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英语学习以及运用的心路历程连载之三: 2007-2-28 9:36 现将我从一开始接触英语到现在不断学习和运用英语于现实生活、工作中的心路历程做一个回顾、反思以及分析、总结,同时也和众多学友一起共同分享我们在英语世界里锻炼游泳的点点滴滴、酸甜苦辣,这是我内心里埋藏很久的一个愿望,今天算是彻底把它了结了吧!——我还有一个愿望,就是象卢梭那样写一本以个人的真实人生经历为原型的自传体精神剖析小说,把我几十年来奋斗、梦想、追求、以及实现的人生各方面细节真实再现于作品中,展现个人置身于社会改革变迁潮流中悲欢离合、风风雨雨的方方面面;不仅写到我自己,还写到我的家族、我的亲戚朋友、我周边的社会环境等等,正所谓“世态炎凉,冷暖自知”,“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是也!
闲话暂且不表,现在进入正题:
1、 刚开始接触英语时的回顾:
我深深记得我最早接触英语是在小学五年级刚毕业的那个暑假。那时我舅舅读高中,也放暑假在家,闲着没事就教我和我的童年伙伴一起学英语。那时他用的是《陈琳英语》第一册的课本,教的是48个国际音标的认读和发音。这就算是我的人生第一次英语启蒙课吧!
暑假结束进入初中一年级,我对英语课的教学就适时处于开放活跃的状态,而且班主任老师正好又是教我们英语课的老师,——加上一开始舅舅就告诉我一定要在初中各科里首先学好英语,因为英语将来很重要,而且各科统考中属于最能拉下分数的科目;舅舅还和我父母沟通,给我专门买了一台红灯牌录音机、并配备了与初中课本相应的录音磁带供我课外学英语练习之用,——那时候是82、83年前后,在我们当时的农村已经算是学习英语非常好的家庭条件了!
感谢舅舅以及父母的大力支持,同时,通过我早晚的勤奋跟读练习,我人生的英语之船从一开始就驶入了正确的航道,我的英语学习从一开始就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之中,随之而来的是我英语考试成绩的不断提高,一直在初中三年乃至后来的高中三年里处于名列前茅的状态。在此过程中,我对英语的学习兴趣也不断增强,这种学习热情带动了我对其他各科的学习劲头,导致我在初中三年的六个学期12次各科统考中一直居于总分第一、第二名的位置。在初、高中的英语竞赛以及演讲比赛活动中,我也屡屡夺冠。我现在语音的良好基础以及对英语语法结构的良好分辨,还有对英语语感的良好把握,都直接来源于初、高中时期打下的扎实基础。
现在接触孙老师的压码法以后,回过头来看我最初走过的路,发现那几年早晚跟着录音磁带反复进行模仿、跟读是语音纯正、语感丰富的最坚实有力的基石,这在我前文“连载之二”中已经有过分析,此处暂且不再探讨。
2、高中时期乃至后来很多年里我一直迷恋于保加利亚的拉扎诺夫博士开发出来的“暗示学习法”在外语学习领域的应用推广。
这种学习语言的超级学习、记忆方法在《学习的革命》这本书里屡屡被提及;另外,辛沛沛女士在她开发的“沛沛英语”中也引入了这一学习技巧和方法,不过我自己却在高中乃至随后多年因为主客观原因没能很好施行这一方法取得突破性进展,至今引以为撼。(备注:我92年前后是通过林明榕主编的《中外最佳学习方法》以及陕西新兴技能培训学校梁胜利主编的《智能学习法(原名:功态学习术)》接触到保加利亚拉扎诺夫博士创立的“暗示学习法”的。)至今,我多年潜在的愿望就是:时机成熟的时候成功应用和推广拉扎诺夫博士创立的“暗示学习法”!
3、在高中以及后来几年里断断续续学习过《新概念英语》第1、2册,没有下什么工夫,也没学完整,第3册学了一点点。另外还接触过《许国璋英语》,但没有学习它。曾经在2000年前后买过一整套《AAA英语》,也没有坚持学习下去。现在想想,我浪费了原本可以继续用来学英语的10年左右的大好青年时光,可叹可惜,往者逝如夫!
