡与己见合的就“对了”,不合的都是要骂的,而且天下的最正确的红学见解都是他一个提出来的。曹雪芹生前已经那样不幸,我们怎忍让他死后还看到红学被坏学风搅扰,以增加他那命运乖舛之奇致呢?《探佚》的作者的学风文风,非常醇正,这本身也就是学者的一种素养和表现。他的推考方法是正派路子,探佚不是猜谜,不是专门在个别字句上穿凿附会,孤立地作些“解释”,以之作为“根据”。他做的不是这种形而上学的东西。他又能在继承已有的研究成果上,知所取舍,有所发明,有所前进。他的个别论述,有时似略感过于简短,还应加细,以取信取服于读者,但其佳处是要言不烦,简而得要,废文赘句,空套浮辞,不入笔端。
  为学贵有识。梁归智同志的许多优长之点的根本是有识。有识,他才能认定这个题目而全面研讨。
  这是他着手红学的第一个成绩。在他来说,必不以此自满,今后定会有更多的更大的贡献。这也是我的私颂。
  这篇短序,挥汗走笔,一气呵成,略无停顿。虽不能佳,也只好以之塞责了,它只是替《探佚》说明:这不是什么“本”上之“末”,“节”外之“枝”,正是根干。
  一九八一年七月廿四日
  酉中.周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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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8 发表于: 2011-03-20
致读者

 

  “作者”“读者”都不是对个人的专称,更不能作为当场对话的称呼。比如你见了某著名小说家,就径直叫他“喂,作者……”,那是笑话,因为太不讲语言礼貌了。要说“作家”您如何如何……才是。但是,难题就落在如何将“读者”变换为礼貌语言——没听说有“读家”这个名词呀。怎么办?
  在早先,我们中华的小说作者称读者叫什么呢?叫“看官”。
  这个称呼,早不再用了。我倒觉得它好,大有义理在内。不肯用的原因大约有二:一是嫌它“文”了,不够“白话”标准。二是认为那“官”不对头——怎么读的人就必定是个做官的不成?太封建……
  错会意了。
  “看官”与“官儿”无涉——比如就像曹雪芹笔下写的赖嬷嬷教训她儿子赖尚荣:“……别说你是官儿了,就横行霸道的!”不是那种“官”。“看官”一语除了是为语气尊敬,更含有深义:您是判断是非好坏的审“官”者,或者是弹劾坏人劣迹的御史、按察的“大员”,请来评判我这拙作,是高是下,是美是丑……此之谓“官”之义也。
  可是如果我将这篇“代序”题为“致看官”,不但无恩领我心意,反倒引起讥嘲或误解。世上的事,一涉“文词”,一涉中华汉字语文,遇上简单化对待的人,事情往往麻烦很大,问题横生,表达起来可就难如人意,也难惬己衷了。
  讲明鄙怀以后,请允许我称您为“看官”,而不敢呼叫什么“读者”。
  看官:请您评量这册拙著,给以评估;您以为可以的,赐予鼓舞;认为不然、错谬,惠予指正。倘蒙不弃,幸甚幸甚。
  《红楼》①十二层,层层有新境,恐怕有不止于是“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那样,只是说高远之境,而并无层次之富美。十二层,表示我对《红楼梦》的多方面的理解与看法,是个多年来小小积累的一次“精选”,敬献于广大的“读者”群众,以供讨论、交流。
  我绝不敢效法人家某种声调,开口就是“我研究《红楼梦》几十年”,云云;倘若计算“时间跨度”,大约是五十六七年了吧,在这期间,断断续续、艰难曲折地在“红域”中摸索、挣扎、彷徨地行进,百味尝遍。
  自己的一些见解,不敢畅所欲言,行文也十分窘迫不舒。自己重读,多不如意。但偶有机缘,留下了这么样子的笔痕心迹,是“历史存在”,不宜改动。因此觍颜实贡,不加修饰。而且因“时跨”较长,旧日之件也不一定全与今同。这些,均请明鉴我区区存实之用意。学识是人格、人品,是“打扮”“装饰”不来的。以假面欺看官,则更是学术腐败之尤,人所共弃矣。
  我列了十二个分题,是择其大者,并非只限于此,十三、十四……恐怕还多。当前报刊,仍有视我、定我为“考证派”者,并且见我讲起“文本”内容来觉得“新鲜”,说我的研究“转向”了。是这么回事吗?
  这就非仅“读者”说话了,须得请“看官”断案才行。但愿我能多遇“包龙图”,而别遇上“胡知县”(京戏中的糊涂官、受贿诬良为恶者)。
  曹雪芹的一支妙笔,有文,有史,有哲,囊括了“真、善、美”;他的手法千变万化,昔人说得“活虎生龙”一般。他写的书,人谓“百科全书”,其实不同于“词典”死知识的罗列,他不仅是小贩“摆摊儿”,《红楼梦》是一部充满生命、生机、生趣的活生生的中华文化的艺术体现。
  本人强烈反对歪曲、破坏雪芹原著真笔、大旨要义的任何做法。我的研究严格限于八十回古抄本即接近原笔的本子。一百二十回假“全璧”是个有政治背景的文化骗局。
  诚望“看官”的明断,给沉冤文海二百数十年的雪芹平反,给这位中华文曲巨星申冤吐气!
  周汝昌
  癸未初冬雪晴走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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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9 发表于: 2011-03-20
第一层 《红楼》文化(1)

 

  《红楼梦》到底是一部什么书?归根结蒂,应称之为中华之文化小说。因为这部书充满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却表现为“通之于人众”的小说形式。如欲理解这一民族文化的大精义,读古经书不如先读《红楼梦》,在雪芹笔下,显得更为亲切、生动、绘声绘影,令人如“入”篇中,亲历其境,心领其意。
  诗曰:
  中华文化竟何如?四库难知万卷书。
  孔孟不如曹子妙,莲花有舌泪凝珠。
  中华文化此中含,言笑悲欢味自耽。
  若能获麟同绝笔,春秋舌拙色应惭。
  《红楼梦》与中华文化
  每当与西方或外国访问者晤谈时,我总是对他们说:如果你想要了解中华民族的文化特点特色,最好的——既最有趣味又最为捷便(具体、真切、生动)的办法就是去读通了《红楼梦》。
  这说明了我的一种基本认识:《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
  这话又是从何说起的呢?
  我是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够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大家熟知,历来对《红楼梦》的阐释之众说纷纭,蔚为大观:有的看见了政治,有的看见了史传,有的看见了家庭与社会,有的看见了明末遗民,有的看见了晋朝名士,有的看见了恋爱婚姻,有的看见了明心见性,有的看见了谶纬奇书,有的看见了金丹大道……这种洋洋大观,也曾引起不少高明人士的讥讽,或仅以为谈助,或大笑其无聊。其实,若肯平心静气,细察深思,便能体认,其中必有一番道理在,否则的话,为什么比《红楼梦》更早的“四大奇书”,《三国演义》、《水浒传》、《金瓶梅》、《西游记》,都没有发生这样的问题,显现如此的奇致呢?
  正由于《红楼梦》包孕丰富,众人各见其一面,各自谓独探骊珠,因此才引发了“红学”上的那个流派纷呈、蔚为大观的现象。而这“包孕丰富”,就正是我所指的那个广博深厚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的一种显相。
  近年来,流行着一种说法:从清末以来,汉学中出现了三大显学,一曰“甲骨学”,二曰“敦煌学”,三曰“红学”。也有人认为把三者相提并论,这实在不伦不类,强拉硬扯。但是我却觉得此中亦深有意味,值得探寻。何则?“甲骨学”,其所代表的是夏商盛世的古文古史的文化之学。“敦煌学”,其所代表的是大唐盛世的艺术哲学的文化之学。而“红学”,它所代表的则是清代康乾盛世的思潮世运的文化之学。我们中华的灿烂的传统文化,分为上述三大阶段地反映为三大显学,倒实在是一个天造地设的伟大景观。思之绎之,岂不饶有意味?
  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红楼梦》之所以为文化小说者,道理遂更加鲜明显著。
  那么,我既不把《红楼梦》叫做什么政治小说、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性理小说……而独称之为“文化小说”,则必有不弃愚蒙而来见问者:你所谓的《红楼梦》中包孕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究竟又是些什么呢?