4、走上社会以后,
第一次应用英语是在99年——我到河南省登封市嵩山少林寺塔沟武术学校应聘中专文化课的英语教师职位。自小我就被当小学教师的舅舅(前文所说的是小舅,这里所说的是大舅)带在身边,成天生活在学校,和老师们在一起,耳濡目染,我对当教师这个职业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虽然没有在师范学院深造过,还是充满信心,自认为当教师是很平常的一项工作,没什么难的,另外,好象平心而论自己也蛮喜欢当教师似的,遂积极前往试讲。那一天前去应聘的教师也不少,我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另外也是生活出路所逼,竟然被点名要求第一位上台试讲!因为我提前有准备,构思也很充分,再加上平时练就的胆量和对英语的热情、信心,我那一天开讲以后嗓音洪亮,板书工整,讲课也真的象英语老师那个样子,有声有色,也许我平常在学生时代观摩自己的英语老师教学的样子多少年的缘故吧,反正这一次一炮打响,一举应聘上这一职位,我在这个国内十分有名的武术学校干了将近一年,讲课都很出色,好几次年级主任带着众多老师来听我的课,反响甚佳。后来我为更高薪水的工作所吸引,前往山东临沂一家工厂做行政助理去了,年级主任在2000年新学期里还往我老家拍电报请我务必再去学校教课,呵呵,现在回忆起来觉得真有意思。
5、
第二次应用英语是在2002年9月—2003年底。我应聘到河南商丘科技学院,担任英语专业大专预科一年级3班英语教师兼班主任,教材用的是高中一年级的课本。在此期间接触到《千万别学英语》这本书以及相关的听力磁带,(在前面“连载之一”文章中已经有详细的内容,这里从略),后来又接触到“李阳疯狂英语”的VCD、教材以及磁带,在其影响下,我在校园内英语角大张旗鼓推广“疯狂英语教学活动”,着实“疯狂”了一阵子,带动了一批想学英语的学生跟着学练,小有名气和影响力,——直到我打算全身心投入做安利直销、辞别学校工作之际,英语系主任还在涉外英语专业特意开设了李阳《国际演讲家》教材学习课程让我在新学期里教授此课,并且对我爱人交代说科技学院的大门永远对我敞开着,随时欢迎我回去带课云云。
在科技学院教学的最后一段时间,我还到商丘市一业余英语培训班“大洲外国语学校”带课。当时我教授《新概念英语》第二册以及《中级口语教程》。现在回想起来,我并没有多少英语水平,只是凭着初高中的扎实基础,还有对英语教学那一股子热情的感染力,我“现学现卖”地在英语教学的职场打拼了两三年,现在想起来真真好笑,又有些后怕,——就凭自己这点“水”能在教学多年的诸多专业英语教师堆里“充数混饭”,不露形迹,甚至于不断赢得好评,我自己都觉得能这么一路走过来真是英语应用中的一段故事、奇迹!
6、
我真正下决心要攻克英语也正是在2002年10月前后接触《千万别学英语》的那段时间里——在此之前,英语对我来说仅仅是感到有兴趣和信心而已,并没有产生“坚持学习、一定要彻底学好它以作为生存工具”的欲望和决心。
02年10月前后接触《千万别学英语》以后,我在自己编印的小册子封面提写了“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题词,表明了自己对学好英语的观念、看法和欲望、决心。如果我在02年以前的十年里趁早产生这一认识和决心该有多好,我整整浪费了十年光阴,——其实也正是98—02年在社会求职闯荡一无所获的生存困境引发了我对生存技能的沉痛反思才回过头来让我有了攻克英语的意义的深刻认识:学校教育并不能代替社会生存能力的自我训练,在社会中立足得有一技之长啊,否则只能是浪迹江湖混口饭吃!而对于我来说,我最感兴趣的、最有潜在能力的是什么?除了一点点英语,一点点写作的功底,其他什么也所有,多少年读书读成了“书呆子”,不善于与人、与社会打交道,更无匡国济世之才,何以成家立业?!痛定思痛,“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还是回过头来,决心把英语学好,彻底摆脱“又聋又哑”的英语尴尬局面,“脱贫致富”! 2004年6、7月安利直销失败以后,我和妻子到宁波打工,这在前面“连载之一”文章里已经说过了,其中经历不再赘述。
这里只分享我在宁波一边继续学英语一边运用于工作生活中的细节以及感受如下:[ 此贴被franklinlee在2007-02-28 14:32重新编辑 ]