  中国的文化历史非常悠久,少说已有七千年了。这样一个民族,积其至丰至厚,积到旧时代最末一个盛世,产生了一个特别特别伟大的小说家曹雪芹。这位小说家,自然早已不同于“说书”人,不同于一般小说作者,他是一个惊人的天才,在他身上,仪态万方地体现了我们中华文化的光彩和境界。他是古今罕见的一个奇妙的“复合构成体”——大思想家、大诗人、大词曲家、大文豪、大美学家、大社会学家、大心理学家、大民俗学家、大典章制度学家、大园林建筑学家、大服装陈设专家、大音乐家、大医药学家……他的学识极广博,他的素养极高深。这端的是一个奇才绝才。这样一个人写出来的小说,无怪乎有人将它比作“百科全书”,比作“万花筒”,比作“天仙宝镜”——在此镜中,我中华之男女老幼一切众生的真实相,毫芒毕现,巨细无遗。这,是何慧眼,是何神力!真令人不可想像,不可思议!
  我的意思是藉此说明:虽然雪芹像是只写了一个家庭、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离合悲欢,却实际是写了中华民族文化的万紫千红的大观与奇境。
  在《红楼梦》中,雪芹以他的彩笔和椽笔,使我们历历如绘、栩栩如生地看到了我们中华人如何生活,如何穿衣吃饭,如何言笑逢迎,如何礼数相接,如何思想感发,如何举止行为。他们的喜悦,他们的悲伤,他们的情趣,他们的遭逢,他们的命运,他们的荷担,他们的头脑,他们的心灵……你可以一一地从《红楼梦》中,从雪芹笔下,寻到最好的最真的最美的写照!
  中华民族面对的“世变”是“日亟”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光彩与境界,都是不应也不会亡失的——它就铸造在《红楼梦》里。这正有点儿像东坡所说的:“自其变者而观之,天地曾不能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逝者未尝往也。”
  所以我说:《红楼梦》是一部文化小说。
  《红楼梦》几乎家喻户晓了,问其何书耶?非演“宝、黛爱情”之书乎?人皆谓然。我则曰否。原因安在?盖大家对书中“情”字之含义范围不曾了了,又为程、高伪续所歪曲所惑乱,故而误认,雪芹之“大旨谈情”,男女之情耳。其实这是一个错觉。
  原来在雪芹书中,他自称的“大旨谈情”,此情并非一般男女相恋之情。他借了他对一大群女子的命运的感叹伤怀,写了他对人与人之间应当如何相待的巨大问题。他首先提出的“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这已然明示读者:此书用意,初不在于某男某女一二人之间,而是心目所注,无比广大。他借了男人应当如何对待女子的这一根本态度问题,抒发了人对人的关系的亟待改善的伟思宏愿。因为在历史上,女子一向受到的对待方法与态度是很不美妙的,比如像《金瓶梅》作者对妇女的态度,即是著例。假如对待女子的态度能够有所改变,那么人与人(不管是男对男、女对女、男女互对)的关系,定然能够达到一个崭新的崇高的境界。倘能如此,人生、社会、国家、世界,也就达到了一个理想的境地。
  《红楼梦》正是雪芹借了宝玉而现身说法,写他如何为一大群女子的命运而忧伤思索。他能独具只眼,认识到这些女子的才貌品德,她们的干才(如熙凤),她们的志气(如探春),她们的识量(如宝钗),她们的高洁(如妙玉),她们的正直(如晴雯)……都胜过掌权的须眉浊物不知多少。他为她们的喜而喜,为她们的悲而悲。他设身处地,一意体贴;不惜自己,而全心为之怜悯、同情、赞叹、悲愤。这是一种最崇高的情,没有半点儿“邪思”杂于其间。《红楼梦》是不容俗人以“淫书”的眼光来亵渎的!
  宝玉的最大特点是自卑、自轻、自我否定、自我牺牲。试看他凡在女儿面前,哪怕是一位村姑农女,他也是“自惭形秽”,绝无丝毫的“公子哥儿”的骄贵意识。他烫了手,不觉疼痛,亟问别人可曾烫着?他受严父之笞几乎丧生,下半身如火烧之灼痛,他不以为意,却一心只想别人的命运,一心只望别人得到慰藉。他的无私之高度,已经达到了“无我”的境界!他宁愿自己化灰化烟,只求别人能够幸福,也是同一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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